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问责调研报告
经济责任审计问责与结果公示研究调研报告
按照市审计局《关于完成研究课题的通知》的要求,为高质量的完成此项任务,我局非常重视,成立了以局长挂率的课题研究小组,自8月20日起,相继走访了纪委、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及部分乡镇,到教育、农业、卫生等5个内审机构相对较完善的单位进行了座谈,听取了有关单位及个人对经济责任审计问责与结果公示的意见及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于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初县委调整充实了县县级以下党政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系会议成员,进一步明确了县纪委、监察局、组织部、人事局、审计局、经贸局等8个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联系会议的制度化。为加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力度,我局专门设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股,12月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我局成立了县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分局(副科级行政单位,核定行政编制4名),授权负责组织实施对县(处)级以下党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县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任前、任中、任期经济责任审计。9年来,我局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要求,在全县开展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共审计正科级领导干部147名,其中:党政干部140名、企业法人代表7名。查出违纪金额4045.80万元,换回经济损失110万元,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3人,出具审计结果报告147篇,为我县干部监督管理提供了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为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二、经济责任审计问责与结果公示的主要作法及产生的作用
(一)经济责任审计问责的主要作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和政务公开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有关党内和行政法规,对我县领导干部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后,通过召开问责评议专题会议,公开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由被审计的领导干部现场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代表的质询和评议,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分级负责的问责原则,对其任期履行经济职责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1、对问责的对象作了具体规定。问责的主要对象包括县各直属单位、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含主持工作的副职)。
2、确定了问责情形。(1)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2)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3)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4)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5)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6)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7)其他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失职行为的。
3、对经济责任作了具体区分。审计部门在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对领导干部的经济发展责任、经济管理责任、经济决策责任和个人经济行为责任等多项经济责任内容进行审计问责,判断领导干部在政府经济活动施政行为中是否做到了经济行为民主化、规范化、透明化和理性化,在“问效”的基础上实现干部“问责”。经济责任按前任责任与任内责任、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下级责任与领导责任、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及直接责任与主管责任等五种情形。
4、对问责的形式、方式及程序作了规范。问责的形式有三种:自我问责、组织问责和群众问责。自我问责的问题由被审计对象自己提出;组织问责的问题由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审计报告研究提出;群众问责的问题由参加公开问责评议会议人员现场提出。问责的方式主要有三种:警诫、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警诫包括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等;组织处理包括整顿领导班子、责令辞职、调离、降职、免职等;纪律处分,包括党纪政纪处分等。问责评议会议的程序:(1)将审计结果和审计对象述职报告发放到与会人员手中;(2)通报审计结果。由县审计局审计组负责人通报审计对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结果;(3)专题述职并自我问责。由审计对象向参加会议人员作出审计专题述职,对审计中的有关情况作出解释和说明,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问责,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4)组织问责。由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审计报告,向审计对象提出质询,由审计对象当场作出回答;(5)群众问责。由参加会议人员就经济责任审计中的有关问题向审计对象提出质询,由审计对象现场作出回答;(6)民主评议。由参加会议人员对审计对象的述职报告及公开问责情况按两类四级(两类:“廉洁自律状况”、“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情况”;四级:“好”、“较”、“一般”、“差”)进行问责评议及按“三档次”(“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进行民意测评。
5、纪委、组织部将资料存档。县纪委负责对每一份审计结果都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给被审计的干部写出廉政鉴定,装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考核干部廉洁勤政情况的重要依据。县委组织部将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问责评议的相关资料存入《干部监督档案》,作为干部使用、表彰奖励和诫勉惩处的基本依据。
(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示的主要作法
审计成果是审计工作的最终和核心产品,是审计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的主要载体,审计结果公开是审计机关依法行政的必由之路。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列入公示范围,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规章制度的要求,有利于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有助于扩大政府审计结果公告范围,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推进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促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和转化,提高干部领导和管理财政经济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建设法治政府和阳光政府。
1、明确了公示内容。公示内容主要有:被审计者在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方面取得的突出经验和采取的主要措施;被审计者任职期间所在地区、部门或单位严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经法规问题;被审计者任职期间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浪费问题;被审计者本人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被审计者审计承诺虚假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的审计建议或向司法机关提出移送的追究刑事责任的建议;针对审计查明的问题,提出的纠正意见或改进措施;其他需要公布的经济责任审计事项。
2、确定了公示方式。除《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规定的公告审计结果的六种形式外,还有:在人大、政府等部门组织的有关会议通报;在干部大会、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会议上通报比较典型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送县级四套班子领导;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送有关新闻媒体做深度报道等。
3、规范了对公示的程序。主要有审计机关内部流转审核程序和外部审批程序。审计机关内部流转审核程序为: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相关审计结论性文件生效→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及审计意见落实情况→审计结果公告文书内部三级审核→报送有关审批部门及领导批准→选择适当形式对外公告。外部审批程序: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需要公示的,经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审议后,报政府主要领导批准。
(三)经济责任审计问责与结果公示产生的作用
开展审计结果问责评议与结果公示,在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完善干部考核机制、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廉洁自律、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收到了良好效果。
1、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通过实行经济责任审计问责评议与结果公示,不仅起到了及时提醒全县领导干部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的目的,而且及时发现了部分干部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有效地遏制了消极腐败现象的产生和发展。近年来,全县在经济责任审计中不仅查出一批违规资金,同时,根据干部任期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和制度,规范了领导干部的行为,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目前,公款吃喝玩乐之风得到有效遏制,县乡招待费大幅度下降,公费购置手机和购买小汽车做到了严格控制,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有了明显好转,全县廉政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2、为全面、客观公正的识别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据。通过实行经济责任审计问责评议与结果公示,有效地遏制干部虚报政绩现象的发生,为选拔使用干部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在对我县一部门主要领导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时,审计组曾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领导在本单位政府采购过程中可能有经济违纪行为,对此情况,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内查外调,历时一月,查清了该单位主要领导在任期间个人无经济违纪行为,通过召开经济责任审计问责评议会议及审计结果公示,消除了误解,还了干部清白。
3、有效促进被公示单位迅速整改。从我县审计结果公示实践情况看,审计结果公示对象确定后,被审计单位积极配合审计,对明知不合规或不规范的,做到边审计边整改,边完善制度、边规范管理。对暂时一时整改或整改有难度的问题,也积极想办法,在公示发布之前予以纠正或改进。
4、促使领导干部转变执政理念和作风。审计结果公示实施后,将政府内部事务公之于众,对领导触动较大,使他们更加重视制度建设、规范日常管理,谨慎处事,努力办好事情。一位被公示单位负责人坦言,问题被公告,内心有很大触动,迫使我们学习财经法规知识,熟悉和掌握财经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