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素材:写作素材专辑(200)第2页
呢?”这个问题问得锋利之极。
然后,苏格拉底作了回答。原来有一天,有人到德尔菲神庙(此神庙的神谕是当时雅典的最高权威)求问,有谁比苏格拉底更聪明。女祭司回答说:没有。苏格拉底得知后,惊奇万分。他想:“我只知道我毫无智慧,神为什么要说我是最聪明的人呢?”
为了反证神谕的不正确,苏格拉底开始走访城邦内的智慧者。他先考察了享有盛名的一位政治家,很多人特别是他自己认为自己极聪明。但苏格拉底考察后认为他并不聪明。当苏格拉底当众把这个意思说出来时,此人和在场的其他许多人都表示出了对苏格拉底的憎恨。离开后,苏格拉底反复思量:“我确实比这个人聪明,因为至少我意识到了自己的无知,起码我不以我所不知为知。”
苏格拉底接着访问了更多的聪明人。他发现,诗人们即使对诗也所知不多;更要命的是,他们因为自己是诗人,还自以为无所不知。苏格拉底又去访问手艺人,结果发现他们除手艺精熟外也有着和诗人一样的毛病。更有许多有闲的富家子弟追随苏格拉底,以难倒他人为乐。他们揭破了许多体面人的面具,这些人不免迁怒于苏格拉底。
看这个老不死整天奔跑不休让人们出乖露丑,别人怎能不沉得他可笑可恨甚至可杀?不过苏格拉底自己将此事看得非常郑重而认真。他说雅典是一匹巨大的纯种马,因为身体庞大而是趋懒惰,需要马虻的刺激。神派他到这个城市来就是让他执行的马虻的职责,只有无情的刺激和批判才能使这个城邦更新。他呼吁陪审员们不要伤害他的性命,因为在雅典不易现找到一个像他这样的人。
苏格拉底对雅典的批判,根本上源于他对民主政治负面的深究和蔑视,他认为民主制有盲从、冲动乃至混乱的一面。无论苏格拉底具体的所作所为是否恰当,那一切来自他的思想深处。时隔两千年,苏格拉底光芒仍照耀着现在。
雅典原始的民主制最终没有保护住苏格拉底。时至今日,大家可以明白的一点是,许多历史悲剧的发生,都在于马虻的缺席与绝迹。
、另类的鲁迅
鲁迅带给我的阅读经验是任何一位作家都无法比拟的,在无数个寂寞的夜晚,我经常会习惯性地抽出《鲁迅全集》中的任何一本,翻到其中的任何一页,兴味十足地一行行读下来,有时候读出悲哀,有时候读出沉重,有时候又会读出笑声。我知道他有着一颗敏感却又坚实的心,他是一个注定要经受痛苦的灵魂,读得多了,也会感到这个老头儿的亲切,并且觉得他实在是一个很有意思人。与很多中国人相比,他太不一样了,有人说他是个“异数”,有人说他是个“怪人”。他绝对是中国知识分子群体中的一个“另类”。
这是个留胡子的人。他的胡子很有特点。刚从日本回来那几年,他的胡子是两头往上翘的,可是老被人看不惯,以为在模仿日本人。被人家弄得烦起来,他索性把胡子剪成隶书的“一”字,从此天下太平。这胡子是最切合他的,好像天生就该如此才对。他还很勇敢地把辫子剪了,可是付出的代价也颇大:他说走在街上,常被人冷笑、指点,其待遇比一个没有鼻子的人还要坏。他后来总是留着平头,他的发质硬,一根根往上竖立着,真是很有生气、很有个性的样子。在这方面他绝对是个时尚先锋——今日染发、留辫、光头一族,比起他来可差远啦。
