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稽查经验交流材料--如何破解破解稽查案件执行难
地税稽查经验交流材料--如何破解破解稽查案件执行难
提高稽查效能近年来,税务稽查力度不断加大,对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保证税收收入稳定增长起了重要作用。但是,稽查人员都有检查难,处理更难,执行难上加难的切身体会。执行是税务稽查的最后环节,也是关键环节。只有稽查案件都得到有效执行,才能充分发挥税收稽查职能作用,体现税法刚性。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在税务稽查工作中,总还有一些稽查案件难以执行到位,这不但有损稽查部门的权威,更有影响税法的严肃性。为提高案件执行效能,我局就如何加大执行力度,破解稽查案件的执行难题进行了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我市稽查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分别为2938万元、3230万元,入库率分别达到95.1%和97.3%。现将我局就如何破解稽查案件执行难、提高执法效能谈几点做法和体会:
一、认真分析执行现状,理清工作思路,加大执行力度
(一)理清执行思路。思路清、方法对是做好执行工作的基础。为破解案件执行难,我们经常阶段性地就对稽查案件执行现状进行认真分析,找出执行难的根源。经过分析认为,造成执行不到位的原因:一是纳税观念淡薄。由于种种原因,人们依法纳税的思想观念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转变,许多纳税人并不认为偷税、欠税可耻。有的被查户对查补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往往以资金紧张为由,能拖则拖,能少则少,能不交则赚,总是想方设法蒙混过关。二是案件执行不力。体现在对被执行者跟踪、督促不力,有的由于“人面人情”,执行人员不愿为公事得罪、结怨于人,或出于对效益不好单位的同情,没有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稽查案件无法执行。三是地方政府干预。对所谓的“外资企业”、“重点企业”有时地方政府会以“涵养税源”、“蓄水养鱼”、“借鸡生蛋”为理,以保护招商引资环境为由,要求税务机关不要过于“苛刻”,甚至对查出的税款也为他们“说情”。此外,有些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擅自制定税收优惠政策,也为稽查案件执行加大了难度。为破解这一难题,我们结合税收专项检查,要求稽查人员认真开展稽查创新,大胆探索执行办法,加大执行力度,保证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二)找准执行重点。根据以往的经验,我们注意到稽查案件执行不到位主要发生在以下企业:一是经济效益差的企业。因这类企业往往债务缠身,举步为艰,面对查补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已无力缴纳。二是处罚较重的单位。这类单位由于偷税性质恶劣,稽查部门对其处罚较重,偷鸡不成蚀把米,尽管无可抵赖,但心不悦口不服,对查补的税款、滞纳金、罚款总是拖而延之。三是“轻装上阵”的企业。这类单位只是租用场地办公经营,经营方式简单,待到税务稽查查出偷税问题时,往往是逃之夭夭。四是代扣代缴的行政事业单位。多数行政事业单位本身不是纳税人,如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税法规定不能对其实行税务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五是“神通广大”的纳税人。有的企业居功自傲,凭着自认为有“关系”,视税法而不顾,拒不执行税务稽查结论。为此,我们在日常执行工作中,将上述被查对象的涉税违法行为作为重点执行对象,加大执行力度。
(三) 完善执行制度。首先我们按照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分离的要求,建立了一支素质好、业务精、责任感强、作风硬、廉洁自律的执行队伍,并对稽查四环节的工作职能进行明确界定。其次对检查环节发现应列入重点执行的纳税人,执行人员一同参与案件审理,让执行人员尽量了解案情,一经审理结束,执行人员立即执行,避免了由于执行时间长,纳税人为逃避纳税和处罚而转移财产,造成执行不到位现象。再次,建立了执行工作事前调查制度。执行人员在采取强制措施前,对被执行对象都要进行调查,充分掌握被执行人的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情况,做到执行工作有的放矢;最后是建立了执行案件报告制度。每一案件执行完毕,执行人员按要求填写《执行报告》,执行部门按月向局领导报告执行情况,分析执行工作中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矛盾。此外,我们在稽查工作绩效考核评比中,将稽查结案件执行率作为执行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考评,要求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入库率达到95%以上,使执行人员既有压力又有动力。
(四)加大宣传力度。为创造和谐的案件执行环境,让被执行对象主动缴纳查补的税款、滞纳金、罚款,提高执行效能,我们结合“三个服务”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宣传材料等新闻媒体和开展税法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做到不仅宣传税收知识、税收法规、纳税义务,而且还大力宣传纳税人的权利。对偷逃税严重的典型案件,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电视、电台、报刊及互联网等公开曝光,据统计,全市在各种场合曝光涉税违法案件26起。以案释法,提高了被执行对象依法纳税的自觉性,保证了稽查案件执行到位。
