县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县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是我们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全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落实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自治州“平安建设年”,紧紧围绕县委十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实施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为重点,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在安全治本、严格执法、强化基础方面狠下功夫,努力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和好转。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坚持以人为本;以建设“平安轮台”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健全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的监管体系,突出抓好道路交通、煤矿、公共聚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非煤矿山、民爆物品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力度,落实政府、部门、企业三个层面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生产执法监察。
工作目标:全民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基层基础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力争在全县各类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在基础上下降3%以上,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状况继续好转;减少一般事故发生,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将事故指标控制在自治州下达的范围之内,为轮台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1、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根据自治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规范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量化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将县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和重大隐患整改目标量化分解到县公安、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和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事故控制指标的统计,健全事故控制指标统计分析制度、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对各部门安全生产指标和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定期通报;认真落实考核奖惩办法,将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到政府、部门政绩考核范围,严格考核奖惩兑现,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实现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2、充分发挥各部门的工作主动性。进一步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把安全生产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逐级抓好落实。形成行政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分管领导协助抓的格局,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相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业或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建立综合奖励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在实行年度目标管理的同时,对隐患排查治理、开展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单项评比,定期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指标超控的单位,提请政府实行行政问责。
3、积极推进三项经济政策,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制度、责任“五落实”,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根据《轮台县“十一五”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的实施意见》,各级政府在安全生产中所担负的责任及各相关部门所承担的工作职责,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将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
5、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及时了解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动态和特点,及时分析各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意见和建议。继续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各项制度,重点在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开展联合执法、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形成一整套制度,推动综合监管规范化、制度化。完善事故预警制度,对重点时期、恶劣气候、突破控制指标或指标高位运行的单位及时发出事故预警通知。
6、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各乡镇(场)、行业管理部门、高危行业和其它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编制。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质量,做好综合预案与专项预案、部门预案、企业预案的衔接,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指导高危行业和其它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依法加强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落实预案责任和防范措施。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实施110、119、120联动整合救援,进一步完善安全事故快速救援机制。加强县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做好矿山救护队、消防专职队、医院急救中心等应急救援资源,建设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专业化应急援救队伍,并积极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综合性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完善安全事故快速救援机制,不断提高应急救援整体水平。
(二)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事故防范约束机制。
1、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成果。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台帐和隐患整治台帐,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责任领导、整改资金投入、整改期限“四落实”。继续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活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类建档、分类实行动态监控和管理。对重大危险源实行挂牌管理,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每个重大危险源都要制定专门的应急救援预案。
2、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调度机制、联席会议机制、专家会诊机制、挂牌督办机制、验收消号机制、督促检查机制等六大机制建设,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督促指导、企业自主负责、多方参与联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格局。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进展缓慢、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3、建立安全隐患举报制度。健全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制度,落实举报奖励政策。健全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和分级监控制度,完善事故隐患数据库,制定重大安全隐患管理办法和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检测、评估、监控制度,努力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认真落实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中的主体责任,建立企业自查隐患登记上报制和整改配套责任制,在高危企业推行隐患自查自改情况与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颁证挂钩制度,对瞒报安全隐患或隐患限期整改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建立隐患排查三级报告制度,形成一线从业人员查找隐患、企业安全员查报隐患、各乡镇(场)和各部门督查隐患的排查信息报送渠道。
4、突出治理重点,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突出打“三非”,反“三违”,防“三超”;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化爆竹等高危企业及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突出事故隐患、行政许可、机构人员、资质资格、安全投入、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劳动防护用品、“三同时”等重点内容;突出拒绝执法监察、不按要求整改等难点单位,开展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以安全生产许可证专项执法为核心,对高危行业进行全面的现场核查,对颁证后放松管理、隐患严重、安全生产条件滑坡和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针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突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以降事故保平安为主线,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农机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遏制较大事故、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
1、道路交通领域 要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客货运输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源头管理。集中开展驾驶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和客货车辆安全检查。突出抓好雨、雪、雾等恶劣天气的交通管制工作,重点抓好国道314线和县(乡)施工道路交通管理,做到既要保证工程施工进度,又要保证行车安全。加强对危桥险路的监管和整治。进一步加大路查力度,严肃查处超速、超载、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净化道路安全环境。继续做好危险路段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快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合理设置城区、城乡接合部等重点路段的交通安全警示标识标牌。
2、煤炭部门 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1号)精神和《煤矿安全规程》,坚持“先抽后采,以风定产,监测监控”十二字方针,结合我县实际,继续加快资源整合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活动;加大煤矿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关闭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突击生产。继续抓好瓦斯集中整治工作,煤矿生产企业要把瓦斯治理作为工作重中之重,严格安全培训、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加强监督和巡查力度,坚决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顶板、透水事故发生,力争将事故控制在县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协调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要以规范“三同时”,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为重点,继续深化对液氯、液氨、液化气体和剧毒化学品、油漆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危险品生产、储存企业风险评估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严肃查处非法购销烟花爆竹经营违规行为。
4、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进一步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消防隐患的监控和整治力度,要治理整顿“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为重点,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关闭一批火灾隐患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消防不合格的单位,实行停业停产整顿,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加大消防“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