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学生会干部守则
团委、学生会干部守则1.加强事业心和责任心,增强主观能动性。对分工范围内的工作要认真负责,对不能完成的任务应及时提出。
2.加强团结,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杜绝搬弄是非、危害集体、影响团结的行为,齐心协力搞好工作。
3.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认真学习社科知识,不断提高工作技能。
4.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听从领导指挥。
5.工作中讲究民主,学生会成员只有分工不同,杜绝官僚主义。
6.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按规定请假。
7.爱护公物、维护整洁的工作环境。用具摆放整齐,环境整洁卫生;工作时间不大声喧哗;人为损坏公共设施者承担一切维修费用。
8.工作时间严守工作纪律,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工作中提倡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9.增强主人翁意识和大局观,每位成员每学期至少提出一条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