(五)争取领导支持。对查处的一些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企业偷逃税案件,为保证稽查结论执行到位,我们积极主动向政府领导汇报、沟通,让领导“吃透”税收政策,从而做出与税收法规相符的决策,支持税收工作。如宜春贸易广场有限公司是政府招商引资的大型项目,对地方经济发展有重大贡献,但我们根据群众举报,查补该公司偷税、少代扣税款及滞纳金、罚款633.5万元。为保证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的足额入库,市局和稽查局领导多次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帮助公司协调好有关部门的关系,最终取得了政府领导的理解和支持,将查补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全部追缴入库。
(六) 用好强制措施。对被执行单位拒不缴纳查补的税款、滞纳金、罚款,我们加强与银行、工商、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合作,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形成严密的协税护税体系,以保证税务稽查案件执行到位。如奉新县地税稽查局在对瓷土矿采掘行业进行税收专项检查时,其中一个矿主自认为有“关系”,拒不缴纳查补的5万余元税款、滞纳金、罚款。奉新县地税稽查局及时提请县法院强制执行,起到了执行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同行业的其他12户矿主主动缴纳了查补的税款、滞纳金、罚款64万余元。丰城市地税稽查局在查处周元赣贩卖假发票案时,对购买、使用假发票的72户餐饮等服务业户补税、罚款35.9万元,提请市公安部门协助追缴入库。据统计,全市还通过银行扣缴被执行对象的税款、滞纳金、罚款200余万元。通过用好法律赋予税务机关的强制执行措施和税收保全措施,确保了稽查案件的有效执行。
二、通过强化案件执行,丰富了经验,锻炼了队伍
通过加大执行力度,不但追补了大量的偷逃税款,保证了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整顿和规范了税收秩序,而且丰富了执行经验,锻炼了执行队伍,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在有关会议上对我市稽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表扬。
(一)整顿了税收征管秩序。近两年,我市稽查案件执行结案率都在95%以上,稽查人员成了社会上的“明星”、偷税者的“克星”、征管人员的“福星”,全市地方税收秩序因此明显好转。如奉新县法院对某瓷土矿矿主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不但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烟,震慑了涉税违法犯罪分子,而且保护了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有力地整顿和规范了行业税收征管秩序,为市场经济主体平等竞争创造了公平的税收环境。
(二)摸索出了执行经验。对一些仅靠地税部门的力量难以执行的特殊案件,我们及时与银行、公安、法院等部门联系,加强部门合作,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克服了地税部门执行权的局限性,执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并积累了宝贵经验。经验告诉我们,要加强部门配合,并取得成功,不能一厢情愿、急于求成,必须要加强协调与沟通,相互理解与支持,并建立科学完善、切实可行的案件移送制度,用制度明确工作要求,依制度办事。另外还要有高素质的执行队伍,用“铁的手腕”执行涉税违法案件。
(三)锻炼了地税执行队伍。稽查案件执行是征纳矛盾的焦点。要做好案件执行工作,要求执行人员首先要有刚正不阿、敢啃硬骨头的精神。其次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熟练掌握执行程序和法律文书。再次要有很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丰富的执行经验。在稽查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互相交流执行经验,摸索出了正确的执行方法,攻克了一个又一个难题。历经磨练,执行人员素质明显提高,执行经验明显丰富,执行能力明显增强,执行队伍日臻成熟。
三、要做好案件执行工作,离不开领导的重视,部门配合、执行人员过硬的素质和税企和谐。
(一)领导重视,是做好案件执行工作的前提。在稽查案件执行工作中,各级地税机关领导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向当地党政领导汇报,争取领导的理解和支持,并协调好各职能部门的关系,为执行人员提供交通、通讯工具,关心执行人员的成长等,增强执行人员做好案件执行工作的信心,这是我们做好案件执行工作的前提。
(二)部门合作,是做好案件执行工作的保证。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偷逃有关税收,经查实并做出处理决定后,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是强制执行措施单靠地税稽查部门的力量是难以达到目的。我们将一些特殊案件移送给公安、法院等部门执行,群策群力,强化了执行手段,提高了执行效率,使案件执行少走了许多弯路。经验告诉我们,加强部门合作,是有效执行的有力保证。
(三)素质过硬,是做好案件执行工作的基础。“打铁还要自身硬”。要做好税务案件执行工作,执行人员必须从大局出发,有高度的责任感,发扬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精神,用精练的业务技巧、严格的工作纪律和过硬的工作作风保证案件执行到位。经验告诉我们:执行人员一是业务要精。执行人员不但要懂税收法律、法规,而且还要有丰富的执行工作经验。只有“魔高一尺道高一仗”,才能将案件执行到位。二是作风要实。执行人员要脚勤、眼勤、耳勤,深入被执行对象了解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情况,执行工作才能有的放矢。三是执法要公。在案件执行中,执行人员要公正执法,不能时紧时松,更不能因“人面人情”或同情心影响公正执法。所以高素质的执行队伍是做好案件执行工作的基础。
(四)关系和谐,是做好案件执行工作的关键。税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