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筑业发展的现状与跨越发展的几点建议
市建筑业发展的现状与跨越发展的几点建议
建筑业作为我市的生要产业之一,为我市的经济建设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为城乡创造大量的就业岗位,建筑业发展对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村“脱贫”,对我市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扩大城乡就业和再就业,对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挥了不可替代作用。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将继续加大,并且随着城镇化率的提高和房地产市场的迅猛发展,全市建筑业将迎来新的发展契机和挑战,我市建筑业必须抓住机遇,战胜挑战,为建筑业自身实现跨越发展奠定了基础,为我市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发展做出贡献。
一、近年来郴州市建筑业发展的基本状况
(一)经营规模壮大。
-,施工企业累计完成总产值119.23亿元,增加值达89.2亿元,年均分别增长16.4%和8.6%。到底,全市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与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有83家,从业人员31533人。,全市资质等级内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完成总产值28.5亿元,比上年增长20%。到底,固定资产原值达到7.4亿元,比增加12.4%。
(二)民营企业唱主角。
在国家建设部对建筑业企业实施了新的资质管理之前,郴州市共有四级以上建筑业企业90家。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31家,占全部企业总数的34.4%;集体企业51家,占全部企业的56.6%;国有和集体企业合计所占比重为91.1%,在全部企业中占主导地位。而其他经济类型的企业为8家,占全部企业的8.9%,基本上都处于从属地位。
按新资质等级管理后,到,郴州建筑业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企业83家。其中国有和集体企业仅有37家,占全部企业的44.5%,已经退出了主导地位;近两年来,市委市政府下大力扶持民营企业的发展,目前民营建筑业企业取而代之成了主角,到末,郴州市私营建筑企业30家,占全部企业总数的36.1%;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5家,占全部企业的18.1%;仅仅这两种类型的民营企业就已经占到郴州市全部建筑业企业的54.2%,成为了郴州市建筑业企业的主力军。
(三)地域特征明显。
郴州建筑业的发展突出了以市区为中心、资郴桂为主体、安仁为侧翼的地域特征,现有资质等级以上企业中市区37个,占44.5%,桂阳、资兴、安仁分别有6个、8个和7个,分别占全市总数的7.2%、9.6%和8.4%;其中资郴桂区域二级以上的企业共有20个,占全市的23%。从完成建筑业产值来看,资郴桂区域和安仁建筑企业完成建筑业产值22.50亿元,占全市的79%。各区域企业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特长,构架了一种以施工总承包公司为龙头、综合性及专业性施工公司为主体、小型劳务分包企业为补充的新型模式,使大、中、小型施工企业分工明确、协调配套,形成一个新型的、高效有序的承包体系。
(四)技术创新能力有突破。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十五”期间,郴州建筑业不断加快建筑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步伐,努力改变郴州市建筑业目前“高投入、高消耗、高增长、低效益”的局面。通过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发,提高各类资源的利用率,促进节约型社会的发展,形成了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的氛围。“十五”期间,全市有不少企业建立了自己的技术研发中心,和大专院校以重大工程项目为载体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建筑业工程技术标准化建设也稳步推进,有效规范了施工行为,提高了施工质量,促进了建筑施工向标准化、集约化方向发展,为工程施工中生产组织和科学管理提供了法律和技术依据。“十五”期间,全市建筑企业科技进步取得丰硕成果,共获得优质工程奖312项,优质工程率达30%。
,郴州市建筑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尚不到5万元/人,通过“十五”期间不断加大的技术创新力度和设备购置投入,提高了企业的技术装备率和动力装备率,使全员劳动生产率大幅度地提升,郴州市建筑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已达到10.4万元/人,比增长1.01倍。
(五)经济效益提高。
随着郴州市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其社会效益和社会贡献越来越显现,对国民经济的支柱作用日益增强。
至,郴州市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长率超过15%,建筑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超过8%。,郴州市建筑业企业完成总产值28.5亿元,全社会建筑业实现增加值19.1亿元,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5%。建筑业作为郴州市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为推动郴州市国民经济增长和全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第一,建筑业的快速发展支撑了国民经济的稳定、快速发展,为改善城乡面貌、缩短统筹城乡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第二,大量的投资通过建筑业的转化作用,形成了促进国民经济长期发展的固定资产。