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发言材料之五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中央高度重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做出重要批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专门进行研究。今天,建设部召开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电视电话会非常及时,对深入开展这项工作必将起到重要作用。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按照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一、从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角度,深刻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必要性
治理商业贿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预防与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内在需要。商业贿赂不仅违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破坏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正常的交易秩序,败坏了社会风气,滋生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而且直接影响着我国的商务环境、投资环境,成为利用外资的环境瓶颈,损害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有关调查显示,建设系统的商业贿赂已经是建筑业发展的公害,不仅破坏了正常的建筑市场秩序,而且影响了建筑产品的质量与安全,制约着建筑企业自身发展。所以,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更具有现实紧迫性。我公司作为中央管理的国有特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切实体会到商业贿赂对企业生存与发展造成的危害,特别渴望有一个规范、健康的建筑市场秩序,衷心拥护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并愿为建设一个规范、健康的建筑市场尽自己的责任。
二、准确定位自查自纠重点,周密部署自查自纠进程
建筑施工企业的商业贿赂可分为外部和内部两条主线,就外部而言,施工企业是行贿主体,投标、施工过程、工程款结算、工程款回收是易发环节;就内部而言,具有总包资格的施工企业是受贿主体。据此特点,我们将一方面在合作伙伴、分包商、材料商的选择以及设备租赁、材料验收、工程款结算发放等环节进行重点自查,完善内控体系;另一方面,检查并规范对外经营相关制度的合理性,查看制度设计是否有利于减少构成对外行贿的可能性,是否有利于配合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做好市场净化和规范化工作。
我公司已于近期召开了建筑业治理商业贿赂座谈会,研究部署了自查自纠工作,明确自查自纠工作以项目为载体,以提高项目创效能力为目标,着重检查项目上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强化内部管理相结合。自查自纠从3月下旬开始,包括准备、学习、试点、全面自查自纠、总结处理和检查核实6个阶段。
3月下旬至4月上旬为准备阶段。成立自查自纠领导机构,明确自查自纠工作力量。4月上旬至4月底为学习阶段。与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月活动结合,着力安排领导层及重点岗位管理人员学习关于治理商业贿赂、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良资产处理及廉洁文化建设方面的法规文件等。5月初至5月中旬为试点阶段。选择一局、二局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试点单位,下属各单位也要集中优势力量,选择有代表性的项目进行自查,总结经验形成指导性工作办法。5月下旬至7月底为全面自查自纠阶段。以易发环节的制度落实、制度质量为重点,采取总公司督导、局院指导、公司与项目操作同步推进的办法进行,近年来已完成的重点项目和重大亏损项目由公司组成专门班子进行全面检查;在施项目由各项目部进行自查。8月初到8月底为总结处理阶段。对自查自纠中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区分不同性质的问题,严格按政策界限进行处理,对查实的商业行贿受贿案件要严肃查处。9月初至9月底为检查核实阶段。总部将组织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自查自纠不走过场。
三、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为切实保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成效,防止商业贿赂反弹,我们将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第一,加强教育,开展对企业员工特别是各级领导的法律法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社会责任意识教育,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制定岗位诚信守法行为准则,营造廉洁诚信的氛围,构筑治理商业贿赂的道德防线。第二,按照期盼市场规范,但更需要内部治理。规范经营费用,但更需要规范内部关键点。治理下游单位,但更需要管理好自己的干部。打击腐败分子,但更需要构建惩防体系的思路,构建起以专业监督机构(纪检监察、审计、监事会)为核心,人力资源部门、组织部门、工会及各相关管理部门协同监督的保证体系,强化内控制度,完善内控体系。第三,以全面深入推进新体系效能监察工作为着力点,健全制度、强化管理,设置有效防范商业贿赂的屏障。
我们坚信,在中央和建设部的正确领导下,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一定能取得丰硕成果,实现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