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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平衡主义(修正版)

宣传动员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12

人类平衡主义(修正版)第2页

确定问题。在个人对自然界支付劳动的情况下,自然界根据这个人的知识水平、体力状况以及技能等,总之根据这个人的综合力量大小完成了一定劳动量等于多少物质利益的确定任务,就是说人类对自然界支付的劳动量等于多少物质利益由自然界确定了。这帮了人类平衡(社会)主义的一个大忙。再讲集体劳动的价值量确定问题。在人之间彼此相互合作、共同向自然界支付劳动的情况下,共同劳动生产的产品有个分配问题。我们知道,商品的价值量是人类生活对这种商品的需要性程度高低所决定的。某种商品对人类生活用途性大(即人类生活对这种商品的需要性程度高),则这种商品的价值量就大(商品短缺也会造成这种情况)。劳动生产者从产品价值量中获利。商品价值量可以通过市场用贷币量来表现(即统一用贷币量多少来表现人类生活对这种商品的需要性程度高低),其中用贷币量来表现商品价值量以前有商人获利的流通价值量存在,我们可用以下等式表示商品(价)=产品(价)+流通(价)或产品(价)=商品(价)-流通(价)所以知道了商品价值量及流通价就可以得到产品的价值量。知道了产品价值量,只要减去产品的成本价值量就可以知道生产者对生产产品所支付的劳动量的价值量。我们把用商品价值量来间接的对产品生产者的劳动量的价值量进行的确定,即完成了一定劳动量(以产量计)等于多少物质利益的确定,叫做按劳分配的第一确定方法。如果共同劳动生产的产品是多工序的并通过每个劳动者分批独立完成的,那么将完成第一道工序后的不完全产品作为“商品”卖给进行第二道工序工作的劳动者,完成第二道工序后的不完全产品作为“商品”卖给进行第三道工序工作的劳动者,……(完成最后一道工序工作的产品已经是完全产品了),有几道工序就有(n-1)个不完全产品,每一工序后的不完全产品都可以作为“商品”,所以每一道工序过程中,劳动者对这一道工序后的不完全产品所支付的劳动量的价值量仍可由按劳分配的第一确定方法确定(只不过“商品”的价值量表现者不是消费者而是从事下一道工序工作的劳动者)。如果每一道工序工作是由多个劳动者共同完成的,那么这“多个劳动者”应该是一个整体单元了。整体单元内部的分配问题(即多个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由于不能从整体单元工作中再分出不完全产品来作为“商品”了,这个整体单元内部的分配问题只能由最根本的平衡(社会)主义——在坚持利益原则基础之上坚持利益平衡原则来解决(即内部的分配是否合理要以整体获利最多为目的),这就要求内部的分配以充分提高所有人员的工作效率为目的——从而诞生了优化组合单元(单元内部这种分配方法称为社会主义分配的根本方法)。最后讲非直接生产劳动的价值量的确定问题。如何解决非直接生产劳动者的分配问题呢?我们同样可以根据价值量大小取决于人类生活对它的需要性程度高低来决定。比如,社会治安等人类生活的确需要,治安相当于“产品”,是治安劳动者的“产品”(当然有一定质量要求的),不过这种“产品”不能通过市场以货币量多少来间接地把人类生活对它的需要性程度高低表现出来,人类生活对这种“产品”的需要性程度只能通过对劳动量的价值量进行试价方法来确定。如为了满足社会治安要求,有关部门就要按照实际的治安工作量来招收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面向全民择优录取),由于规定的工资收入偏低,所录取的工作人员不想干(具有相当水平但没有被录取的待招人员也没有想干的要求),这说明人类生活对治安工作的需要性程度与工作人员的劳动量的价值量确定不当,应该再试价工作人员的劳动量的价值量即提高治安工作人员的工资(或待遇),当试价劳动量的价值量在某一定量时,具有相当水平但没有被录取的待招人员有想干的要求,这时我们可以认为治安这个具有一定质量要求的“产品”的价值量与人类生活对它的需要性程度相符了(这是相对一定时期来说的)。但是,试价也不能“过剩”,否则也不是按劳分配。我们把这种试价价值量法叫做按劳分配的第二确定方法。下面谈谈有关社会现实的几个重要问题。无产阶级革命和平衡(社会)主义制度。共产党领导的推翻资产阶级统治的这场无产阶级革命,它同以往历史的阶级革命是有本质区别的。以往的阶级革命(如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之后,产生了新的统治集团,实行了阶级报复,其实质上是争权夺利、改朝换代的革命(这种革命是永不息止的),它没有消灭阶级,而是产生了新的阶级,这种革命并不是由于人类行为真理的发现所产生的。共产党领导的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建立平衡(社会)主义政权的无产阶级革命,这种革命消灭了永不息止的争权夺利、改朝换代的阶级斗争,它不实行阶级报复,它消灭了资产阶级同时也消灭了无产阶级自身。无产阶级革命是由于人类行为真理——利益平衡原则的发现所导致的。无产阶级通过平衡(社会)主义政权的建立,对以往资本家靠非利益平衡行为获取的财物实行没收(即完成资本主义改造),此时社会财富占有形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一个集团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现象已不存在了,即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这两个对立的集团同时消灭了。