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社会管理调研报告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司法实践中是最为前沿的阵地,立足本区实际,以“五个打造”作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强化司法所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是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的切入点。
一、化解纠纷,安置疏导,打造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减压阀”。
将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司法所的突出任务,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将化解社会矛盾的力量编织成为一张无形的“网”,实现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建立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相关部门和行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室,把“网”织密。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构建“地毯式”矛盾排查机制,把“网”撒大。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把“网”扎实。突出工作重点,有效化解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矛盾纠纷,把“网”收紧。
强化对特殊人群的管理帮扶,建立区镇乡及司法所多级管理网络,尽力实现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安置、帮扶一体化。截止到2013年底,我区共妥善安置刑释解教人员1083人,解决他们的工作生活问题,并开展延伸帮教活动,预防重新犯罪,将司法所建立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载体。
二、搜集问题,反馈信息,打造密切基层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创立“人民说事点”,在村屯社区小卖店、棋牌室、广场、农贸市场等群众经常聚集的地方建立“人民说事点”,让百姓通过“唠家常”的形式反映社情民意,由司法所引导群众诉求,为他们提供便捷服务。在司法所内做到“五个一”,即悬挂一块工作牌,公开联系方式;设置一块信息板,随时解答群众疑问;放置一个记录本,记录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一个学习室,便于群众学习法律知识;安排一名信息员,负责搜集整理和报送信息。强化“五个环节”,即事前询问,及时反馈,高效处理,定期评议,事后总结。发挥“五个作用”即矛盾纠纷化解点、法律知识宣传点、社情民意收集点、致富信息传播点、干群关系联系点。将司法所建设成为老百姓常去,爱去,去了就能有收获的重要平台。
三、集中智慧,发挥特长,打造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防火墙”。
以各式法律援助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司法所专业优势,全力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依托各镇法律服务所,志愿者,律师等资源,在村屯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安排联络员,形成覆盖全区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及时对群众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及时高效高质量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应援尽援、应援速援、应援优援。不让群众的利益受到二次损害,准确运用法律武器,保卫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四、学以致用,积极思考,打造基层党委、政府的“智囊团”。
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骨干,动员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基层政务工作,实现乡镇街道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通过积极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依法参与**及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协助处理群体性事件。帮助党委政府解决各种涉法热点、难点问题,为基层党委政府献言献策,为群众解难。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的职能部门,其行政性相较检察院、法院要更强,行政的核心在于管理,管理的核心在于决策、组织、计划、领导、控制。司法所应当发挥自身的法学特长,以扎实的理论知识为依托,配合严密的逻辑思维,理性的处事态度,在关键问题,关键环节上稳定局面,成为基层党委政府的“智囊团”。
五、夯实基础,坚守阵地,打造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筑基石”。
积极破解司法所人员不足、经费短缺、设施简陋、素质偏低的难题。今年高淳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化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推进全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提供了政策指导,两份实施意见中都着重强调了专项经费的落实,工作人员的定期培训,重视程度在我区司法行政历史上都是的首次。以实施意见的形式,稳固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阵地,在制度层面确保了经费以及人力资源的保障,让工作的开展免除了后顾之忧。
纵观全区司法所建设情况,笔者以为,短期内,应当将眼光聚焦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全力抓好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不断筑牢司法所建设阵地。争取将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列入区综治办每年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检查考评的内容,在区司法局成立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与镇司法所签订办公用房建设目标责任书,一级一级抓,层层抓落实。积极学习其他兄弟区县的成果、经验,召开经验交流会,树立典范。争取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
二是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搭建司法所管理载体。要求各镇司法所从办公设施、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工作、所务管理、等方面全面开展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在档案管理,文书制作方面要争取全区统一,避免文档交流不畅。起草印发《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认真开展优秀司法所创建活动,每年组织规范化建设检评活动,围绕司法所机构覆盖、职级待遇、警务管理、数字化建设、经费动态增长及规范化管理进行考核。
三是努力提高基层保障能力,抓创新求突破,不断开创司法所工作新局面。加强保障性政策研究,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努力解决经费保障问题,依据人数健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全额保障制度,建立****衔接经费补助制度。加大普法力度,力保普法启动面达到100%。争取在人民调解领域得到新拓展,健全调解网络,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制定出台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规划,在道路交通、劳动争议、医疗卫生等行业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
四是以延伸工作触角为抓手,积极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路径。探索建立村(居)“法务前沿工程”,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司法所的指导下、依托村(居)委会,整合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居)干部、社会志愿者等力量,融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工作于一体,将司法行政服务职能深入到村(居),拓展司法行政参与社会管理与服务的路径。
五是切实做好司法所组织建设,提升队伍能力素质。切实用好司法部下达的专项编制,认真清理、收回空编、占编用于司法所,同时采取争取地方编制、购买公益岗位等方法,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加强司法所干部队伍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广大基层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大力加强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服务大局的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社会管理服务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的能力,确保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