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项目滚动开发经验交流第2页
还能力,但蛮横拒不还款的“钉子户”,则坚决采取法律手段,依法强制回收,决不手软。几年来,我们通过乡镇运用法律手段起诉371户违约户,涉案金额168万元。经过财政部门与法院积极协调配合,371件项目回收案件全部审结,确认债权168万元,现已收回98万元,其余款项也在执行中。对村集体贷款,采取将所属林地和机动地的经营权上收,由财政进行发包,用发包收入抵顶项目贷款,直到还清贷款再退还经营权的办法进行回收。比如我们在回收苏公坨乡苏公坨村集体贷款过程中,将其集体树木出售,收回贷款3万元;再就是用收回村级机动地发包收入抵顶项目资金进行回收,我们通过乡镇财政所共发包机动地189垧,回收资金36万元,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对党员干部占用项目借款情况进行专项清查,,我县纪检委、监察局、财政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历时122天,对全县党员、干部通过其他手段借用国际农发基金项目贷款进行了深入的专项清查。通过到各乡镇及各个部门调查核实,查清全县有92名县直机关和乡镇干部存在拖欠项目贷款问题。针对这一实际情况,县纪委、监察局下发《监察通知书》92份,要求欠项目贷款的党员、干部限期将所欠贷款本息足额还清,逾期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截止到目前,全县先后有81名干部还款,其中79名干部还清欠款,还款金额55.6万元。对截留挪用回收到期贷款的个别干部,移交检查机关处理。6月份,项目办抽调9人组成3个组,对某项目乡的贷款回收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该乡的财政所长截留挪用已回收上来的贷款45,000元。情况反馈回来后,我们极力对其进行挽救,要求其主动归还挪用的资金,然后再研究处理。但他不仅拒不承认,而且与还款户订立攻守同盟,并准备销毁相关证据等等。针对这种情况,我们采取了断然措施。撤消了其财政所所长的职务,将其移交检查机关处理。检查机关介入后,依法对其进行制裁,被截留挪用的45,000元项目贷款全部追缴入库。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在国际农发基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县始终把资金运行安全,保证贷得出、收得回做为头等大事来抓,进一步完善了管理使用制度。首先制定了“三专”和“五定”制度。其次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还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几年来的摸索和实践,我们把组织财税收入的硬性机制和措施引入项目贷款的回收工作中来。从起,对项目贷款回收建立定期缴库办法,确定阶段性的回收目标,即每年的10月20日到10月末要完成全年回收任务的10%,11月和12月分别完成35%,下年1月份完成20%。县财政对完成回收任务好的乡镇场按缴库数额的2%返还乡镇场,做为业务费或奖金,给予鼓励;对不能按照时间要求完成阶段性目标的任务的乡镇场,实行“三挂钩”进行约束,将项目贷款回收与乡镇场工资、奖金、超收分成款挂钩。即对完不成阶段性目标和全年任务的乡镇缓拨乡镇机关经费,扣发乡镇奖金,停拨乡镇超收分成款。共扣四个乡镇经费计27万元,引起很大震动,个别持观望态度的乡镇纷纷主动还款,充分调动了乡镇组织回收的积极性,增强了做好回收工作的紧迫感。再次是增加贷款回收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回收进度。在贷款回收的旺季,我们在县电视台开辟农发资金回收专栏。县政府主管领导和财政局的领导分别发表电视讲话,对项目资金回收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重点乡镇党委书记在电视上作表态发言。同时对各乡镇场还款进度和名次每10天在电视上通报一次。对进度快、完成好的乡镇场进行表扬,对进度慢的、完成差的乡镇场通报批评,并将回收进度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时对不重视、不积极还款的乡镇场,在电视上对其公开曝光,下发督查通报,极大地激励了各乡镇场和参项户贷款回收的紧迫感,调动了还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了贷款回收工作的深入开展。
虽然我们在国际农发基金项目中做了一点工作,但我们看到,离领导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与兄弟市县相比还有很多不足,我们相信,今后在省市开发办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摸索工作方法,一定能使我县的国际农发基金项目工作再上新台阶,再结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