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实行村级制度化管理第3页
要以制度的形式落实到位。村干部的误工补贴全部由国家承担,在当前的情况下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解决这一问题主要途径还是要靠村提留,但根据各地村级经济情况来看,在实行误工补贴由村提留支付办法的同时,尚须实行村两委主要人员在职期间交纳养老保险费制度,其费用由政府统筹专款支付。对于有条件的村,可根据本村经济发展情况,通过村民大会,适当提高村干部的误工补贴,对于集体经济有重大贡献者,应当重奖。对其他老村干根据工作年限,以现有的“三老”待遇对待,彻底解决村干部后顾之忧,充分调动新、老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这一措施绝不仅仅是几个钱的问题,它代表着党对老村干们关怀,是老村干们视为生命备加珍惜的政治荣誉。5、从严治党,教育管理。按照中央提出的“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乡村党员的教育管理。要提高农村党员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智能素质,发挥广大党员在农民中的模范带头作用。要使每个党员成为做好农村工作的中坚力量,加强宗旨教育、党性教育、政治理论教育,进行脱贫致富技术培训,使每个党员都具有先进性,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典型辐射作用,团结群众,影响群众,带动群众。要在农村具体工作中发现先进人物,并大胆地进行选拔,积极地培养,努力将在发展农村经济过程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分子及时吸纳到党组织中来,使村级基层党组织始终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忠实实践者,与此同时要严肃党的纪律,建立干部追究制度,敞开不合格干部、党员的出口关,对于因干部不作为等原因,通过组织考察与村民评议相结合等方法,一经查实,坚决予以辞退,开除出干部队伍。切实落实奖优罚劣措施,对于群众公认度低,不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党员干部,应采取措施加以教育,帮助其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对于帮教不改的不合格党员干部,坚决清理出党的队伍,以纯洁党的肌体,确保共产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三建立择优选拔培养后备干部制度。
不注重培养后备干部的行为是一种短视行为。后备干部素质如何,将直接影响到今后农村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后备干部的培养,一方面要合理使用好农村涌现出来的一大批品质好、能力强,懂经营、会管理的能人、强人,使之利用自身的长处带动村民发展经济;另一方面选配一批优秀的大中专毕业生到村里任职、挂职,以提高村干部的文化素质;第三在各村设立民主理财小组等基础上,挑选出部分有能力、热心村务管理的村民,可参加选举,也可以不参加选举,由基层组织上报,上级组织考察任命,使之参与村务管理,培养后备人员,以避免村委会领导因到届选举落选出现断层而影响工作。
第四要高度重视“三老”工作,减少村干部的后顾之忧。
近年来,“三老”工作得到了加强,“三老”人员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荣誉感增强,农村普遍形成一种尊敬“三老”、爱护“三老”的好风气,使“三老”人员在各自的工作、生活中继续发挥余热,同时也减轻了现有村干部的后顾之忧,避免辛辛苦苦几十年,到头没有人来管的现象发生。
只有对基层村干部实施严格的管理,科学的培训,正确的使用,以心交人,以情感人,就会激发其巨大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为农村经济繁荣、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3、村民自治制度建设
扩大基层民主应按照农村“有章理事”的要求,以民主、公开、法制为核心,以村级制度建设为重点,抓好村规民约建设,尽快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制度体系。抓好基层民主管理,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干部的监督,规范农村基层干部的行为。一要加强党内监督。二要加强职能部门的监督,特别是审计监督。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实践证明,各级党委、政府只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大监督力度,基层干部就会在实践中不断提高素质,从而在农村改革与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认真贯彻推行由村民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制度,是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的重大举措,也是村民参与最广泛、最直接的民主活动之一,是调动广大村民当家作主积极性的一种最有效的形式,虽然《组织法》在实施过程中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但《组织法》的出台毕竟是我国农村民主管理的一大创举,是实行村民自治和党领导亿万农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村民自治作为农村社会的一项崭新的政治制度,无论干部还是群众,都有一个逐步认识、适应和调整的过程,村民自治制度本身也需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和发展,这也是中国农村走向民主管理的必然。目前针对村民委员会直选后少数村“两委”关系不顺的问题,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强化教育和管理,狠抓制度创新和落实,进一步理顺村“两委”关系,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探索出来一种农村新的领导方式,使村“两委”关系步上良性轨道,确保村级组织作用的有效发挥。正确处理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必须建立健全一套必要的制度,如党支部与村委会的联席会议制度、村“两委”重要干部按一定程序实行交叉兼职等制度,明确“两委”的职责,分清两个组织机构的不同性质、不同职责,确保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农村党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要体现在对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进行把关定向,对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规划部署,对重大问题提出决策意见,对非选的其它干部决定任免,对村委会工作依法进行监督上。村委会的主要职责应是村委会必须接受党的领导;依法开展村民自治范围内的工作,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通过村委会职能的发挥,把党的政策和支部的决议贯彻到村民自治活动中去,变成全体村民的意志和行动。
