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个三”推动政法综治工作上水平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区委政法委作为党委主管全区政法工作、指导**综治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如何通过学习实践进一步明晰自身承担的职责和任务,推动全区政法综治工作上水平,是我们当前必须正确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为了解决好这一问题,我们认为,应该从“三个加强、三类服务和三大提升”等九个方面抓好做起。
突出“三个加强”,提高政法队伍管理水平
虽然党委政法委主管和协调地方政法工作和综治工作,但很多人认为政法委工作很“虚”,不是“一线”办案部门,甚至有些人认为政法委是政法机关“安置性”部门。随着近年来政法机关管理模式和级别地位的调整,不少县、区一级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同志对政法工作管理瞻前顾后,不敢理直气壮地大胆领导政法工作。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近十几年来才提出的一项重要战略方针,无论是其自身发展还是工作成效都有待进一步完善。这些都影响了地方党委对地方政法综治工作领导,甚至直接影响了地方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要改变以往不正确观念和目前的管理模式,必须对党委政法委的职能作用及自身建设有更加清晰的认识。
(一)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就政法机关来说,坚持党的领导,是由政法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主要体现在党委政法委行使职能上。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委政府统管政法工作的机构历经四次撤销、设立,逐步在调整改革中得到完善和加强,最后成立为现在的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从数十年的实践经验可以证明,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必不可少的,是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的必然趋势,是适应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客观需要,也是反映了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党中央多次在有关文件中对党委政法委的性质、地位加以明确:政法委员会是各级党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十分重要的职责,任务日益繁重,必须从各方面加强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由此可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要加强。
(二)加强政法委机关自身建设。总的来看,县、区一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人员配备少,设置部门多,肩负任务重,直接关系到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及社会和谐稳定等重大事项,工作的确是“小马拉大车”。面对当前的各种困难,区委政法委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深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通过广泛开展业务学习和岗位练兵活动,全面提高全委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水平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机关干部队伍,为光荣承担和完成自身历史使命奠定坚实的队伍基础。在日常工作中,需要特别注意处理好各办、各科室的分工与合作的关系,切实增强每一位政法干警的全局观念和协作意识,进一步提高队伍的工作效率和整体战斗力。为此,今年三月份,为服务镇街经济发展、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区委政法委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区委政法委分片联系镇街政法综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了干部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
(三)加强同政法单位人才交流。目前,其他政法机关都提高了“进出口”关,而且人才流动空间比较大,有利于队伍建设和管理。相比较而言,政法委机关干部“进出”受限,有的同志在一个办公室工作很多年,不利于机关工作和个人发展的提升。结合当前情况来看,有必要加强政法委机关同其他政法机关部分人才交流,进一步激发政法队伍的工作活力。一是可以将其他政法机关优秀人才引进来,优化政法委机关的队伍结构,同时给其他政法干警创造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二是可以将在政法委机关工作突出的干部交流到其他政法单位锻炼,给他们提供增长见识、积累经验的工作平台,真正让“老黄牛”和“千里马”各有所用、各尽其才。
着力“三类服务”,体现统筹兼顾工作特色
区委政法委开展政法综治工作,不同于一般的职能部门的具体执法行为。一方面,要求区委政法委主动为党委政府决策出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代表党委政府规划和推进全区政法综治工作;另一方面,还要积极协调解决政法综治难题和民生关注热点,为政法综治单位工作开展提供平台服务,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这就要求区委政法委着力做好“三类服务”:
(一)着力服务于党委决策。作为党委主管全区政法综治工作的机构,区委政法委要主动做好党委的参谋助手,准确领会上级工作精神,及时掌握政法综治工作动态,熟悉工作中每一个环节,能提出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建议,积极为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有价值参考。同时,由于处于承上启下的地位,区委政法委还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党委政府的工作决策,充分发挥政法综治职能作用,高效组织协调全区政法综治单位,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
(二)着力服务于成员单位。区委政法委作为主管全区政法综治工作的职能部门,既要组织政法综治单位开展政法综治工作,搭建出全区“大政法、大综治”工作平台,还要充分利用平台优势作用,积极为政法综治单位开展难点工作提供服务。例如,协调政法几家举办公判公捕大会及解决执行难问题,指导和推动镇街、村居综治中心创建,组织综治成员单位联合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等等,都是区委政法委服务政法综治单位工作开展的具体体现。
(三)着力服务于人民群众。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区委政法委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政法工作的最终标准,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政法综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的实践过程,也是区委政法委服务党委政府和成员单位的最好体现。
一是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一年来,区委政法委主动牵头公安、执法、文广新等单位,对我区“黑网吧”及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了大力整治,累计关闭“黑网吧”50多家,依法取缔20多家,为青少年学习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受到了省、市有关部门领导充分肯定。
二是关注民生热点难点。例如,为有效保护中心城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解决安全文明小区科学创建和规范运作难题,区委政法委敢于承担责任,毅然将该项工作列为今年工作的重点之重全力推进。经过第一季度深入调研、积极协调等,目前该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另外,“三电”问题、废品收购行业整治以及农村涉黑恶势力问题等都被列为今年重点解决的工作。
三是优化流管服务水平。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流动人员不断增加。如何为突破十万人的“流动大军”提供人性化服务,已成为政法综治单位不得不重点解决的问题。自流管工作纳入政府工作以来,我区流管工作逐步由“重管理、轻服务”向“管理服务并举而侧重服务”转变。今年,区委政法委还制定了《佛山市高明区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指南》,进一步推出了系列流动人员服务举措,最大限度为流动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区委政法委还组织有关单位定期排查厂企劳资纠纷,切实保障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是安置帮教****。去年下半年以来,为帮助****回归社会,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区委政法委组织公安、司法、镇街等单位对全区刑释解教及吸毒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创建了社区康复中心、“无毒无邪”社区等帮教康复阵地,为****回归康复提供了“网络化管理、责任化监控、真情化帮教、人性化安置”的安置帮教服务。
实现“三大提升”,确保出色完成工作使命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随着社会形势和工作要求的不断变化,区委政法委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责任也越来越重大,日常工作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首先需要从三个方面加以改进和自我提升。
(一)提升组织协调能力。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这在区委政法委工作开展中表现为组织协调。组织协调是区委政法委开展政法综治工作的主要方式,也是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只有工作做到统筹兼顾,组织协调得力,面临问题才能顺利解决。同样,由于区委政法委机关任务重、部门多、人员少,如何统筹兼顾各办工作,确保机关工作高效运转,工作决策得到贯彻落实,其中组织协调能力也凸显重要。
(二)提升群众工作能力。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新形势下的具体要求,它对政法工作有很重要的指导意义。因为,无论是政法工作还是**综治工作,都必须围绕群众开展工作,更离不开群众信任和支持。在新时期,要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迎接新挑战,更加需要不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注意研究和把握群众工作方法,真诚实意地尊重群众、理解群众、关心群众,切实提高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提升不断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增强人民群众信任感和安全感,真正体现出“工作上水平、群众得实惠”。
(三)提升法律工作能力。“执法监督”是体现党管政法的重要抓手,也是区委政法委的一项重要职能。区委政法委在履行执法监督职能时,必须正确处理好党的监督和司法机关独立办案的关系,既要促进和谐安定、预防司法腐败,又要保障公平正义、维护司法权威。这就需要区委政法委领导同志具备较强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开展**综治工作时,要做到不偏离法律政策推进工作,不突破法律底线化解矛盾,同样也需要用法律知识指导各项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