不过,平衡(社会)主义者应该注意的是资产阶级统治所产生的阶级统治意识观念仍然存在着,由于这种阶级统治意识观念存在于一部分人的头脑里(主要指以往的资产阶级),所以短时间内还不能消灭掉。这种阶级统治意识(观念)的能动作用对平衡(社会)主义制度的反抗力量是巨大的,所以这需要有一个强大的平衡(社会)主义政权来保证在利益原则基础上坚持人类行为利益平衡原则的顺利实施。平衡(社会)主义社会由管理集团和生产集团所构成,这两个集团之间是相互需要、友好合作的,不过这两个集团之间也存在着由生产所得的产品在分配过程中的矛盾(但不是以往的阶级矛盾即非对抗性的),如果这种矛盾解决不好(即不按行为利益平衡原则办事),就可能会使已经被消灭了的阶级再度产生,从而导致无产阶级革命的大失败(如果阶级再度产生,那么无产阶级革命就同资产阶级等一切阶级革命一样,仍然重复导演着争权夺利、改朝换代的人间戏剧——人类社会制度没有本质上的改变,即人类行为利益平衡观念仍然没有占据社会统治地位)。平衡(社会)主义制度下,两大集团的人们都是在利益原则基础之上坚持利益平衡原则的,人们为了创造更多的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进行着各种不同性质的劳动。平衡(社会)主义社会里,共产党人的《平衡(社会)主义行为准则》即坚持行为利益平衡原则的管理工作和国家坚持利益原则所进行的生产工作,都是为了向自然界获取更大利益为目的(或者说,平衡(社会)主义社会工作是两种方式一种目的)。人类向自然界追求利益过程中(即生产工作过程中),为了获取自然界的更大利益,这就要求人们彼此之间的工作(劳动)行为要坚持利益平衡原则,使之人们不至于把过多的力量消耗在人之间行为的利益分配问题上,从而把较多的力量用于自然界的生产活动上(即人们的利益观念的能动作用较多的对自然界发挥)。其实,人类生产活动过程中难免要产生非利益平衡行为的,但要用行为利益平衡原则及时加以调整。非利益平衡行为一旦出现,就要以利益平衡原则加以调整、再出现再调整这种形式不断循环以至人类的中心工作——向自然界追求利益的生产活动,从低级到高级不断地发展着,人类生活水平也就不断地提高着,这就是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行为利益平衡原则一定要坚持,这样才能适应利益观念的更新、发展,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资本主义社会里,由于国家政权不坚持行为利益平衡原则,非利益平衡行为的出现得不到及时的以利益平衡原则来调整,如果这种非利益平衡行为长期得不到调整,那么就会出现阶级。阶级之间的矛盾是对抗性的,如果一旦发生暴动等形式的对非利益平衡行为的调整,那将对人类的利益损失巨大。暴动、战争乃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物,他们是长期不坚持行为利益平衡原则所造成的。共产党问题。共产党的前身是欧洲的正义者同盟,1847年,欧洲正义者同盟接受了马克思主义改造,成立了共产主义同盟。共产党是世界诸多政党中办事最为正义、公正的政党。这一点可以从共产党的行为与主张中表现出来。什么叫正义、公正?正义、公正就是共产党人坚持的人之间的行为利益平衡原则。抛开具体社会性质就处理人之间行为的方法而言,无非是坚持行为利益平衡原则或不行为利益平衡原则这两种方法。所以根据这一点,人类也可以分为两大部类(思想意识观念分类):一类是主张坚持行为利益平衡原则的人,一类是不主张坚持行为利益平衡原则的人。两大部类的人又有各自的极端:一是利益平衡观念极强的人,一是利益观念极强的人(这种人往往是不坚持利益平衡原则的)。当然,主张、坚持行为利益平衡原则的人是尊重自然规律的人(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好人、做事公道),其实,共产党就是这种人类的先锋队组成的。共产党人以往大得人心,这不仅在于共产党人具有无产阶级先锋队性质,更重要的是在于共产党人具有全人类的先锋队性质——坚持人类利益原则(即符合三个代表要求)。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根本就在于不仅是主张、坚持行为利益平衡原则而且更重要的是在于坚持人类利益原则。人类社会里,对自然界进行的生产活动要靠利益观念极强的人,对人们彼此相互合作、共同劳动所进行的产品分配行为要靠由坚持利益平衡原则的共产党人来处理(目前我们对自然界的关系只讲利益观念,即只讲利益原则,随着自然资源的开发人类与自然界之间也要讲利益平衡原则了,现在人们呼吁的生态平衡就明显地说明了这一点)。人类社会的政权应该掌握在坚持行为利益平衡原则的共产党人手里,这是客观自然要求人类这样做的。共产党并不是群体的帮派组织,而是人类的先锋队组织,它最善于处理人世间的关系问题。共产党人成为国家的管理集团,这要求共产党人从以往的无产阶级先锋队性质转变为人类的先锋队性质——坚持利益平衡原则——实现正义、公正的真正回归。这的确要以全人类利益为重(即三个代表要求)才能实现这一伟大的转变。所以再一次说明共产党是人类的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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