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进程中城市管理的对策研究
摘要:经济的飞速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城市化发展步伐,同时,对城市管理也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从的情况看,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有效解决规划布局、城市管理体制、城管法规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保护等问题,从而提高城市综合服务功能,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关键词:;城市化进程;城市管理
一、城市管理现状综述
(一)城市基本情况
县是州府所在地,是全州政治文化中心,处于云南省参与中越“两廊一圈”合作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前沿地带和结合部,是云南省通往华南沿海及港澳经济发达地区、走向越南及整个东盟国家的重要通道。近年来,我县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狠抓产业结构调整、城市经济、工贸强县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大胆改革,锐意进取,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较大成就。,全县生产总值完成51.9亿元,财政总收入完成4.73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91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87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提高到1771元,城市常住人口17.5万人,城镇化率达44.4%,社会各项事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
从95年我县的城市建设才开始起步,之前主要以支持前线为主,城区规模不足6平方公里,城市人口仅5万人,城区各种基础设施相当落后,房屋破旧、街道狭窄,供排水管网不畅,脏、乱、差现象十分突出。为解决落后面貌,加快了城市建设步伐,我县在总体发展思路中把建好一城提到了重要日程,掀起了第一次城市建设的高潮。到“十五”期间,进一步提出以“扩大城市外延,提升城市内涵、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的城市发展思路,市容市貌得到了明显改善,城市经济的龙头作用明显显现,再次掀起了城市发展的高潮。“九五”以来,10余年时间,共建成城市道路40余条,改造城市道路20余条,新建桥梁8座,建成居住小区10余个,启动实施了卧龙新城开发和城南开发建设项目,修建了一批市民休闲娱乐场所和旅游景点,建成了民族体育馆等一批标志性建筑。加大了对盘龙河的综合治理,建成了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对城市供水设施及绿化、亮化设施进行了改造。到底,我县城区面积达18.5平方公里。城市供水能力增加到2.7万吨,城市供水管网达60余公里,城市路灯增加到10000余盏,城市公共绿化面积已达35万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达15.6%。进入“十一五”以后,我县进一步明确了构建“一个中心城市、开发两个新区、整治一河”的城市发展思路,最终把县城建成滇东南和云南对越通道上中等规模的中心城市,壮苗民族文化特色浓郁的“山水园林”城市。
(二)城市管理现状
底,我县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进一步理顺了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体制,实现“规划、建设、管理”三分离:保留县建设局,原建设局下属的二级机构城乡规划局升格为一级事业单位,将原建设局下属四个二级单位,即市政局、园林局、环卫局、市政监察大队分离出来,组建了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规划局主要负责县域内各项规划的编制、修订及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和审批等工作;建设局主要负责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旧城拆迁改造、新城开发建设等工作;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绿化、亮化管理,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近三年来,规划、建设、管理三个部门按照县委、政府“扩大城市外延,提升城市内涵,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的城市发展思路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作,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二、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困境
(一)城市管理体制不顺,职责划分不明确,职能交叉,多头执法
目前我县城市管理体制还未完全理顺,相关部门之间存在工作脱节现象。条块关系不协调,市容管理难以形成合力,难以形成各负其责、共同参与管理的制约机制,严重阻碍了市容管理走上科学、长效的管理轨道。
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努力的系统工程,我县目前还没有形成相互支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机制。
1、职责划分不明确。如车辆停放及车辆入城管理,城管、交警按各自职责都有应管之事,但具体什么属城管,什么属交警管,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往往造成好管的事大家都争着管,难管的事谁也不管的状况。
2、没有形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在城市管理工作中还存在推诿扯皮、消极配合现象,城市管理联动、长效机制一时难以形成;如流动摊点的整治管理。工商、城管、公安、按各自的职责均应对其实施管理,但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都能说出不管的理由来,最终谁也不愿意管,只有城管监察孤军作战,游商、摊贩与城管监察队员打游击,难以达到规范管理的效果。
