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推进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最近,中央对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出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这是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把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转变方式、科学发展”为主线,以“筑牢堡垒创先进、履职敬业争优秀”为主题,坚持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为我市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率先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推动科学发展,要求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立和完善保障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领导和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水平。党员要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广大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服务和促进科学发展中当先锋、作表率。
促进社会和谐,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和利益诉求,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宽容大气、自强不息”的城市精神凝心聚力;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做好化解工作;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除不安定因素,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在急难险重任务和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迎难而上、敢于负责。
服务人民群众,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围绕“察民情、解民忧、传民声、聚民心”,丰富载体活动,不断深化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服务民生工作中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作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加强基层组织,要求基层党组织进一步优化组织设置,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不断创新活动方式,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努力激发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大力提高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的素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有效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
二、明确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为主要内容。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利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要求是,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成为“五个表率”:一是做加强学习的表率。自觉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建理论,学习本部门本单位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升综合素质。二是做工作创新的表率。把握工作大局,创新工作载体,在服务科学发展中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三是做求真务实的表率。脚踏实地,扎实工作,不断增强党建工作实效性。四是做践行宗旨的表率。模范履行党员义务,真心诚意为党员服务、为群众服务,切实发挥凝聚带动作用。五是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坚持党性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树立党务工作者良好形象。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坚持以上基本要求前提下,可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明确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具体条件。
三、强化对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分类指导
各级党组织要根据不同类型基层单位实际和党员的岗位特点,精心设计体现特色、务实管用的载体,分类提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做到活动内容主题突出、活动载体特色鲜明、推动发展卓有成效。
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深化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新型农民、带领群众致富、维护农村稳定”为主题,以实施“三项工程”为载体,认真落实“一定三有”政策,大力推广“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通过设岗定责、依岗承诺、“一强双带”“创业带富工程”、“党员创业”、“党员带富”、“党内帮扶”等形式发挥党员作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借鉴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功经验,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在区、街道、社区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促进和谐”为主题,以创建社区党建示范街道和示范社区为载体,认真落实“三有一化”要求,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各类党员、服务居民群众、服务驻区单位的能力水平。通过开展党员示范楼院、党员志愿服务、在职党员进社区、党员结对帮扶、党员定期走访等活动发挥党员作用,努力建设文明和谐社区。
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深化“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和开展“四强”党组织、“四优”共产党员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促进企业科学发展”为主题,完善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制度,保证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发挥选人用人主导作用,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班组、党员品牌工程、党员攻关项目等发挥党员作用,切实把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企业的创新优势、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
机关党组织要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走在前头”为主题,以“三走进、三联手、三促进”为载体,大力加强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党内民主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通过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主题实践活动、设立党员先锋岗和党员示范窗口等发挥党员作用,促进作风转变,提高机关效能,努力打造基层满意、企业满意、群众满意的“三满意”机关。
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党组织要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走科学发展之路、办人民满意教育”为主题,以开展“教学工作站排头、科学研究当骨干、服务社会作表率”活动为载体,通过设立党员教学科研和后勤服务示范岗、开展党员志愿服务、评比党员师德标兵等活动,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师能建设,努力创办发展均衡、人民满意的教育。
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党组织要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事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以“弘扬职业道德、推进事业发展”为主题,以创建“规范化党支部”为载体,结合行业特点和事业发展需要,通过创建课题攻关党员先锋团队,争当德艺双馨人民艺术家、人民信赖的白衣天使、为国争光的体坛尖兵等活动发挥党员作用,努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要把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和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扩大双覆盖、增强影响力”为主题,以“学汇通、强党建、促发展”活动为载体,用党建工作引领文化建设,提升管理水平,深化发展内涵,凝聚各方力量,促进健康发展。通过开展党员“亮身份、践宗旨、强技能、比奉献、促和谐”、“党员示范岗”、“我是党员&8226;向我看齐”等活动发挥党员作用,不断增强党的工作在“两新”组织中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把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创先争优活动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载体,既要立足长远经常抓,也要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集中抓。从现在开始到2011年7月,着重围绕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效衔接和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活动;从2011年7月到党的十八大召开,着重围绕向党的十八大献礼开展活动。主要分五个步骤进行。
(一)广泛发动,安排部署(2010年4月下旬—5月中旬)。主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动员部署。市、县(市)区、开发区、市直党(工)委要层层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搞好宣传发动。二是制定方案。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党员要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组织学习。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统一思想认识,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二)抓“回头看”,整改提高(2010年5月中旬—6月底)。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延展和深入,搞好有机衔接,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一是继续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结合全省正在开展的“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转变方式、科学发展”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