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会议精神,根据市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和县政府《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我县工商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紧紧围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职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评议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的统一、监管与服务的统一、监管与维权的统一、监管与执法的统一。着力解决上级关注的重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自身存在的薄弱点,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取得新成效,在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上取得新进展,努力达到“党风正、政风清、行风优”,促进新干工商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全民创业,共建和谐,实现新干在新的起点上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二、评议对象
县局机关、基层分局(站、所)及窗口服务单位。
三、评议内容评议工作主要围绕如下内容开展: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主要看是否具有大局意识,重点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中,对发展个私经济、推进全民创业,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开展红盾护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是否做到了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政务公开,办事效能方面。主要看是否坚持了政务公开制度,重点在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等内容按规定真正公开,在办事过程中是否做到了依法、便民、规范、高效。
3、公正执法,行为规范方面。主要看是否做到了依法行政,重点在行政许可、执法办案和行政收费中是否做到了公平公正、程序规范,阳光操作。
4、文明服务,廉洁从政方面。主要看是否践行了服务承诺和廉政规定,重点是机关和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是否做到了热情服务,在履行职责中是否做到了廉洁守纪。
5、加强管理,制度建设方面。主要看是否重视队伍的自身建设,重点是对工作人员是否做到了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和健全。
重点抓好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和各级投诉中心、**办以及上级主管部门**转办反映事项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解决执法不公、监督不力等问题,切实推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四、组织实施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市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办公室、新干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纠风办的指导下,县工商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统一组织、广泛参评、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成果共享的办法组织实施。
五、方法步骤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5月下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落实整改、公开评议、检查评估、总结表彰六个阶段推进。
(一)部署动员阶段(5月26日——6月15日)
1、成立评议工作机构,为加强对我县工商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县局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杨四勇任组长、其余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刘淦滨、刘庭芳、李建媛、曾玖红为成员(其中刘庭芳、李建媛同志为专职民评人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监察室),纪检组长胡城江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庭芳、李建媛同志兼任副主任。
2、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市局《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和县政府《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在6月14日前制定出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各局属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分阶段抓落实。
3、搞好宣传发动。6月15日召开全县工商系统政风行风工作动员会议,对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广泛宣传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实施步骤、评议方法及工作要求。
4、公布监督评议电话和举报信箱。在局办公楼内设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征求意见箱,通过县报、局网站等媒体公布监督评议电话。号码0796-2601234,各工商分局也要对外公布监督评议电话,设立征求意见信箱,该项工作在6月15日前完成。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6日——7月31日)
1、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县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办公室于6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方案制定并下发,局属各单位按照方案开展自查自纠。
2、开门纳谏,广泛征求意见。一是在新干县报发布向全县个私、企业主征求意见的征求信,公布局长信箱,并在局域网设立局长邮箱,可从网络受理群众投诉、求助和建议,解答群众咨询。二是以信函的形式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表,重点对梳理出的工商系统存在十个方面问题,征求是否新干工商局也存在这些问题。三是积极向机关效能办、各级**办对办理**件落实情况征求意见。四是召开盐化产业、玻璃灯饰产业、箱包皮具产业、粮油食品产业、机械机电产业、塑编包装产业等六大产业座谈会。五是落实案件回访制度和企业走访制度,对处罚过的当事人进行回访,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结对帮扶对象进行走访。六是在去年的基础上,推行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制度,进一步沟通与群众的感情,了解广大经营者、消费者对工商部门的需求,各基层单位及服务窗口还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办法广泛征求意见。今年实行县局、分局二级述职述廉制,各分局述职述廉活动时间自行安排,但必须在7月10前完成,并在7月15日前将述职述廉报告、征求意见、活动照片上报县局评议办。七是县局不定期派出督查组深入基层进行明查暗访,掌握第一手情况。八是在县局网站设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专栏,组织开展网上征求意见和建议活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扎实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执行“三公示”制度,进一步推进“五项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对照评议内容、征求的意见和收集到的问题。尤其是对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反映的政风行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持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边查边改、边评边改,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并写出自查自纠专题报告。局属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于8月20日以前书面报县局评议办。县局将组织自查自纠情况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汇总后,于8月25日上报市局评议办和县政府民评办。
(三)落实整改阶段(8月1日——8月31日)
1、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的意见、建议和各渠道收集的意见、建议以及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逐条落实整改措施,落实到分管领导、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头上。对能及时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作出说明,列出整改计划,做好反馈和解释工作;对违规违纪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严肃处理;对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作出说明。针对政风行风评议反映出来的问题,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同时,将主动邀请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跟踪督查,对督查出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加强整改工作督促检查。坚持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作为整改反馈的标准,做到“四个不放过”,即发现问题不核实清楚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对政风行风问题和违法违纪问题纠正处理不到位不放过;对评议代表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答复不放过,力求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群众、取信于基层。
3、及时上报整改总结。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各单位整改情况于8月20日以前书面报县局评议办。县局评议办及时形成全县工商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经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于8月25日前报市局评议办和县政府民评办。
(四)公开评议阶段。(9月1日——9月30日)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群众满意度调查,具体调查时间由市或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
1、县局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由市局在市政府民评办和统计局的督导下,通过问卷测评的方式进行。调查对象不少于70个。其方法步骤:(1)由市工商局填报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服务对象类别和数量表;(2)县工商局根据市工商局提供的服务对象类别和数量表,提出抽样样本框,样本总量不少于210个;(3)县政府纠风办和统计局按照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制定的抽样框,组织县工商局采集样本并对采集的样本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和审核。抽查审核后于6月底前由各县(市、区)工商局报市局评议办。(4)调查对象的确定,按照随机抽样的原则,由市统计局指导市工商局将样本框对象按姓氏笔划排序,随机抽取70个调查对象。(5)市工商局制定问卷调查表,经市统计局审核后,指定专门人通过邮寄方式向调查对象发放并回收。(6)市统计局对调查对象进行随机电话回访,确认调查是否符合要求。
2、各基层分局及服务窗口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由县民评办、县统计局会同县工商局组织实施评议。每个参评单位调查对象不少于20个,其中金川分局、城南分局、注册局(窗口单位)不少于27个。其方法步骤:(1)由县工商局填报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服务对象类别和数量表;(2)各工商分局、注册局(窗口单位)根据县工商局提供的服务对象类别和数量表,提出抽样样本框,其中金川分局、城南分局、注册局(窗口单位)不少于80个。其它分局60个。(3)县政府纠风办和统计局按照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制定的抽样框,组织县工商局采集样本并对采集的样本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和审核。抽查审核后于6月底前由各工商分局、注册局(窗口单位)报县局评议办。(4)调查对象的确定,按照随机抽样的原则,由县统计局指导县工商局将样本框对象按姓氏笔划排序,随机抽取20个调查对象。(5)县工商局制定问卷调查表,经县统计局审核后,指定专门人通过邮寄方式向调查对象发放并回收。(6)县统计局对调查对象进行随机电话回访,确认调查是否符合要求。
(五)检查评估阶段。(10月1日——10月底)
1、对县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