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费征收部门改进和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体会
规费征收部门改进和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体会
思想政治工作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各项工作的基础。不仅是坚持以人为本、贴进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所在,更是凝聚人心、调动人积极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催化剂。在时代日益发展的当前,改进和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对交通部门做好规费征收显得尤其重要,现从以下几个方面谈点粗浅体会。
一、做好规费征收,改进和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是基础。
时代在发展,环境在变化,虽然我国已全面进入法制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但交通领域滞后的法规严重地影响了交通规费的征收,制约了交通事业的发展。尤其是费改税的片面宣传和少数人钻《公路法》的空子,与交通部门为规费征收对簿公堂,导致了恶意偷逃、抗缴交通规费的事件屡屡发生。作为交通征稽部门为了避免和减少恶性事件的发生,为交通事业的快速发展筹措更多的建设资金,必须探讨新形势下交通规费征收的新举措。笔者认为只有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以人为本,始终牢记“便民、利民、惠民”的宗旨,才能充分认识改进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只有不断强化创新意识,弘扬创新精神,提高创新能力,增强做好规费征收的信心,才能提高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觉悟和理论修养,增强作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新环境下费收工作的能力,全面促进规费征收。
一是着力提高征稽队伍素质。作好规费征收必须首先提高征费员的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逐步形成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执法公正”的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征稽执法队伍。紧紧围绕“十一五”期间交通工作的指导思想。做到七个坚持:即坚持以创建和谐征稽为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规费征收为中心,严格执行各项费收政策,加强费源管理,做到应征不漏、应免不征;坚持以改革促发展,继续深化和完善征稽体制改革,实现管理机制创新;坚持科技创新,进一步完善电子征稽网络,实现联网征费、联网稽查,提高征管效益;坚持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正确处理规费征稽中的各种利益和矛盾关系,实现征费数量与质量的统筹兼顾;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树立征稽良好形象;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征稽职工队伍素质,为车主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二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做好规费征收既要有求真务实的作风,又要有开拓创新的精神。只有按照费收政策,结合实际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完善制度,加强费收监管工作,才能杜绝不规范征收行为,进一步堵漏促缴;只有执行征费政策,严格征收标准,把好车辆减免、转籍、报停关,才能杜绝关系费、人情费、后门费,遏制交通规费的流失;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遵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方针,创新征管办法,提高征管水平,才能坚持原则,灵活掌握滞纳金的减免政策,缓解征缴矛盾,构建和谐征稽;只有制定规费征收奖惩管理办法,建立考核机制,以工作例会的形势,总结经验,分析问题,交流心得,才能形成争先进位氛围,促进征管水平。
二、做好规费征收工作,广泛宣传,深入发动是保障。
依法征收交通规费既法律法规赋予交通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又是每个有车(船)单位、运输业户应尽的义务,更是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资金支撑。为此,交通征稽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深入研究新形势下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规费征收的法律法规,既要坚持做到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鞭策人,又要做到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帮助人。要善于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提供优质服务等手段做好新形势下缴费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让全社会知晓,人人明白交通规费取之于车(船)、用之于路、服务于民,提高车(船)主依法自觉缴纳交通规费的自觉性。
首先实行政务公开,最大限度公开涉及经营业户权益的法规、条文,扩大车主,群众的知情权,营造公开、公平、透明的征费环境。要从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型宣传费收工作动态与服务举措及规费征收法律法规与政策标准,实现交通规费征收、舆论宣传和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三赢”,达到“宣传与形象共鸣、形象与任务相牵”的目的。
其次要强化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彻底改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作风,提倡人性化管理,变管理为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把服务贯彻到管理环节、稽查环节、征收环节、监督环节。要全面推行车主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一站式服务制等服务模式。妥善解决车属单位和个人反映的各种实际问题,做到有问必答、有答必办、有办必果。
再次要因地制宜,打破常规。采取上门征收,热线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限时办事等多种优质的服务性收费。营造规费征管良好的人文环境。
三、做好规费征收工作,依法征费是手段。
交通规费征收不仅涉及有车(船)单位和个人的切身利益,政策性、社会敏感性强,而且工作面广,对象复杂,任务十分艰巨。作为交通征稽部门,尤其是工作人员,既要明确党和政府赋予的神圣使命,又要在工作中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在实际工作中,一要坚持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征收标准;二要坚持秉公执法,一身正气,不旬私情,不征人情费、关系费,自觉抵制腐败现象的侵蚀,而且要坚持以人为本,实行“人性”化管理,富管理于服务中,切实为车(船)主排难解忧,积极解决在征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化解征收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同时加大稽查力度,对长期拖欠、拒交、偷漏交通规费的违法经营者形成高压态势,采取书面告之教育为主,司法立案强制执行为辅的办法追缴规费,确保交通规费应征不漏。
一是必须做到执法有据。明确执法主体,不越位执法,做到文书统一、规范、填写真实、准确、完整和清晰,确保程序合法。与此同时执法中要从欠费车主的实际情况出发,告知其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严格依照法律程序执行。
二是要依法行政,遵循“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依据得当、程序合法有效”的原则,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不动摇;二是坚持文明执法和规范执法不动摇;三是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偷、漏、逃、欠交通规费的违法行为。
当前,征费难、难征费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做好费收工作任务艰巨繁重,只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坚持改进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才能着力推进交通规费征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