他似乎生下来就是个老人。看他年轻时候的照片,唇上无须,不是那么能接受;中年时(“五四”时期)穿着西装,留着往上翘的胡子,也不像。年轻时候他不算好看,可是年纪越大越顺眼,越有亲和感,虽然还是横眉怒目。这是一个幽默的老头儿。萧伯纳见到他后说他比想象中要漂亮,他回答:到老了会更漂亮。这个老头儿真是有意思极了。
鲁迅有一种冷幽默,那是属于一种精神气质的东西,谁也学不来的。甚至体现在文字上和生活中的那种幽默也很难效仿,比如一篇文章中他谈到看人不能只看一面,写道,我们不能因为英雄也性交,就尊其为“性交大师”。他还喜欢取外号,小时候就老这么干,长大了脾气不改,比如他把女生的哭叫做“四条”,因为女生一哭,眼泪鼻涕一起下来也。再比如,他把许广平叫做“害马”,甚至在给母亲写信时也会提上一笔,害马一切都好之类。
鲁迅爱穿长袍。这一点与林语堂不同,林是国内穿西装,国外穿长袍。与胡适也不同。对鲁迅相对矮小瘦弱的身材来说,袍子比西装合适。但他确实是太不修边幅了一点,于是经常有这么一个形象:他穿着长衫在灰尘中趱行,被一队威风凛凛的人马冲到路边,被电梯里的boy目为可疑之人,被药房里小伙计狗眼鄙视,被很多人视为鸦片鬼,被警察横加搜索翻遍行李……他也经常被看成日本人,回国时一个船夫就称赞他:“先生中国话说得真好!”他说自己是中国人,船夫不信,说:“先生真会开玩笑。”对这些,他好像并不太当回事,反而经常自我解嘲一番。其实,鲁迅是很懂得穿衣服的,对女人也有相当的审美眼光。有一次,许广平胡乱打扮萧红,鲁迅就好好地训了她一通。
鲁迅的趣味也比较有意思。他偏偏对碑帖感兴趣,还有文字学、木刻、漫画、图谱之类。小时候就喜欢描什么“山海经”,长大了以后写《朝花夕拾》,还要亲自动手画几幅“无常图”。每次寄书,他总是亲自动手,把书包裹得平整清爽。他还有很强的形式感,对书籍装帧特别讲究,常常是自己设计封面。他跟那种只会发议论、别的什么也干不了的文人形成鲜明对比,换了今天,他是典型的diy一族。
他还对各种植物感兴趣,在他的影响之下,三弟周建人成了植物学家。其实他还喜欢养宠物。小时候是一只隐鼠,但是讨厌猫,因为长妈妈骗他说隐鼠是被猫吃了。他是拿棒子打过猫的。于是有人画了一幅他执捧打猎的漫画。
在吃的方面,他也跟很多人不一样,他喜欢吃甜食。有一回人家送了柿饼给他,他喜欢得不得了,还舍不得给别人吃呢,只有在女士来做客时才拿出来,因为女士们一般只吃一片两片也。他也喜欢吃硬的东西,不像一般文人喜欢喝点汤吃点羹。他也讨厌吃发霉的东西,这跟绍兴人爱吃霉豆腐霉干菜的习惯又迥异。与中国文人酸腐气相反的还有,他不喜欢游山玩水,人在杭州教书,几乎没有出去看看西湖,以至于还弄错了雷峰塔与保俶塔。他也讽过那种文人,要么装模作样戴上斗笠背把锄头拍什么什么“荷锄图”,要么像风波里那种乘着酒船经过村庄的酸腐文豪大发诗兴:“无思无虑,真是田家乐啊!”
