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破解基层工商执法难题经验交流材料
近年来, 市工商局针对工商所执法过程中面临的“适法难”、“处罚难”、“执法难”的局面及“执法风险大”的严峻形势,认真分析问题成因,逐步形成了“三个坚持”的解决对策,达到了和谐执法、高效执法、安全执法的目的。全系统连续8年未出现行政败诉案件。市局先后被省政府和市政府授予“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学法用法示范单位”的荣誉称号。
一、坚持“两个离不开”,谋求理解,达到政府满意
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是工商执法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执法过程中,全力坚持“两个离不开”的原则,着力处理好条与块之间、规范与发展之间的矛盾,将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
(一)对重大案件和集中处罚的案件,在下达告知书前,及时向政府主要负责人汇报,使市领导能够全面了解案情,争取各方面的重视、理解和支持,促进执法工作与党委政府的要求合拍合辙。
(二)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坚持为地方党委、政府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发挥好参谋决策作用,主动承担监管责任,稳妥处置。港新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因经济犯罪被捕,市政府要求工商机关吊销其公司的营业执照。在立案审核过程中,该企业曾组织职工进行集资建房,且工程尚未完工,如果此时吊销企业执照,不仅会影响到----余名职工的切身利益,而且涉及巨额国有资产的处置,很容易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鉴于这一现实,该局组成专案组深入企业开展案前调查,在多方征求省局、市纪委、检察院、法制办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向市政府提出了“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整改,保留企业执照”的建议。通过多方努力,市领导最终采纳了工商的意见,在抓好内部整改的前提下保留了企业主体,有效消除了可能影响社会安定的隐患。
二、坚持普法与人性化执法并举,化解矛盾,赢得群众拥护
赢得群众和违法当事人的拥护和信任,是工商执法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为了化解执法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破解执罚难题,促进和谐执法,该局注重普法与执法相结合,采取了两项措施:
(一)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在全系统推行了说理式执法文书制度,统一制订了“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要求办案机关在处罚决定书中正确规范表述执法过程,富有人情味地增加说理内容,即:说清事理、讲清法理、明确情理,正确阐述实施自由裁量权的理由,将处罚决定书变为当事人能够接受的一张“明白纸”、一份法律法规宣传单、一纸合理裁量说明书。说理式执法文书的推出,充分加强了与当事人的感情沟通,使当事人能够心服口报地接受处罚,有效地提高了执法质量。
(二)推行赠一法上一课。坚持执法办案与普法教育相结合,创新“人性化”执法思路,对违法违规当事人实行 “赠一法”、“上一课”。“赠一法”,也就是在送达处罚(听证)告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赠送一份相关法律文件,让当事人对照法律条文,便于陈述、申辩;“上一课”,也就是每年集中一次对本辖区被处罚的当事人进行培训,实施再教育,有针对性地提高当事人的守法意识。执法与普法相结合的新模式,实现了依法行政与文明执法的和谐统一,进一步融洽了工商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树立了文明和谐的工商新形象。
三、坚持借力与造势并重,争取支持,形成部门合力
获得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是工商执法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近年来,市局主动加强了与相关执法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借助外力为工商执法工作排除干扰,鼓劲撑腰。
(一)切实加强与法院的沟通。探索建立了 “三定一通”的长效联络机制。一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与市区两级法院每季度召开一次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交流行政执法状况,探索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由工商部门承担部分执行经费,法院每年将----月份列为“工商案件强制执行月”,集中一个月时间,突击解决**问题,并承诺对工商部门的案件,三个月内执行完毕,遇有特殊情况及时通报工商部门。二是定期开展执法调研。每年双方共同根据工商执法的难点和焦点,确定调研课题,市局法制科长与中院厅长一道深入县局和工商所召开座谈会,实施法制调研。通过调研,针对基层执法中的共性问题,形成具体的指导意见。与中院共同拟定了《工商系统执法工作疑难问题解答的二十条意见》,对涉及无照经营转致应把握的原则、对冒用公司名义如何认定等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将原则的法律条文变成了可以灵活操作的实施细则,有效解决了适用法律交叉、空白等问题。三是定期开展案件评审工作。组织由中院厅长、法官和各县局法制科长参加的案件评审小组,到各县局开展案件巡回评审工作。评审人员通过随机抽查、打分点评等方式,与被检查单位进行面对面交流,现场解决基层处罚程序不规范、证据不充分及适用法律不准确等问题,切实提高了案卷质量。四是随时保持信息沟通。遇到重大复杂案件,积极加强与法院的沟通,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今年初,对珠宝市场进行质量监测时,发现部分持有当地检测部门合格证书的珠宝存在质量问题。鉴于该案涉及面广、情况特殊,工商执法人员主动与两级法院进行了商榷,就处罚问题达成共识,先后向十几名经营者下达了处罚决定书。由于有检测机构作后盾,其中一家珠宝商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而其他经营者则持观望态度。经过一审和二审,法院均维持了原处罚决定。这一案件的胜诉,不仅教育了当事人,震慑了观望者,也对检测机构起到了警示作用,有力地树立了工商的执法权威。
(二)切实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着力强化与公安机关之间的三项合作:一是强化移交合作。做好与公安部门之间的案件相互移交工作是避免职业风险、发现案源的有效途径。在移交案件过程中,与公安机关达成默契:对涉嫌的犯罪案件双方事先进行沟通,确认需要移交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则根据自身职能,随时将社会危害较小、构不成刑事犯罪的案件移交给工商部门。这一做法,既减少了移送环节中的扯皮现象,提高了执法效率,又降低了执法风险,实现了双方的互利共嬴。去年以来,共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件,接受公安部门移交案件----件。二是强化取证合作。由于工商机关缺乏必要的强制手段,在查处“两虚一逃”等案件过程中,通过银行取证常常会遇到阻力。为解决这一问题,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达成执法协议,此类案件由公安部门出面协助取证。三是强化安全合作。为了避免执法过程中出现群众抗法事件,确保执法安全,该局与公安部门协商,由其派驻人员到工商部门协助办案。目前,荣成、文登市局均设立了由公安人员进驻的工商派出所,在公安部门强制措施的保障下,拒法抗法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三)切实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突出两个环节,主动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一是突出警示教育。每年都邀请检察院的工作人员结合工商实际,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警示讲座,讲解执法工作中需要注意的相关问题,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时刻绷紧依法行政这根弦,严格把握执法尺度,自觉做到不踩红线、不闯红灯。二是突出解决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以罚代刑、越位执法是职务犯罪的一大表现形式。为了降低执法风险,保护执法人员,该局与检察院进行多次沟通,对商业贿赂、“两虚一逃”、非法经营等案件移送标准进行了严格明确,对初犯、违法情节较轻、违法金额达到移送标准,但无社会危害后果的,原则上作行政处罚,不移交;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实行事前预警,及时移交。
(四)切实加强与政府法制办的沟通。执法规范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避免乱检查、乱罚款、乱扣押等问题发生,该局主动与市政府法制办密切联系,共同在社会各界聘请了法制义务监督员,全程参与工商的执法、执罚及听证工作,在工商部门与当事人之间搭建了沟通的桥梁。同时,针对“两费”停征后,部分基层干部只会收费不会办案的现状,征得法制办同意,在法定框架内对部分常用简易程序进行格式化,制订了无照经营类、食品安全监管类、塑料购物袋管理类、城乡集贸市场类四种格式化文书,解决了简易程序不简易的问题,增加了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