4、通过制度建设,解决好机制问题。
首先通过制度建设,解决好工作机制问题。规范“两委”运行机制,实现工作程序化。健全、规范农村两委工作运行机制,是解决两委矛盾的关键环节,具体要建立村委会向党支部定期请示汇报的工作制度、较大问题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的两委联席会议决策制度、重大问题由两委联席会议提出意见后,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策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职责范围。
规范民主决策机制,实现“两委”决策的科学化。深化村务公开和规范“村财乡审”制度,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村级民主决策的透明度。凡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济所得收入的管理使用,村提留的收缴和使用,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标准,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等,涉及村民的切身利益的事项,都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实现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并建立决策责任追究责任制度。
规范监督约束机制,实现“两委”工作的民主化。加强民主监督是化解“两委”矛盾的有效途径,通过加强村务、财务公开,切实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同时村党支部每年年终向党员大会进行述职,接受全体党员的评议,乡镇党委要征求村民对党支部成员的评议,分析原因,并将其作为考核村党支部书记的一项重要指标;村委会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召开群众大会,进行诉职报告,接受群众和党支部的评议。村级财务实行村委会一级管理,党支部、村民理财小组和乡经管站三级监督,党支部书记兼任民主理财小组的组长,财务审批由村委会主任一支笔审签,由村民理财小组组长(支部书记)审查盖章。
规范科学管理机制,实现“两委”工作的制度化。要根据《组织法》要求,在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章程基础上,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一是有关部门要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如两委干部培训制度,两委班子民主生活会议制度,及时对两委干部进行必要的培训,保证两委干部能及时了解掌握上级组织有关工作精神及部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重要原则问题上达成共识,相互理解,相互配合;二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如党支部领导下的“两委”成员分工工作制度,健全支部会议、村委会议、“两委”联席会议、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调解等制度,并根据本村情况,逐步规范完善;三是建立健全严格的监督约束制度,如民主评议“两委”干部制度、村务财务公开制度、财务审计制度、重大事项责任追究制度、“两委”干部行为规范及谈话、戒勉、罢免制度等,规范“两委”成员的言行,坚决及时处置不合格人员;四是建立激励机制,奖勤罚懒,对个别无所作为、拉帮结派、违法乱纪干部要予以坚决撤换,对于在村级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人员,废除指标、户口等条条框框的约束,大胆支持,提拔重用,使其感觉到工作上有干头、政治上有奔头,到头来有靠头;五是引入司法救助程序,加强基层法院建设。除了乡镇党委政府的监督外,还必须有一个强制执行的部门,法院能担当起最后裁判的角色,强制村干部按规定的制度办,对于村务不交接,法院判决后可强制执行,对于村“两委”决策程序不规范的,可判决决策结果无效,及时解决农村矛盾纠纷。
其次,通过多种制度建设,解决村干部工作责任心问题。对村干部要在政治上关怀、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在各方面予以扶持照顾,以激发其工作积极性。要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的同时,多方体谅村干部的苦衷,大力支持他们的工作,以情感人、以情留人,最大限度地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养老保险以及应该提高的福利待遇要落实到位,对于由于村干部执行上级决定而出现的群众不理解问题,上级党委要及时在群众大会上予以解释、澄清,对于由于正确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等遭受打击报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要及时对犯罪嫌疑人依法打击,弘扬农村正气,为村干部创造一个安全、宽松、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以此增强其工作责任心,极大地激发村干部们的工作积极性,减少了村“两委”的矛盾与磨擦。
(二)通过政府职能转变,为村级各项工作制度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如何从政权体制着眼,转变行政管理职能,强化其服务功能应是全面推进农村改革进程的中心环节。政府职能的转变包括了管理职能、服务职能、审批职能的转变。具体一是要努力抓好乡镇党委建设。进一步研究解决乡镇机构改革、决策监督等制度问题,切实转变职能,变索取型为服务型,从微观经济管理活动中退出来,成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