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创建学习型机关制度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制度
为了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逐步建立起学习型管理机构,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的要求,把建立学习型管理机构作为创建新型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以进一步提升本单位的学习力、创新力和竞争力为目标,建设“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的县级文明机关。
(二)主要目标和原则
通过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在领导干部以及职工中普遍树立终身学习、全员学习的理念;形成个人需求,有效学习,奋发有为的氛围;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学习,注意加强沟通能力、表达能力、表现能力等情商素质训练,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开发自身潜能,实现全体职工整体素质及综合能力的明显提高,把机关建成政治坚定、务实高效、人民满意的单位。在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过程中,坚持全员参与、自学为主的原则,循序渐进、阶段实施的原则,学以致用、严格考核的原则,围绕目标、落实措施,扎扎实实地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三)学习内容
1.政治理论。主要学习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文献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现代科学知识、时事政策和法律知识、行政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同时,还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工作需求,及时安排学习有关文件、领导讲话、报刊重要文章、单位简报等。
2.公共知识。内容包括经济、法律、管理、公文写作、计算机、驾驶等。
3.专业知识。内容包括公务接待、车辆管理、国有房产管理、卫生保洁管理、财务管理等。
(四)学习形式和载体
1.组织全员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发挥机关干部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2.精心组织好“学习日”活动。学习日日期由局办公室合理安排,一般每月安排一次。集中学习日时间采取授课制,由相关负责人对相关内容进行讲课或主持,之后大家自由讨论学习经验或谈谈个人本月学习体会和想法。
(五)保障激励
1.严格考核制度。建立点名册,进行学前点名,非特殊情况不得缺席,无故缺席者将予以批评处理;处理结果与年终考核挂钩。在县级以上刊物上发表学习心得、调研文章、理论文章的予以表扬并适当加以物质奖励。
2.凡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学习者,不能评为先进,暂缓提拔使用,并且在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不能定为优秀档次。对培训学习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六)基本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建设学习型机关是适应时代潮流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机关干部及全体员工综合素质的迫切需要。每位干部职工要思想统一,把建设学习型机关视作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2.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与工作的有机统一。学中干、干中学,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同时,处理好单位要求与科室工作的关系。
3.以建设学习型好班子带动建设学习型科室,以建设学习型科室带动建设学习型个人,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促进创建文明机关。
4.通过学习辅导、参观考察、读书班、研讨会、心得交流等活动形式促进学习。
5.个人参加以自学为主的学历进修、高等级学习培训。
6.充分运用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等各种现代化的教育培训手段。
7.鼓励职工业余时间读好一本书,做好一本读书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