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方案
县国土资源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政府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认真贯彻《纲要》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一系列大政方针,全面落实省市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完善制度、制约权力、规范行为、改进服务、提高效率,建立适应需要、切实可行的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的制度、程序和方法。
(二)主要目标
将依法行政作为国土资源法制工作的核心,建立健全体现合法、公正、便民原则的依法行政的制度和程序,建立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国土资源管理干部队伍,形成行政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使国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为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内容
(一)健全民主决策机制
严格落实国土资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本部门实行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集体决策程序和办法,将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拟订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土地使用权和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底价、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处理等重大事项必须纳入实行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建立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制度。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公布前,要经本局局务会议审核后报县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公布后15日内,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格式要求,报县法制部门备案。健全和完善内部会审制度。进一步明确会审范围,规范会审程序,强化会审责任,提高会审效果,将建议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等事项纳入会审范围。
(二)健全科学行政程序
遵循“规范服务、方便群众、自我约束、廉洁高效”的原则,建立高效、快捷的国土资源管理行政程序,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规章制度,要对土地登记发证、建设用地审批、采矿权登记发证、土地和矿业权出让、**和案件查处等业务办理流程进行再梳理、再完善。认真落实业务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对确实不能减少的环节和材料,要一次性明确告之。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行政许可行为,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将有关国土资源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向社会公示。土地登记发证要严格依照《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严格履行土地登记的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核发证书等程序,确保合法性;征地过程中,要严格做到“两公告一登记”,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建立和完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和裁决机制,维护被征地农民和用地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及时、有效、就地解决群众**问题,使国土资源**工作真正走上依法有序的轨道。
(三)完善执法监督机制
大力推进国土资源政务公开。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不断扩展丰富国土资源政务公开的内容与形式。各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要通过设置公示渠道、发放公示册等形式,将本部门的各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及办事结果进行全面公开。同时,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逐步扩大网上查询、办证、投诉、咨询等服务项目的范围,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将法定的执法权力和执法责任,具体分解到职能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并层层签订责任书,真正做到职权到岗,责任到人。
三、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局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督促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各股室、各中心所负责人是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责任,在各项工作中严格依法行政,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学习,提高认识
结合“五五”普法活动的开展,在全系统开展以依法行政为主体的学习教育活动,在学习内容上,实行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法律知识学习相结合;在学习方式上,实行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自我钻研与外出培训相结合。通过学习,树立合法、合理、效率、责任的行政执法观念,提高全系统工作人员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三)严格检查,定期报告
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各股室、各中心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年终进行检查,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利的予以批评。对因不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诉讼败诉和经行政复议被撤销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要按照过错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建立推进依法行政定期报告制度,各中心所年底前要向县局专题报告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一年度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安排等情况。
在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是新时期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方式根本性转变的有效途径。各股室、各中心所要根据省市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深入、扎实地推进依法行政,为实现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制化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