郴州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191.8亿元,其中近50%的投资是由建筑业转化为生产力的。同时,建筑业自身的发展,也给社会创造了巨大的财富,实现利税总额0.11亿元,比增长了49.7%。第三,建筑业对相关的上下游产业,包括相关的研发、设计、咨询、监理服务以及各类新型建材、建筑机械产业的发展,都起到了明显的拉动和辐射作用。第四,建筑业和建筑劳务输出已经成为郴州市部分地区县域经济增长和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来源。建筑业在安置人员就业,尤其是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方面作用突出。在郴州市3.3多万人的建筑大军中,据不完全统计,有超过3万的建筑业从业人员来自于农村,按经济普查资料郴州市建筑业人均收入1.6万元计算,为郴州市农民增加经济收入5311万元,是提高郴州市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之一。
(六)装饰装修业成为建筑业的亮点。
,全市建筑业企业完成装饰装修产值23.6万元,增长159%,增幅高于建筑业总产值139个百分点,占全部建筑业总产值的8.3%,所占比重比上年提高4.5百分点,装饰装修业已成为充满活力、前景广阔的新兴行业。
总的来说,近年来,郴州市建筑业的发展是持续稳定的,在总量和规模上打下了基础,为郴州市建筑业“十一五”的科学发展和2015年实现跨越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郴州市建筑业跨越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企业规模小。
建筑业总承包企业不强,专业承包门类不全,劳务企业刚刚起步。建筑业发展缺乏强有力支撑点,没有形成“航母型”企业。目前我市还没有一家特级企业,一级企业也不多,仅有5个(其中总承包企业仅为一家),占资质企业总数的5.7%,二级企业为20个,占23%,到去年底,我市建筑企业产值超亿元的,只有4家,没有一家突破5亿元以上的。而长沙、衡阳、常德等市都超过了10个(详见下表)。
各市建筑企业规模比较表(略)
(二)企业竞争力不强
虽然郴州市是一个传统的建筑业大市,建筑业发展在全省位居前列,但是,企业市场竞争力不强,一方面表现为省外市场开拓不力。郴州市建筑业的发展一直没有放弃外向型道路,郴州市建筑队伍的足迹踏遍了全国,在争取承接全国各地的工程建设项目。但在在建筑业总产值中,省外施工产值占到郴州市建筑业总产值的比例低,仅为8.3%;在省外的施工产值增长不快,,全市在省外施工完成产值0.4亿元,到,全市在省外施工完成的产值达到2.4亿元,增长了5倍,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25%。另一方面对本市的建筑业市场占有率低。据统计,到7月全市1114个计划投资50万元以上的固定投资项目中,本地建筑企业承建的有1071个,占96%。但在大项目的竞争中,本地建筑企业明显不占优势,1-7月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共有125个,其中完全由本地企业承建的只有35个,仅占28%;1-7月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总值为21亿元,而其中本地企业承建的项目总值只有11.9亿万元,仅占56.7%。可以说郴州建筑市场的大半壁江山落入了外地企业之手。
(三)经济总量增长与效益不同步。
“十五”期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长幅度保持在30%的高位运行,而企业的产值利润率水平却始终不高。大多数施工企业拥有的仅仅是常规技术,主要从事房屋建筑施工,差别化竞争能力弱,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管理不到位,传统建筑业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低,形成了建筑业一种高投入、高消耗、高增长、低效益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传统建筑业是资源消耗“大户”,是建立在粗放型发展基础上的经济增长,资源耗费的沉重代价削弱了企业的利润。,全市建筑业企业产值利润率为1.6%,到5年时间,也仅仅增长了0.9个百分点,产值利润率提高到2.5%;同时,居高不下的应收工程款,对企业的资金运用形成极大的障碍,长期制约着企业的发展,,全市建筑业企业应收工程款为12.8亿元,到,应收工程款却在的基础上翻了一番多,达到了27.5亿元,使企业背负着巨大的资金压力,蚕食本该为企业所得的一些利益。
(四)企业改革滞后。
我市建筑业改革虽然起步最早,但进展缓慢,一直未有实质性突破;勘察设计单位、监理企业改制也没有大的进展。一些已改制企业停留于表面改制,改制不彻底,产权不明晰,经营机制没有创新。企业自身对改革“外缺压力,内缺动力”,有的企业领导特别是国有企业领导担心改制改掉自己的政治经济待遇,对改革有畏难情绪,持观望态度,缺乏责任感和危机感。企业职工对改革有顾虑,担心再就业困难,不愿意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影响改革进程。目前,我市建筑业国有资本比重偏大,占28.4%,虽低于全省34.2%的平均水平,但与全国建筑业发达的地区相比则其改革步伐明显滞后,如浙江省仅1%,江苏省仅4%。由于改革滞后,导致多数企业管理观念陈旧,经营方式单一,抗风险能力差。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层次多,成本高,活力不够;民营企业人才引进难、留住难,建筑业普遍存在“国有企业缺钱,民营企业缺人”的现象。企业家素质不高,没有树立集团化、大企业发展战略和品牌意识,导致竞争力弱,市场占有能力差。
(五)宏观调控,建筑业持续高速发展难度加大。
以来,国家针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猛、项目重复建设、个别行业投资过热,造成了煤电油运全面趋紧、基本建设生产资料如钢材、水泥等价格猛涨等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宏观调控,运用经济、法律等手段,严格控制土地的审批使用和信贷投放,着力控制固定资产投资的过度增长,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放慢。同时,党中央、国务院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