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行政争议经验交流材料
行政复议作为行政救济和层级监督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具有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和谐“官民关系”、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矛盾纠纷日益凸现,其中作为社会管理方的行政机关与被管理方的行政相对人之间产生的行政纠纷也较频繁,由此引发行政复议案件数量也明显增加。旬阳县政府始终坚持“复议为民”和“办精品案”的思想意识,以来,先后办理行政复议案41件,有效发挥了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用,促进了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
一是创新受理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一是热情接待。工作人员在日常接待群众时,始终坚持“三个一”服务,即“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热茶”相迎,然后再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问题,对他们提出的问题耐心解释、依法解答,使群众对政府产生亲切感、信任感。二是及时立案。简化办案程序,做到当天审查、当天受理、当天立案;对材料不齐全暂时不能立案的,详细解答有关情况,实行“一次告知”制度;对不符合立案受理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做到不推、不压、不扣、不拖。通过工作中的点点滴滴赢得申请人理解和支持。
二是建立快审快结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我县针对四类案件,全面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制度:一是具体行政行为明显违法或不当,如不及时纠正将导致不良后果的案件。包括实施主体明显错误,程序明显违法,适用法律或处理结果明显不当,依法应予撤销的案件;二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和适用法律正确、处理适当,且案情和法律关系简单,当事人争议不大应予维持的案件;三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行政机关不作为,依法应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四是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较小数额罚款、征收类案件。今年一季度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已审结4件,其中维持3件,撤销1件。
三是注重实地审查机制,提升办案质量。改变过去重“书面审、材料审”的做法,强调“实地审、当面审”。对当事人争执较大的事实证据,要求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勘验现场、走访群众、召集相关当事人现场说明情况。在查清案件事实,弄清案件来龙去脉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复议决定,提高了复议案件质量,树立了政府威望。如:县政府在审理村民刘某不服某镇政府作出的宅基地界畔争议处理决定的行政复议案件中,发现该镇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查清事实,复议人员多次深入实地调查了解,实地勘测现场,并对部分知情村民进行调查取证,最终查清了案件的基本事实,依法纠正了该镇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当地群众引起了强烈反响。
四是实行集体合议机制,保证办案公正性。近年来我县受理的所有行政复议案件全部实施了集体合议制度。由法制办全体人员组成的复议案件研究合议组,对受理的案件进行集体合议。合议时,由主办人员汇报案情,参会人员集体研究讨论,专人负责填写案件研究记录,最后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复议机构初审意见,报政府主管领导审批,有效避免了个人主观因素对案件审理的影响。同时,县政府主管领导也经常参与案件研究,听取汇报,具体指导,及时解决行政复议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
五是深化案卷评查机制,不断规范行政行为。每年通过组织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的方式,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集中精力对全县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对评选出的优秀案卷及办案人员予以通报表彰,对不合格的案卷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整改。通过案卷评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督促检查,不仅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也提高了行政执法机关的办案质量,降低了败诉率;同时通过案卷的评查对比也增强了行政复议机构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水平,为又好又快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