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心得体会
供电公司党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公司整体发展的战略高度,通过充分调查研究,全面审视县级供电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突出“两个重点”的工作思路,以加强县公司队伍建设、规范“三重一大”执行情况为突出抓手,努力形成规范化的管理模式和制度化的运转流程,全力构建体系完整的党风廉政建设大格局,促进县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上水平。
一、以县公司领导人员为“重点对象”强化队伍建设,激发活力因子。
在县级供电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中,由于历史原因,县级供电企业在管理体制改革之前属地方管理,领导班子和干部管理队伍普遍存在平均文化程度偏低、专业结构不合理、知识水平不高、管理行为粗放、行政主要领导“一言堂”等与现代企业管理不相符的问题。
公司在县级供电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实际工作推进中,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着力加强县公司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激发“人”这一最大的活力因子,为县公司党风廉政建设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1、实施领导干部异地异岗制度,创造更优的事业环境。在保持县公司领导班子相对稳定的情况下,从开始,公司对在一个单位认知时间较长的领导实行异地异岗交流制度,这样既可以使干部得到多岗位锻炼,又避免形成关系网,有利于增强领导班子的管理活力,更能有效防范不廉洁行为的发生。由最开始对县级党政主要领导班子交流,到现在副职领导交流,所辖县公司领导干部交流达80%以上,力度之大、范围之广都前所未有。通过这种大范围的交流,一些单位隐性存在的管理问题很快“浮出水面”,为加快整改赢得了时间,扫清了障碍,黎川县公司、乐安县公司等单位经营管理问题就是在干部交流后得到更充分的暴露,并为现在加快整改创造了条件;同时,一些先进的管理经验被带到了新单位,促进各县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临川区公司能从一个巨额亏损单位,通过干部交流以及省市公司的帮助扶持,一跃跨入了省公司一流县级供电企业。
2、推行纪委书记异地交流,营造“敢于监督”的体制环境。最初,公司只是在尝试着在金溪县和临川(区)两个县级公司试行纪委书记异地交流。金溪供电公司管理上水平,临川(区)供电公司扭亏为盈,并分别在和被省公司授予“一流县级供电企业”。两个公司发生的喜人变化,与纪委书记真正行使了监督权力,在企业内部形成了廉明清正的体制环境是密不可分的。
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结合国网公司提出的“依法治企年”活动,今年3月,公司对12个县(区)公司纪委书记全部实行异地交流,并把懂生产、懂经营管理的干部交流到纪委书记岗位。交流后的纪委书记真抓实干、敢于碰硬,在公司内部引起很大反响。这些纪委书记都是从生产经营一线干起来的,又来到了一个清新和谐的新环境,更加激发了他们大干一场的事业激情,他们纷纷在营销、安全、生产等领域开展了效能监察和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3、健全纪检监察机构,形成纪检监察常态化工作模式。县级供电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除了领导班子的整体能力、纪委书记的真正履责以外,纪检监察机构自身建设是重要的制约因素。于是,公司按照江西省公司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级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的意见》,全部规范了12个县(区)公司纪检监察人员配备,按照要求配备了2-3名纪检监察人员,为县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机构健全了,人员配齐了,公司开始着力对县公司队伍进行“传帮带”,使他们更快更好地胜任新时期供电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为增强县公司纪检监察人员的综合能力,公司举办了县公司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为更快、更好地适应新的岗位奠定了基础;抽调县公司纪检监察干部参与**调查和效能监察交叉检查等方式,提高县公司纪检人员的“实战”水平;公司还开展了纪检干部向王瑛同志学习活动,进一步增强纪检干部的党性、职业道德修养;同时,选派县公司纪检干部到市公司进行岗位锻炼,不断增强县公司纪检干部的综合业务素质。通过一系列有效工作,从组织机构、人员素质、业务技能上保证了县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顺利推进和长远发展。
二、以县公司“三重一大”执行情况为“重点环节”,筑牢内控体系。
加强县公司的规章制度建设,是加强其人、财、物管理的主要抓手,是规范运作的长远之策。而规范县公司“三重一大”执行情况则是这一切的重中之重,是纪检监察部门体现作为的主要载体,更是促使其向现代企业治理迈进的必由之路。
