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生物医药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
今年上半年,区科技局对全区的生物医药产业现状开展了全面调研,特别是把生物医药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作为此次调研的重点内容,并做了一些探讨。
一、全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
1、以抢仿国外快过期专利药物为主。企业研发能力较低,开发的新药跟踪和模仿国外的多,自己创新的少。从表面来看,仿制改变了药物“创新难度大、周期长、投资高、风险大”的不足,使新药的研制低投入、低风险、高收益、短周期(国外研究一个新药要花费8一的时间,平均花费3亿美元,而仿制一个新药仅需要几百万人民币,5-8年的时间)。但事实上,新药开发是医药产业的生命线,新药专利的研制只要1-3年,一旦有了高价值的专利,所有投资的回报都可以在新药获准上市前通过出售该项专利获得。
2、发明专利过少。从对我区生物医药企业调研情况来看.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正逐步提升,部分医药企业均拥有专利技术和专利产品。例如老山制药的“蜂王浆冬干粉活性的生物测定方法”、赛尔金生物的“红细胞增殖因子及其生产工艺”,立业制药的“新乐康片’夕,中脉科技的“辐射乳液聚合法制备纳米微胶囊”,大渊生物的“生物芯片”,天奥公司的“回路内麻醉气体吸附器”等专利技术及产品已经成为促进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企业的主导产品。但是总的来说以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为主,发明专利相对较少。发明专利数量少,也直接影响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企业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面对医药市场日益激烈的竞争,创新是生物医药产业的最终出路,而创新必须与知识产权保护相结合,才能巩固自身市场,保障规模一效益一再创新的良性循环。技术壁垒、技术标准壁垒、知识产权保护将是加强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知识产权不应该是权宜之计,而应是企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在与知识产权保护手段的融合中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是新医药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在新产品的研究过程中,应当根据进展情况,选择适当时机提交专利申请。研制完成后,凡是具备专利申请条件的应及时提交申请,如化合物专利、用途专利等。对已有的化合物专利,应尽量取得相关的从属专利。
二是已有药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创新不仅限于品种创新,已知产品的新用途、新质量指标、新的外观包装均可申请专利保护。仅从外观专利而言,就可以是药品本身的色彩、形状、图案或其组合,也可以是直接与药品接触的内包装的色彩、形状、图案或其组合,还可以是外内包装的色彩、形状、图案或其组合。此外,企业还可以对产品外形的构造依据专利法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保护。
三是充分利用多种手段保护知识产权。如对中药的知识产权保护以国家行政保护为主流措施,但这种保护不具有排他权。由于专利审批耗时长达数年,中药专利很容易在公开阶段被他人模仿并取得行政保护。
大多数生物医药企业以仿制为主的发展模式,不但存在着知识产权问题的潜在威胁,而且随着欧美发达国家来我国申请专利量的增加,这种仿制生产国外专利药品的做法将受到限制。总之,如何做到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相结合,才是生物医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最终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