他没有得到什么像样的学位,秀才好像是考上了的但名次很靠后,那次考秀才的第一名是一个叫马一浮的人。鲁迅整个人感觉是很古旧的,但偏偏会德语、日语。尤其是他的思想新到让人吃惊的地步,比如在给青年人开必读书时说,青年人应该少读甚至不读中国书,因为读中国书总叫人沉下去,不想做事。而读外国书却总是会想做点事,中国书里虽然也有乐观,但那只是僵尸的乐观,而外国书里也有悲观,但那终究是活人的悲观。
虽然结婚较早,但是因为没有爱,他仍然过了十来年的独身生活。郁达夫说鲁迅冬天也穿着单裤,目的是为了抑制性欲。这种自控力着实让人佩服。认识许广平相当长一段时间后,才鼓起勇气与她同居,可是并不与朱安离婚。他的儿子出生时,他已经快到50岁了。这跟一般中国人的思想又很不同,因为中国人是讲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他又不忌讳谈死,能坦然地谈自己的死,他取过一个笔名叫唐俟,还给家取过一个名叫“待俟堂”,都是“等死”的意思。他写过一篇文章叫《死》,也立过一著名的遗嘱,其中有大家熟知的“一个都不宽恕”。遗嘱中比较另类的内容还有:不要别人搞什么悼念活动,以免让成群的小人来谬托知己,而自己却无能为力(他在《野草》中写过一个英雄的悲哀——死后一只苍蝇在他的脸上爬来爬去,却动不了);也不希望让一班无聊文人以此场合作为炫耀文墨的斗法场;还有劝名义上并非妻子的许广平“管自己生活,否则可真是糊涂虫”,至于自己呢,“赶紧埋掉,拉倒”;再有就是希望儿子做点实实在在的小事过活。
这是个不怕得罪朋友的人。这一点已经不用再多说什么了,感觉他好像是在跟整个文化界知识界为难。他是成拨成拨地得罪人,也难怪名声总是不够好,一辈子不怕处在骂与被骂的中心,处在被所谓正人君子或绅士淑女们皱眉的境地,这是需要很大的胆识和胸襟的。随手一列,他骂过或者冷嘲热讽过的人有吴稚晖、陈源、徐志摩、章士钊、胡适、林语堂、梁实秋、郭沫若、周扬、成仿吾、章克标、邵洵美等,与他打过一点笔墨官司的人里甚至还有夏衍、朱光潜、李四光、施蜇存等。他跟林语堂闹翻是在一次吃饭时,因为感觉林语堂话中有讽意,当场站起说:“我要声明!”两人于是吵起来,鲁迅这么做是很煞风景的,于是据说在场的女士们都开始皱着眉头哼哼叽叽了,感觉鲁迅此人真无趣也。
但是鲁迅的脾气这么不好是因为什么?因为当时的中国实在是一个巨大的垃圾堆,苍蝇成群,蚊子成团,一些所谓知识者一直不断地在叽叽歪歪,心情怎么好得了?有好心情的人才是变态的种!何况相比之下鲁迅被骂得更多更狠!鲁迅他是想改变啊!那些好脾气的先生们,又有哪一个会为一个粪厂的工人被诬杀而辩护?哪一个会为一个无名的学生被虐杀而愤怒?读鲁迅的《保留》《纪念刘和珍君》等,常使我忍不住泪下。
鲁迅甚至与自己的兄弟周作人也闹翻了,这是鲁迅心里最大的疼痛。要知道多年以来鲁迅为这个弟弟付出了多少!而且他不但把周作人当成弟弟,更是引为知己的。他们本该是属于那种一起在严寒中互相取暖的兄弟,他还一直把这个弟弟视为骄傲,可是他们两人居然成为仇敌。鲁迅为此大病一场,可见他的心痛。兄弟失和后,很多无聊文人又得到了证据,在那儿嗡嗡地议论,说你看鲁迅这人不是疯狗是什么,鲁迅不辩解,他不屑于这么做,他在一篇文章中写道:一个人一旦处在需要为自己辩解的时候,他的地位就已经非常屈辱。
他无法不讨厌那个所谓的知识阶层,尤其厌恶无聊文人,所以他对青年说:“要什么乌七八糟的鸟导师!”他喜欢给部队里质朴的军人作演讲,还说他倒更喜欢听听大炮的声音。在南京水师学堂求学时他就想过当海军,当时还喜欢骑马,留学日本期间,他本来受命回国刺杀某大员,但是临时动摇,说家中有老母需要照顾,推掉了。平时很少表现自己的鲁迅还曾跟许广平等北师大女生们吹牛,说他的枕下就放着一把剑。纵观当时文士,无人能有他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