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建先进单位创建方案
中共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深入开展创建
第六届(-)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市直机关深入开展第六届(-)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的意见》(榕直工委[]57号)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部署,不断推进机关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充分发挥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海洋与渔业跨越发展的作用,结合局系统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榕委发[]5号)精神,紧贴海洋与渔业中心工作,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在更高层次上谋划思路、谋划举措、谋划运作,全面推进新形势下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为实现我市海洋与渔业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创建活动的工作目标
局系统深入开展第六届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的工作目标是:
(一)党组领导班子好。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具有领导科学发展能力、能够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清正廉洁的领导班子。一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加强和改进党组中心组学习,继续发挥学习、调研、研讨“三位一体“的功能作用,坚持党组织集体学习制度和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保证集体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局领导成员到基层调研每年不少于60天,撰写1至2篇调研报告。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集体学习或活动不少于4次,每年在机关或分管单位、部门上党课或作形势报告不少于1次。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落实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征求意见会、专家论证会、评审会等制度,坚持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由局党组会或局务会集体研究决定。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程序、提高质量,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践行树立形象“十讲规范“和廉政工作“十个不准“,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向组织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严以律己,清正廉洁。
(二)党员干部队伍好。以提高党员素质为重点,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激发内在动力,增强履职意识,提升履职能力。一是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各种形式的主题学习教育活动,运用学习讲坛、读书会、知识竞赛、技能比赛、参观考察等广大党员喜闻乐见的手段,特别是结合党和国家重大政策出台、重大活动开展和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等契机,不断丰富完善工作抓手。二是持续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吸收传统学习的有效做法,积极探索富有时代特点的新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现代海洋与渔业建设所需的理论知识和各级重大决策部署,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三是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深入开展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党员先锋岗、党员承诺、结对帮扶、科技入户、“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形式,搭建党员服务群众和加强党性锻炼的平台。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积极帮助党员解决实际问题,真心诚意地为党员服务。宣传忠诚履职、创业奉献的优秀共产党员,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基层组织建设好。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要求,建立健全基层组织体系,激发组织活力,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一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局创先争优活动考评办法,扎实开展“五好“党支部建设,认真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自评、考评、点评工作,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建设,做到内容规范、制度健全,不断增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热心党务工作,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二是积极发展党内民主。扎实推进党务公开,坚持党内情况通报制度,选择基础较好的基层党组织试行公推直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三是抓好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及时做好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努力创造条件做到支部建在处室,实行“一岗双责“。加大基层党务干部培训力度,重视落实党支部书记的责任,创新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方法、形式和载体,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感召力。
(四)机关作风形象好。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大力弘扬古田会议精神、不断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坚持求真务实、艰苦奋斗,不断提高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一是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宗旨意识、纪律观念、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建立局办公室、效能办、纪检监察和机关党组织抓机关作风建设的良好机制,认真组织实施局机关绩效管理工作,切实解决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高效率的服务型机关,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二是提升服务质量。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坚持党员干部接访群众、调查研究、访贫问苦、结对帮扶等制度,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负担,促进渔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行政审批环节,完善行政审批平台。三是加强党内监督。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五)单位履职业绩好。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发展意识、责任意识,自觉把创建工作放到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和海洋与渔业工作中心中来谋划,找准切入点,准确站位、主动融入,推动机关形成围绕大局履职、强化责任履职、改革创新履职、科学依法履职、争创一流履职的良好局面。一是准确站位,主动融入。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和省委八届九次全会、市委九届十四次全会精神,紧紧抓住海洋与渔业跨越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通过发挥机关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引导和教育广大干部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组织和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尽责履职。二是以人为本、注重和谐。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平安“和开展创建文明单位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平安单位建设和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活动,化解各种矛盾、维护单位、机关的安定稳定,努力构建和谐渔区、和谐机关。三是群团有为,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并结合各自群体特点,开展各种丰富、健康、和谐的文体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开展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各项活动,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结对帮扶、“文明处室“、“五好家庭“、“军民共建“等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六)工作机制运行好。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抓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各有关部门职责明确,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局党组抓机关党的建设的领导责任,不断健全完善党组抓机关党的建设的工作机制,局党组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机关党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指导工作开展。二是健全党建长效机制。坚持机关党委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委会、讨论决定党委重要工作;坚持基层党组织书记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4次联席会议,交流工作情况,分析研究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坚持党组成员联系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每年至少2次到联系支部了解情况,指导工作。三是全面提升“三级联创“水平。落实党建“三级联创“挂钩联系制度,市、县两级定期开展党建活动,指导推动本系统的机关党建“三级联创“工作,做好系统带动,促进上下联动,实现共同推动,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运行机制。
三、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明确创建职责。局党组对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其他成员协同抓,机关党委抓落实,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密切配合,全体党员共同参与,基层党组织具体负责本单位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机关党委,由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活动的具体组织指导。建立创建活动联系点制度,每一位党组成员挂钩一个基层党组织,指导创建活动的开展。
(三)细化创建措施。党建工作是强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局各基层党组织,要把第六届创建活动纳入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和单位、部门整体工作统筹部署,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制定计划,细化创建目标,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方式方法,狠抓工作落实,形成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
(四)丰富创建载体。围绕海洋与渔业中心工作和单位、部门的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奉献海西当先锋“、“三进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具有自身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督促检查,妥善处理好业务工作和创建工作的关系,合理安排时间,统筹兼顾,扎实推进创建活动的开展。
(五)营造创建氛围。局机关党委、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运用公开栏、宣传栏、简报、党建网页等阵地,采取基层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创先建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在局系统营造创建活动良好氛围。
(六)科学考核评估。要把创建工作纳入班子成员、机关党委、基层党支部工作和党员个人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充分运用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办法,对局属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综合分析,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各基层党组织开展第六届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措施于9月15日前报送局机关党委。各单位创建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局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