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统计基础提升工作计划
各社区、企事业单位:
2014年是余杭区“统计基础提升活动”五年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我街道“夯实基础、提高质量,提升统计工作水平”的重要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通知》(余政〔2013〕30号)、《关于做好2014年统计基础提升工作的通知》(余统〔2014〕10号)和(余政办〔2011〕92号)文件精神,夯实基层统计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现就做好2014年度统计基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第三产业企业,房地产、建筑业资质以上企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统计基础提升年”活动,营造一个依法统计和规范统计的良好氛围,形成一种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人员稳定、流程规范、方法科学、行为合法的统计工作体系,建设一支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好、执行能力强的统计队伍,不断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公信力。通过全体的努力,力争使全街道辖区内的社区、“四上”企业总数达到或基本达到107家,市统计诚信企业1家,区统计基础规范化企业16家,区规范化企业复评10家。
三、主要内容
(一)切实做好全街道本级的统计规范化建设。按照《浙江省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考核办法》、《关于开展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示范点建设的通知》、《杭州市统计调查工作先进乡镇(街道)复评标准》等要求,完善机制,落实措施,查漏补缺,积极整改,做好本级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规范统计工作行为,提高统计工作质量。
(二)扎实推进统计基础规范化社区和企业的创建工作。遵循典型示范、正面引导、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在总结经验、巩固成果的基础上,加大创建工作力度,着力解决统计人员持证上岗率不高、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不全、数据质量不够准确等薄弱环节和难点问题,力争完成2014年度“四上”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创建目标。
(三)推行统计基础规范化单位复评和“统计诚信企业”创建工作。梳理2011年之前(含2010年)创建成功的统计基础规范化企业,对符合条件的8家企业逐一进行复查,复查标准和符合复查条件企业见附件5,数据质量检查重点是2013年年报和2014年复评截止月份报表。通过复评的单位可作为今后诚信企业申报对象,复评不合格的予以摘牌。从已创建成功的统计基础规范化单位中申报创建“统计诚信企业”一家。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全面宣传发动,召开动员大会,落实创建对象,明确2014年度创建计划和统计基础规范化创建单位名单。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至8月)。按照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通过对社区和“四上企业”进行现场示范、组织培训、强化指导等举措,督促有关创建对象认真组织实施创建活动。对创建满2年的符合复评条件的规范化单位开展复评工作,5月25日前收集完整复评单位申报表、验收表和主要经济指标核实汇总表等资料并报送区统计局,区统计局和街道将适时对辖区相关企业基层统计基础创建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和复评。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至12月)
1.街道预验收阶段(9月底前)。街道按照市统计调查工作先进街道评查和复评标准开展自查自评,对辖区内统计诚信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社区、统计基础规范化企业等申报对象进行预验收。届时各相关单位要做好创建基础准备工作。对预验收达不到标准的单位,街道将及时责令整改,加强督查,待符合要求后再行申报。
2.区局验收迎检阶段(10月至11月)。通过街道自评和预验的单位,区统计局将组织验收小组逐一进行实地验收。凡检查得分在95分及以上的创建统计诚信企业将择优推荐上级部门表彰。对通过街道预验收后,由区统计局根据预验收名单抽取20%的单位进行检查,查中发现存在不合格的单位则该类型单位区统计局全部不予表彰。街道也将予以通报批评,2年内不具备统计工作先进表彰的资质并列入重点检查单位范畴。
3.市局验收迎检阶段(11月-12月)。街道全面做好杭州市统计统计诚信单位考核验收的准备工作。
五、表彰奖励
(一)区政府对“统计诚信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并在3年内免予统计执法检查和稽查(除上级统计部门安排的检查、举报除外),以及数据认证优惠待遇。
(二)区统计局对“统计基础规范化企业、社区”进行表彰授牌,并在2年内免予统计执法检查和稽查(除上级统计部门安排的检查、举报除外)。
(三)街道结合年度工作考核对创建成功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
六、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统计基础提升年”活动是加强统计基础、推进依法统计、提高统计质量的有效措施和根本保证,纳入区政府对街道统计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因此,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提高对加强基层统计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统计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解决统计中的重大问题,充分运用统计指标指导经济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宣传,大力推进。各企业(社区)要配备统计专职工作人员,全面履行综合统计职能,做好企业(社区)的各项统计工作。加大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把宣传的触角延伸到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同时,根据企业(社区)工作实绩,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在统计工作专项经费中核拨奖励补助。
(三)加强指导,狠抓落实。街道要加强对相关创建单位的具体辅导,协调解决统计基础建设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基层统计工作上档次、上水平。
(四)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强化考核标准,今年对统计基础规范化复评单位和申报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包括诚信企业)、社区,取消申报资格:一是统计人员不具备统计从业资格的;二是当年累计迟报统计资料两次(含两次)以上的;三是近两年发生统计违法行为被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