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我受藏族自治州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查。并请州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工作回顾
是“十五”期的最后一年,是实现我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之年,是州九届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之年。一年来,在中共州委的领导下,州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州委八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扭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本文转载自那一世范文网-http://www.nayishi.com找文章,到那一世范文网]权,拓宽工作渠道,创新工作方式,切实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州进程,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促进了全州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一、代表工作进一步改进
根据省委[]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州人大常委会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高度出发,把进一步发挥我州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摆在突出位置,始终作为工作重点来抓。一年来,常委会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认真贯彻落实代表法,紧紧依靠代表开展人大工作,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使代表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一)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质量明显提高,办理成效显著。在州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意见164件,其中:州人民政府办理159件,党群部门办理和自办5件。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事关我州政权建设,事关全州经济发展,事关农牧区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事关失地农民问题等。代表们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分析州情、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归纳梳理,使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既反映当前,又兼顾今后发展;既反映了问题的普遍性,又突出了问题的特殊性。常委会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批评、建议、意见进行及时交办和跟踪督办。对泸定、雅江、丹巴等代表团提出的关于解决全州“三老”干部生活补贴的建议,州委组织部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提高村级“三职”干部工作补贴和“三老”人员慰问金标准的方案》,规定对“三老”干部每年按500元标准予以走访慰问,对在职“三职”干部,每人每月在原来的标准上增加20元。州人民政府对代表团代表提出的关于“全面启动我州农牧区低保工作”的建议,在开展低保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对全州农牧区低保进行专题研究,召开了工作会议,制定下发了《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第一批低保资金已兑现到特困群众手中。为及时了解代表对批评、建议、意见答复的满意程度,常委会有针对性地发放征求意见表,经过测评,代表对办理答复满意的占98%,基本满意的占2%,满意率达100%。截止9月23日,所有建议已全部办结,办复率为100%。
(二)拓宽知情渠道,重视发挥代表作用。,常委会积极探索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新途径。8月,组织部分省、州人大代表,历时10天,行程1100多公里,分别对国道318线海竹路改造、巴塘经营城市、白玉呷村银多金属矿进行了实地视察。11月上旬,组织部分全国、省、州人大代表,先后深入到康定县长河坝、金康、小天都电站,泸定县大渡河电站,九龙县洪坝、湾坝电站开展视察,常委会针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意见,并形成了专题视察报告。11月下旬,全国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在我州南路县,开展了以“州扶贫攻坚工作”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调研。调研组结合我州实际,形成了以水、电、公路、社会事业等为专题的单项调研报告。这些调研报告在全国和省人代会上,为反映我州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国家和省的大力支持,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创新代表工作方式,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一年来,通过拓宽代表视察渠道,特别是组织全国人大代表进行调研,邀请省人大代表中的专家学者,深入我州基层视察工作,使代表密切了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了人民群众的呼声,为准确反映社情民意、知情当政、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全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要求,常委会组织部分驻州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第一期全国人大代表培训,提高了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百、千、万”活动,密切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增加代表活动经费,改善代表履职条件,为代表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认真开展**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常委会高度重视**工作,大力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程,形成了主要领导签审、分管领导负责、工作部门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在**工作中,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挥**工作的“窗口”、“桥梁”作用。全年共受理**件328件,其中处理群众来信185件(次),接待群众来访143人(次)。对于来信来访中反映的各类问题和情况,工作部门按照“四个百分之百”的工作原则,归类归口、及时处理。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好跟踪、督办,使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使**工作成为常委会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办好事,谋实利,保稳定,促发展的重要工作。
二、立法工作扎实推进
常委会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立足州情,把立法与全州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结合起来,使立法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全州工作大局,突出经济立法重点,扎实推进立法工作,为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继续修改《自治条例》,落实自治权。《自治条例》作为民族地方的“基本法”,集中体现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对规范社会管理,促进我州各项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自治条例》修改工作启动以来,在州委、州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已在州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为了进一步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理解和支持,5月,常委会专门邀请省人大民宗委的领导,来我州对《自治条例》修正案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8月6日,《自治条例》正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目前,由于自治权与上级部门放权让利的协调工作量大,正在积极协调之中。我们坚信,在省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下,经过积极协调,《自治条例》可望在年内批准、实施。
(二)积极开展立法调研,提高立法质量。一年来,常委会结合我州实际,积极开展了对州公路管理条例、科普条例及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旅游、民居接待、水土保持、环保个方面的立法调研。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州情,起草了《州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立法调研的有效开展,为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根据全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安排,先后开展了征求《公务员法》、《物权法》、《四川省**事务管理条例》、《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条例》、《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决定》等17个法律法规草案修改意见的工作。在征求修改意见过程中,常委会及时安排部署,翻印相关法律法规,转发全州18县人大常委会以及州级有关部门,要求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结合我州实际,认真研究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常委会对修改意见,进行收集和归纳整理,按要求及时上报,为上述法律法规的修改、制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一年来,常委会始终把全州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对一些典型案件进行交办、督办,对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述职评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监督力度逐步加大,监督实效不断增强。
(一)加强法律监督,有效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常委会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先后开展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藏族自治州藏族语言文字使用条例》等13个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确保了法律法规在我州的贯彻实施。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针对我州饮用边销茶含氟量超标,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问题,积极协调州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了专题报告,提出了解决含氟量超标的建议意见。通过开展这项工作,边茶含氟量超标问题引起了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吴仪副总理对此亲自作了批示,省政府已制定出具体方案,并作出承诺,力争在近期基本解决边销茶含氟量超标,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问题。
(二)加强工作监督,有效促进依法行政。一年来,常委会共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汇报23次,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20份。为了使审议议得深、审得实,做到议之有理、审之有据,结合审议内容,深入基层,积极开展工作调研,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使审议质量显著提高。全年共开展各类调研38次,形成调研报告45份。针对全州国债专项资金、财政扶贫资金以及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相关工作报告,要求州政府及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财政监督力度,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对有关促进农牧民增收的审议意见,进行了办理情况的跟踪督查,提高了审议意见办理实效。
(三)强化人事任免监督,有效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1人(次)。其中,免职2人,批准免职1人,任命19人,决定任命州人民政府局长(主任)5人,批准任命3人,接受辞职1人。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被任命人员的监督,经州委同意,于9月至11月,首次集中开展了对州财政局、州体育局、州规划和建设局三位局长的述职评议。为了确保述职评议工作依法、有序推进,常委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力求评议实效。先后派出九个评议调查组,深入全州18县和州级相关部门,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调查研究。调查组先后召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