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第3页
要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各级党委必须提高认识,坚决纠正和防止忽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错误倾向,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加强检查。要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责任制,党委(党组)一把手要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领导同志也要明确任务,恪尽职守。并建立起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联系会议制度。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成效,作为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绝不能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上,必须抓好落实。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社会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一抓到底,务求实效。(34)按照提高素质、优化结构、相对稳定的要求,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队伍。要选拔一批德才兼备的青年干部,充实到这支队伍中来。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者要注意关心和培养,帮助他们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对做出突出成绩的要予以表彰奖励。
(35)党风廉政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处于主导地位,对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起着带动和促进作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首先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从严治党、搞好党风。共产党员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自重、自律、自警、自励,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省市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严格监督,把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在三大文明建设工作中充分发挥出来。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组织专项治理,切实使违法违纪分子受到惩处,让党员干部受到教育,让人民群众增强信心。
(36)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管理机制。要健全目标责任机制,形成抓领导、领导抓的格局;要健全联合管理机制,形成抓配套、配套抓的格局;要健全竞争激励机制,形成抓群体、群体抓的格局;要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形成层层抓、抓层层的格局;要健全物质保障机制,形成抓投入、投入抓的格局,保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全市各级党委、广大干部群众,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各自实际,再接再厉,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再创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