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评价的现状、经验与思考
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评价的现状、经验与思考
乡镇党委、政府是我国最基层的一级政权组织,承担着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管理、服务的任务。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在乡镇党委、政府这个组织中处于主要的、决定性地位和作用。对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进行评价,是县级党委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但如何实现绩效评价的科学化,仍是当前干部管理工作正在探讨与研究的重要课题。9月,全市召开的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评课题研究及试点工作会议上,确定将我县兵营乡作为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评的试点乡镇。我们以此为契机,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借鉴吸收传统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基础上,运用绩效考核原理,探索出了一套对乡镇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管理的新机制,促进了试点乡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和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推动了地方经济社会的统筹发展。
一、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评价的现状
近年来,各地结合实际,在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评价上进行了很多有益的尝试,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以竹溪县为例,目前对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评价,主要有公务员考核、干部考核、综合目标考核三种形式。公务员考核。一般在年终时候结合年度总结,由乡镇党委自行按照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等程序,评价乡镇党政领导干部本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级的依据。干部考核。一般在乡镇党委、政府届满或届中时,由县委组织专班,采取班子(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个别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班子配备、干部提拔任用的依据。综合目标考核。一般在本年底或次年初,由县委县政府组派考核专班,采取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办法,对乡镇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经济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文明乡镇、先进工作者的评选依据。
对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实施绩效考评犹如以石击水,调动了大家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各项事业稳步推进,取得了一些良好的成效。一是促进了工作的落实。据统计,仅在,试点兵营乡,在党委、政府一班人的带领下,乡政府机关党员干部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邻里纠纷、子女入学等各方面的问题250件次,乡党政班子成员为基层群众办的实事、好事人均在10件次以上;全乡全年粮油总产分别比上年分别增长21.4%和32%,农村经济总收入实现5146万元,人平纯收入实现1819元,比上年分别增长了18.1%、15.1%,财政总收入达到100.6万元,占任务的121.2%,当年新增民营业主18家,引进外资1020万元,在上年基础上翻了近10倍,大大超越了年初确定的招商引资绩效目标;基层组织“堡垒”作用明显增强,被县委授予了“五好”乡镇党委称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呈现“四无”的良好态势,人民群众对乡党委政府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达到98.6%,比上年上升了5个百分点。全乡上下呈现出经济发展、事业进步、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由此可见,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评价,作为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其在促进工作落实上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二是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评价,把领导和群众共同关注的问题,通过量化直观生动地反映出来,便于县委客观、全面地确定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的业绩,准确地把握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的长处与不足,使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准确,以这种客观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依据,在干部队伍建设中树立了用群众满意的干部、凭实绩用干部、凭能力用干部的用人导向,引导干部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在真抓实干上下功夫,使乡镇党政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和紧迫感,变压力为动力,提升了干部队伍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三是保障了群众“四权”地落实。竹溪县在干部考核和乡镇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过程中,要求被考核的乡镇党政班子成员、一般干部、乡镇直单位和部分村“两委”负责人参加民主测评和座谈,使考评视角进入多维状态,考评的深度得到加深,在一定程度上使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选择权落到了实处。四是有利于转变干部作风。实施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评价,让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头上戴了一个“紧箍咒”,其工作责任心由此得到强化。为完成工作任务,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把全部精力放到抓工作落实、办实事上来,工作作风更加务实。
