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一、11个月工作总结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以践行“三个代表”、推动“五转一进”和加强行风建设活动为契机,全面做好各项民政工作。上半年虽然突遇非典侵袭,但仍然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完成了任务,尤其一些重点工作实现了重点突破,取得了长足进展。
1、积极做好查灾、救灾工作,确保受灾群众不发生非正常问题。今年我县先后发生3次不同程度的风雹自然灾害。这些灾害共涉及杜桥、王千寺、龙华、青兰、北留智、温城、王同、降河流、景州、安陵等10个乡镇,256个村。每次灾害发生后,我们都及时赶赴现场,调查核实上报灾情,积极组织受灾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及时争取发放救灾款48万元,确保全县1万多受灾群众没发生非正常问题。
2、城镇困难弱势群体得到有效保障。今年城镇低保工作,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办发[]2号文件精神,落实按实际收入计算家庭收入政策,把符合条件的居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加强对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做到人员有进有出,保障标准有升有降。在这项工作中坚持做到:严把低保对象审批关,强化访、查、看、审、定五项措施实行阳光操作,规范化管理。对69户、158名因非典疫情影响或其它原因造成经济收入下降的城镇困难居民及时纳入了保障范围;对原享受保障的54户、162名低保对象因家庭增加收入而降低了保障标准;注销了不符合保障标准的5户、21名保障对象。同时还实行了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增加了社会的监督力度,确保低保资金安全运营、专款专用。到目前,共有647户、2240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年保障金77.6万元。
3、根据特别救助方案,切实做好农村特困人员的救助工作。今年三月,我局派出4个工作小组,对全县所有贫困户进行了调查摸底。通过调查,全县共有各类困难群众1785户、3930人。造成困难的因素有4种情况。一是鳏寡孤独户,全县共有707人(含敬老院497人)。二是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而贫困的有2777人。三是因灾、车祸等造成困难的有180人。四是因智力差和呆傻而贫困的有208人。根据他们的贫困状况和原因,确定了“分级管理、因户制宜、齐抓共管、逐步脱贫”的工作思路。采取了如下解困措施。首先是大力兴办乡镇敬老院,提高办院水平,扩大集中保障面。今年又吸收了40多名五保户到院集中供养,目前,全县共集中供养五保户497人,各院院民年生活标准分别达到1000—1500元以上,全县19处敬老院,已有11处达到了省甲级敬老院标准;其次,认真做好社会散养五保户的供养工作。为确保社会散养五保户的衣、食、住、行、医、葬有保障,我们又与各村重新签定了273名散养五保户的供养协议;第三,切实做好特困群众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对570户、1561名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特困群众给予了最低生活保障,年保障资金8万多元;第四,进一步做好临时性救助工作。今年使用救助费5万多元,解决了320户、1100人的临时困难问题。通过上述措施,有效的促进了全县社会稳定。
4、积极做好优抚和退伍安置工作。在优抚工作中,重点抓了在乡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今年以来,为全县87户优抚对象解决治病难资金22100元,动用优抚资金3万多元,为70多户优抚对象解决了生活和住房困难;对景州、马庄两处光荣院投资6.5万元,修缮了暖气、更换了屋顶瓦、为院民各居室购买了家具和彩电,创造了良好的生活和居住环境,日前,景州光荣院通过了二期省甲级光荣院的验收。
退伍安置工作,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对27名城镇退伍兵和31名转业士官全部予以妥善安置,于8月份分配到岗。同时,对30名城镇退伍士兵在待分配期间的生活予以了保障,每人每月补发130元保障金,1—7月每人共计保障金910元,解决了他们的生活困难问题。
5、殡葬改革工作得到健康、有序的开展。县殡仪馆,通过开展行风建设,进一步强化了全体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思想道德观念,开辟了收费项目公开专栏,设立了举报箱和投诉电话,把殡改丧葬服务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中;同时,还加强了硬件建设,投资12万元购买了新型火化炉,美化、绿化了院内整个环境。对全县个体运尸车辆统一进行了管理,降低了收费价格,提高了服务质量。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县乡村红白理事会作用,大力宣传和提倡厚养薄葬的新风。采取明查暗访、鼓励群众举报等有效形式,制止了二次入棺的陋习。1—10月份,全县共火化死亡遗体 具,火化率达到100%。
6、圆满完成了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在县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做好本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了:精心组织、科学预案、严格执法、缜密运作。共选举产生全县848个村民委员会,村委会成员2698人,本届落选的226人。同时认真做好在换届选举中的选民**工作,先后调查处理了近10起换届选举中出现的**件,确保了社会的稳定。
7、把婚姻登记做为民政系统重要要窗口突出抓好。今年自1月1日起,婚姻登记实行由县级集中管理以来,我们对婚登处提出了“廉洁、和蔼、快速、便民”的八字工作方针。同时采取了三条主要措施。一是优化了环境。投资近7万元,修缮装饰了两个办公大厅,配备购置了先进的办公设施,初具省婚姻登记文明达标处标准。二是重新建立了规章制度。婚登处先后制定《婚登员“八不准”》、《婚登人员工作奖罚制度》、《婚登员工作守则》等六项制度。严格要求婚登员公正执法,廉洁勤政。三是强化了服务措施。对于手续齐全的当事人,我们当场办、办的好、办的快。对手续不全的我们一次告知,避免当事人往返途劳。到目前为止,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2780对,结婚登记合格率达到100%。
