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上半年城镇住户调查分析
据城镇居民住户调查资料显示:上半年,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消费性支出与上年同比基本持平。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055.09元,人均消费性支出为3252.69元。
一、收入情况
上半年,且末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055.09元,。其中: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3484.89元,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8.94%;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经营性收入1067.47元,增长42.57%;人均转移性收入达607.18元,增长96.8%。
二、支出特点
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3252.69元。八大类消费支出中:食品、居住、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四大类消费支出呈现不同程度的增长,而衣着、交通和通讯、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杂项商品和服务类四大类支出下降。
(一)价格上涨带动食品类支出增长。上半年,县城镇居民的食品类支出1175.56元,同比增长7.06%。受食品价格上涨的影响,虽然食品支出平稳增长,但由于消费价格的上涨,部分食品消费数量却在下降。上半年,城镇居民油脂类人均消费支出99.33元,同比增长2.1%,而消费量同比下降10.08%;羊肉人均消费支出288.23元,同比增长25.68%,而消费量同比下降1.69%;禽类人均消费支出25.2元,同比下降8.33%,而消费量同比下降2.84%;水产品类人均消费支出17.17元,同比增长30.97%,而消费量同比不变。
(二)居住消费略有增长,居民用电量增多。上半年,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居住消费支出为315.43元,同比增长18.29%。6月份以来,持续的高温天气使居民增加和延长了对空调、风扇的使用,居民家庭用电量大增。上半年居民人均用电108.41度,同比增加16.48度,增长17.93%。上半年人均煤气消费支出增长101.52%。
(三)医疗保健消费增幅较大。目前健康被人们广泛关注,居民除被动接受疾病治疗外,主动自我保健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上半年,人均医疗保健支出273.13元,同比增长53.5%。
(四)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消费需求不断升温。提高居住舒适性,彰显时尚,仍是大多数城镇居民的生活追求目标。据抽样调查资料显示:上半年,县城镇居民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人均消费支出214.47元,同比增长28.3%。家庭设备人均消费支出77.62元,同比增长87.58%,室内装饰品支出13.82元,同比增长1.1%。
(五)衣着、交通和通讯、教育文化娱乐、杂项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低于去年。受物价持续上涨,人们的消费行为和消费习惯也有所改变,压缩非生活必需品的支出。上半年,县城镇居民人均衣着消费支出456.76元,同比下降19.74%。人均交通和通讯消费支出469.35元,同比下降14.17%。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服务类消费支出234.4元,同比下降48.91%。人均杂项商品和服务支出为113.58元,同比下降34.5%。
三、几点建议
(一)多方增加居民收入,提高收入水平,提升消费能力。加大力度,鼓励和支持城镇居民多渠道拓宽收入途径,保持可支配收入不断增长。努力提高中、低收入和贫困居民的收入水平,增强低收入居民对价格变动的承受能力,带动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度的大幅提高,促进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加强普及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促进居民就业,提高收入水平。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缩小收入差距,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二)加大帮困扶贫力度,完善低保体制。及时了解价格上涨给低收入群众生活增加的负担情况,适时采取措施给予适当的补贴,缓解价格波动对低收入群众的生活压力。根据物价上涨情况适当提高低保标准及扩大低保范围。在加强对食品销售市场监管的同时,通过减免市场销售成本、发放物价补贴等途径来平抑物价。
(三)切实关注民生,加强科学引导,提倡合理消费。发展文化、服务业,丰富城镇居民生活。对于关系到城乡居民的物价上涨、城乡医疗制度改革、社会救助以及农村土地承包、农产品销售渠道不畅、农业用水紧缺等问题,有关部门应深入基层调研,拿出有效措施解决问题。加快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大力宣传城镇居民参加医保,使长期与医保无缘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享受看病有补贴的待遇,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和城镇非从业居民积极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统筹。鼓励更多的职工参加养老保险,提高居民的消费信心,稳定居民收入与消费不断增长的心理预期。同时采取政策鼓励、教育宣传、舆论导向等措施,逐步引导城乡居民向节约、环保、健康的消费模式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