虽然,实施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评价的积极作用非常明显,但其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由于分工交叉等因素影响,领导班子绩效与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绩效难以区分,影响了考评结果的准确性;二是考评主体的多元化程度尚显不足,“自家人”考评“自家人”,统计数字失实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影响了考评结果的真实性;三是隐性绩效难以区分和把握,不便于量化,评价客体急于求成的思想和短期行为还客观存在。
二、竹溪县推进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评价科学化的主要做法
(一)遵循“三个原则”,推进考评目标的科学化。一是坚持一切服从群众利益的原则。我们在确立年度绩效考核目标时都围绕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进行展开、细化。对试点乡经济绩效考评指标设定了“本级财政收入增长率、新上工业项目、民营经济发展增幅、农业增加值增长率、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等七项内容;对社会发展绩效考评目标,设定了“基层组织建设和自身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四大项内容。将群众对考评对象履行职责的满意度作为衡量被考评对象工作绩效的重要指标,赋予了20%的权重分值。坚持把群众生活水平、农民增收、环境优化、政策落实、干部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公益事业等农业农村工作重点和群众关注热点作为群众认可、评价的重点。二是坚持从工作实际出发的原则。我们从试点乡工作实际出发,建立切合实际、明确具体、可操作的目标体系,共设置了“地方经济实力、本年度重点工作、社会政治稳定、精神文明和社会发展水平、党的建设、社会公认评估”等六大项,将县委政府年初与乡镇签订的29个责任书内容全部囊括在内,比较全面地反映了乡镇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情况;在评价指标权重和分值划分上,侧重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可持续发展分别按5:3:2的比例赋分,体现出既重视经济增长,又重视经济发展的质量和结构;在绩效评价标准上,对绩效考评项目及指标赋予相应分值,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根据考评对象分管工作和岗位职责,对具有全局性、关键性项目和指标,赋予较大的分值。为加强对重点任务和中心工作的考核,对各项具体指标除按基础分评价外,还采取加分和扣分的办法,对超额完成指标或受到上级表彰的,按超额比例和表彰层次加分。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指标,按差额比例扣减相应的分数。同时还考虑到农村工作的不确定性,引入激励分,把阶段性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纳入考评范围。三是坚持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首先由试点工作组会同试点乡党委政府在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提出被考评对象年度绩效考评目标的初步意见;然后又先后两次征求县级有关领导、部分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县直有关单位专业人士的意见建议,对绩效考评目标的设定进行修订、完善;最后由县绩效考评核领导小组和县委常委会议审定。从实践来看,试点乡推行的绩效考评与传统的目标管理相比,更具科学性和权威性,有利于引导被考评对象准确进行自身角色定位,较好地发挥了绩效考评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使考评结果能够直观反映出被考评对象的德才素质和水平。
(二)立足于“三性”,推进绩效考核评价的科学化。首先,立足于“经常性”,坚持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过去乡镇干部考核一般每年年终集中考评一次,由于参加考评会议的人员较多,存在参加考评者对被考评对象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了解不全面甚至不了解的现象,一年一度的集中考评往往容易走过场,有时难免出现考评失真现象。为力求使考评结果与被考评对象工作努力程度和取得实绩相符,我们对照被考评对象年度绩效工作目标,重点抓好平时考核,推行了干部履行职责“月查、季评、年考”制度,侧重检查被考评对象阶段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并做到事事有安排、时时有督办、项项有考评、件件有兑现。乡领导干部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日常考核备案制度,将日常考评结果分人分类建档立卷。“月查”和“季评”结果出来后,及时向被考评对象所联系的村及有关服务对象反馈、公示,让考评参与者对被考评对象平时有了更多的了解和接触机会,调动了两个方面的积极性。二是立足于“群众性”,坚持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一方面,规定在进行绩效考评前,要认真组织民意测评,确保有一定比例的基层群众或服务、受益对象参加,充分保障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在考评过程中,要求考评小组广泛走访基层干部、直接受益对象和上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全方位、多渠道听取意见和建议,最后根据群众意见评出“群众公认评估”该项的得分。为广泛引导群众参与,提高“群众公认评估”项目得分的“含金量”,试点兵营乡结合在全乡党政干部中开展的“百人千事”活动,为每一名干部定做了一个《工作日志》,干部在每个工作日内,必须填写《工作日志》,并由有关当事人签字核实,作为群众评价见证被考评对象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之一。乡领导干部绩效考评小组每月对被考评对象《工作日志》记载情况进行一次核实打分,每月得分情况按比例计入年度“群众公认评估”项目总分。三是立足于“可比性”,坚持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将所有的被考评对象考评基础分确定为100分,根据被考评对象最后得分情况,排定名次,并相对应确定优秀、良好、中等、平庸、较差5个档次,基准分分别为:优秀(90至100分以上)、良好(80至89分)、中等(70至79分)、平庸(60至69分),较差(60分以下)。对乡党委政府班子的13名成员在分管的同类中心工作用一把尺子来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