8、行风建设工作再跨新的台阶。在行风建设中,我们主要是抓好“一、二、三、四、五”,唱响主旋律,全力打造民政行风。即:制定一个特别救助方案(扶贫帮困);抓好两大重点窗口(殡仪馆、婚登处);培育三个先进典型(局机关一股室、一下属单位、一乡镇民政所);搞好四个有机结合(各项工作、为基层搞服务办实事、抗击非典、探索新形势下民政工作新路子);办成五件实事。
在做好上述重点工作的同时,还下大力抓了其它各项民政工作。地名管理工作,按上级要求完成了全县所有行政村名称规划、人口统计、主要地方特产等项统计。着手谋划了景州镇改划街道办事处的前期准备工作;福利企业生产,实现产值700万元,增加值150万元,利润80万元;福利彩票发行,共完成发行任务182万元,超额完成了市局分配的任务;计财工作,坚持按预算花钱,实行一支笔审批,落实收支两条线,堵塞各个漏洞,把住各个关口,确保有限的民政经费,花之合理,用之得当。此外,在非典期间,设立专人,接收全县社会各界捐赠款200多万元。
前段民政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薄弱环节。(1)、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偏低或不到位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2)、对农村特困户的救助,仅仅局限于县财政补贴上,而乡村两级的匹配资金始终没有到位。(3)、二次入棺问题还没有完全得到控制。(4)、社会散养五保户,在个别乡镇和少数村五保供养不落实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5)、城镇低保在计算人均收入上,对隐性收入掌握的不细不实。
二、主要工作计划
我县民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全国和全省民政工作会议要求,扎实有效的搞好“五转一进”,坚持为人民群众服务,为改革发展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新时期的应有作用,为实现国民经济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1、深入持久的开展“五转一进”活动,把行风建设再推向一个新的阶段。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继续组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深入扎实的开展“五转一进”大讨论。通过开展“五转一进”大讨论,把民政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作风进一步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上来。把各项民政工作纳入县委、政府的总体规划上来。在此基础上,根据民政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进一步探讨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民政工作的新路子。进而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改革开放等重大任务,切实做好每一项民政工作,以真正起到民政工作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应有作用。
在行风建设中,主要是总结以往的经验和教训,对其不断深化、细化、具体化,向更深层次、更高领域拓展,用行风建设指导和推动民政工作。通过抓行风建设,以光大民政干部在社会上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2、下大力做好拥军优属和优抚工作。采取抓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办法在全县营造良好的拥军优属氛围;加大拥军优属工作力度,落实各项拥军优属政策;多措并举,认真解决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偏低和不到位的问题,通过与各乡镇协商、督办等办法,使农村义务兵家属年优待金争取达到1000—1500元;要深入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认真解决在乡老优抚对象住房难和生活难,缓解他们的治病难问题;要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为优抚对象献爱心,进行帮扶活动。
3、继续做好城镇困难群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明年城镇低保工作的重点是,对申请享受低保的对象,只要符合政策,人均生活水平每月低于130元的,我们要做到及时调查核实,及时研究审批,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凡人均生活水平高出130元的,要将其划出保障序列;要加大对低保对象隐性收入的调查核实力度,通过采取明查暗访、入户调查,访问邻居,看生活现实状况等措施,把其隐性收入核实核准,确保城镇最低保障资金用于最困难的城镇人口,以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
4、深化殡葬改革和殡葬服务,从根本上解决骨灰二次入棺问题。首先要加大殡改执法力度,出重拳制止和打击二次入棺问题;县乡执法队要转移工作重点,对二次入棺的要采用毁棺、经济处罚、电视爆光等手段,扼制二次入棺现象的发生;要充分发挥乡村红白理事会作用,做好厚养薄葬、移风易俗宣传教育,让广大人民群众自觉的同千年陋习进行斗争;要抓好村级骨灰堂和骨灰公墓建设,解决死人同活人争占土地的问题。为了规范全县人民的丧葬行为,我们将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规,研究制定本县的具体实施办法,提交县人大予以批准通过,把殡葬改革真正纳入依法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