3、机构设置不健全。没有设立专门的公安机关派出机构,协助城管执法工作。造成城市管理应急制度难以发挥,暴力抗法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城市管理效果。
4、各相关职能部门间缺少沟通协调。建设、规划、城管、工商、环保、公安等有关管理部门对需要共同审批的事项不能及时沟通协调,造成城市执法过程中出现“信息真空”现象和被动执法、盲目执法等问题。如户外广告的管理,其主管部门为规划、工商与城管,按职责规划部门对广告设置地点进行规划,城管主要对户外广告的设置进行管理,对广告的规格、式样、颜色、设置具体地点及是否影响城市容貌进行审查,对破残、未按审批要求设置及未办理设置许可手续的户外广告进行规范化管理;工商对广告公司申报的广告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批并对其进行有效的后续管理,但往往其后续管理职责基本上没履行,对没有进行申报违规的广告视而不见,造成大量的户外广告没有申报和审批,城市户外广告就显得杂乱无章,严重影响城市景观。
上述问题不止严重影响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同时,也给群众造成“庙门多,菩萨多”的不良影响。
(二)城市管理网络不完善,尚未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管理构架,城市管理缺乏长效性,难点问题久治不愈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文明的提高,必然要求城市政府要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在宏观调控强化的前提下,明确关系,重心下移,建立和完善现代化的城市管理体制,以适应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需要,适应城市现代化、经济国际化的需要。但目前我县尚未建立起一个科学、合理的城市管理构架,对城市的管理仍局限于“县人民政府——城管局(监察、环卫、洁城公司)的极为单项的管理,而镇、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发挥。县、镇、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权限没有明确划分,镇、社区没有城市管理专职工作人员和处置力量。城市管理所有责任完全由城管局(监察、环卫、洁城公司)承担,造成城管构架“有梁无柱”的尴尬局面,城管网络无法得到建立和完善,城管工作在“细致、深入、及时”等方面得不到很好的落实,致使许多难点问题出现久治不愈的现象。
(三)资金投入不足,人员素质、技术水平落后等原因,造成城市管理手段缺乏、措施乏力
一是从事城市管理的工作人员普遍水平不高,人员来自各个阶层,特别是我们的一线职工,文化层次参差不齐,管理水平相对较弱。二是专业人才缺乏,客观上限制了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三是广大市民爱护市政公益设施、保护环境卫生意识差,不尊重城市管理职工的劳动成果,乱扔乱丢、乱倾乱倒、乱刻乱画、乱踩乱踏特别严重。四是投入不足,经费得不到保障。设施设备投入不足:行政执法车辆短缺,执法装备不齐,导致执法效率较差。截至目前,仅有监察执法车辆5辆,且由于使用频率太高,基本都已达到报废标准,而在小广告治理中,发挥极大作用的高压清洗机,由于费用的关系,也仅购了一台;环卫作业方面,县城仅有洒水车2辆(其中1辆趋于报废),仅用的一辆清扫作业车由于使用费用极高,也处于停置状态。
(四)执法环境差,城管工作质量和目标得不到保证和实现
现行的有关城市管理法规虽然较多,但仍不够健全。一是城市管理目前仍没有一部独立完备的法律法规。二是有些城市管理法规缺乏可操作性的处罚规定,如对流动摊贩的管理就没有具体的条文。三是立法空白或立法不配套。如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影响市容环境,但对其进行处罚时却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城管执法无所适从。
城市管理需要举全社会之力,但目前还没有形成齐抓共管以及理解、支持、配合城市管理的格局。一是城市管理相对人大部分处于弱势地位,他们大多是失业人员(含下岗工人)和进城农工以及孤寡残等弱势群体,他们大多从事简单商品买卖活动,维系基本生活需求,由于受习惯势力影响,往往对城市管理不理解、不支持,甚至产生抵触情绪往往说服教育为主又不能奏效。二是一线管理人员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一些被管理者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局部利益与城市整体利益的关系,法制观念淡薄,对生存现状有种种不满,当他们被处罚时,往住把城管执法人员当作发泄对象,采取过激行动,纠缠、围攻甚至殴打执法队员,同时,一部分主观上强烈要求改善市容环境卫生状况的市民,一旦遇到城管执法人员执法时客观上往往又同情附和违章者,个别甚至充当违章者过激行为的教唆者。如市政、环卫、园林的管理人员在制止损坏、盗窃市政、环卫、园林设施违法行为时经常受到人身攻击和伤害,相关有权部门却对此类事件却不能及时认真查处,造成一线管理人员人人自危,不敢大胆的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三是在日常的管理中,管理和执法人员按规定办事,往往得不到支持,“人情风”严重,不管是在户外广告的设置还是对占道摊点等管理中,打电话、“写条子”,让一线的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无所是从、左右为难,给管理工作带来了阻碍,客观上造成管理软弱无力。四是少数市民缺乏法律意识,对执法队伍的检查采取逃避态度甚至抵制举动。五是部分市民文明意识较差,经常出现对乱吐乱扔、乱踩乱折等行为并未认识到错误行为。
(五)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城市功能不完善,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难度
在积极推进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过程中,近年来我县城市建设工作成绩斐然,城市规模得到快速扩张,但也给市容管理带来了明显的负面效应。城市规模扩张速度与城市功能完善严重失调,致使城市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