1、严格“三重一大”执行,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在管理实践中,公司将效能监察“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的职能发挥得淋漓尽致。针对近年来县公司举报件较多,且大多数涉及到领导干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问题,公司立即组织开展了“三重一大”执行情况效能监察。期间下发《效能监察建议书》11份,建章立制9项。3月和6月,公司分别对南城、黎川县公司行政主要负责人违反“三重一大”给予了免职的严肃处理,强化了制度执行的严肃性,为其他单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形成了警示效应。目前,“三重一大”的严格执行,为县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水平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同时,公司还扎实开展了用电抄核收、业扩报装、废旧物资回收管理、不良资产管理、台线绩效考核等效能监察工作。由于上述效能监察活动都将县公司纳入参与范围,且都是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和员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因此,对于强化企业管理具有令人欣喜的明显成效,更为县公司提升管理水平提供了“跳台”。
公司《“三重一大”执行情况效能监察》、《不良资产管理效能监察》、《用电抄核收效能监察》、《抗冰灾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效能监察》、《台线绩效考核效能监察》等项目分别获得江西省电力公司效能监察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此外,公司还将安全生产情况纳入纪检监察范畴,通过开设举报电话的形式,查处县公司“三违”现象。东乡县公司一次人身轻伤事故就是通过员工举报而进行严肃处理的。
2.委派财务总监,提升县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未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是县公司发生党风廉政问题的重要表现形式,也是“三重一大”执行不力的表现形式。公司通过公开竞聘选拔的方式,选拔委派了一批有丰富供电企业财务实践经验的行家里手到所辖县公司任财务总监。制订出台了《财务总监工作实施细则》、《县级供电公司财务管理办法》、《财务总监考核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委派财务总监,切实有助于加强对县公司执行财经纪律的监管,从源头上减少了违法违纪和腐败行为的发生。同时,为保证财务总监形式与实质上独立于任职县供电公司,财务总监工资直接在市公司财务资产部领取,不在任职县公司领取工资及福利费用,更不允许发生与公务无关的其他费用。由于财务总监委派制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及分级管理和垂直管理相结合的组织原则,为其履行职责创造了更加有利的制度环境。对县公司5000元的资金支付,需要报经市公司财务资产部审批。
以强化“三重一大”执行情况为重点,大力实施效能监察等有效工作,已经对县公司强化内控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3、规范供电所管理,夯实企业基础。公司认真落实国家电网公司“三化三有”特色惩防体系建设,并融入公司具体工作实际中。公司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触角延伸的县级公司的每个供电所。认真纠正农电管理方面的不正之风:资溪县供电公司对占县公司70%电量的鹤城所开展营销普查专项效能监察,截止到目前已为企业挽回电量损失50余万元;东乡县公司加强业扩工程管控,通过自办案件查出小璜供电营业站业扩工程“案中案”,对小璜供电营业站原任站长乐某和现任站长胡某等同志擅自接洽业扩工程分别做出罚款1000元和行政降职处理,同时对涉及私接工程导致倒杆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分别做出了罚款和待岗处理;黎川县公司正着手对某供电所长罗某私接业扩工程进行查处。对发现存在的问题下发《监察建议书》16份,及时反馈处理意见16份,处罚人员18人,罚款总金额3.5万元。
根据个别县公司个别案件的查处,公司将在总结经验,找寻规律的基础上,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反违章”活动,对所有县公司开展业扩报装工程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效能监察工作,为建立业扩报装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奠定实践基础。
三、推进县公司纪检监察工作的几点思考
纪委书记异地交流和财务总监委派制为县级公司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制度创新,但也要正确认识自身的定位,做到到位而不越位,要正确履行组织赋予的工作职责和权限,牢记组织重托,增强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
1、切实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在原有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强化理论知识和实践管理的有机结合,在反腐倡廉工作领域争取创新。
2、努力提高与当地政府打交道的能力。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财政收入偏低,而供电企业内部管理还有一些急需加强和改进的地方,由于面临的外部环境因素,必须尽快学会与检察院和纪委等执法机关的沟通和协调。
3、尽快建立符合公司发展的纠建并举制度。协助党政主要领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抓好县级供电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一项长远性、渐进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艰巨性的任务,需要我们在建设具有供电企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不断探索和创新管理模式,拓展发展思路,加大精细化管理工作力度,方可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