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七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们司法行政系统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业务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争创人民满意为目标,按照年初提出的工作原则,坚持思路创新方法创新,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促工作、保稳定,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各项目标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建“平安”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回顾
(一)、基层工作成果进一步扩大
通过扎实开展“人民调解落实年”和“百日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进一步做好固本强基、扩大基层工作成果工作,不断提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使基层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作用得到了更加充分的发挥。
1、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年我们借助司法所“建设年”的东风,不等不靠、深入扎实地完成了第二批四个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建设。6月份,第二批国债项目司法所建设已顺利通过省、市的检查验收。上半年县局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挤出资金为第一、二批新建司法所配备了电脑,统一制作了司法所牌子和各种制度,下半年我们又利用司法所建设配备资金为基层司法所购置了办公桌椅、档案柜,极大地改善了基层司法所的办公环境和办公条件,为更好地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夯实了基础。
2、抓好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创新调解组织形式。以当湖街道调委会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标兵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各调委会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当湖街道建立了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基层化解矛盾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二是提高调解干部素质。通过组织调解干部到法院旁听、聘请法官下乡指导、以会代训等方式开展调解业务培训。10月下旬在绍兴政法干校举办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班,全市193名基层调解干部参加了培训。三是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全市共调处民间纠纷1567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1555起,调处成功率99.2%。调解纠纷数比增加了9.58%。85%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了有效化解或妥善处理。
3、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健全帮教组织网络,各镇、街道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建立工作管理小组。根据归正人员具体情况每月修改、更新数据库,随时掌握重点对象的动态。坚持正面教育和解决就业问题相结合,在全塘电缆厂建立了归正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重点抓好“三无”和青少年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新埭在支持青年归正人员创业、钟埭在帮助归正人员就业方面创出了特色。,543名归正人员得到帮教,帮教率97.5%;安置归正人员538名,安置率96.6%。
(二)、法制宣传教育成效进一步巩固
(三)、法律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四)、法律援助影响进一步扩大
(五)、司法行政职能进一步发挥
(六)、司法行政形象进一步提升
今年,我局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积极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司法行政机关的形象发生了极大提高,地位逐步得到提升,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肯定和重视,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和赞扬。
1、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持久地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参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统一考试。大力加强了干部培训工作,在全县政法干警培训会上我局两名代表作了典型交流发言。得到了县委政法委和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
2、继续开展创建县级文明单位工作。今年全系统以争创文明单位工作总揽工作全局,注重抓好结合,不断丰富和运用各项载体,有力地促进了整体工作的全面发展。一是开展文明股室、文明窗口创建和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二是结合业务工作开展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人民调解落实年”、“百日矛盾纠纷大排查”和“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等和谐创建主题实践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群众的普遍关注;三是积极参与县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扶贫帮困、文明县城、百里长廊建设活动。
3、积极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到了“看有网络、读有书本、学有笔记、听有讲座”的“四有”创学平台。并在本局网站开辟了“创建学习型机关、培养学习型干部”专栏,及时传递学习信息,交流学习心得。实现了学习成果的有效转化。同时,按照县委组织部的规定,全面完成了干部培训学习和理论“超市”学习目标任务,实绩明显。收到了良好效果,为我局干部的整体素质提高提供了坚强的理论基础。
4、扎实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稳定首位意识和忧患意识,狠抓局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以 “发案少,秩序好,内部稳定,群众满意”为目标,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平安创建活动,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开展,局机关呈现出秩序井然、安全稳定、管理规范的良好发展态势。
此外,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工作常抓不懈,信息宣传调研、档案管理、保密、群团等工作目标也卓有成效,为保证中心工作顺利完成和整体目标的实现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不足。其主要表现在:一是各项业务经费普遍不足,限制了工作正常开展,制约了职能发挥。二是工作发展仍不够平衡,所与所之间存在一定差距,创新力度不大,工作亮点偏少,以点带面作用不明显;三是基层基础工作相对薄弱,司法行政队伍的潜能未得到充分发挥;四是个别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欠佳,信心不足;这些问题都有待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二、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安排
,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坚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大战略任务,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指导下,以文明单位为创建目标,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创新特色,树新形象,求新发展,为促进科学发展、建设“法治”、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具体实施“五个”深化:
(一)是继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是继续深化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继续抓好国债项目第三批司法所建设,加快建设步伐,力争早建成、早使用。要以司法所为平台充分整合各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和谐社会建设。
(三)是继续深化法律服务工作服务和谐社会建设职能作用。继续加强律师法律顾问团工作,进一步拓展律师法律服务空间,引导律师积极为我县重大建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工作机制;
(四)是继续深化法律援助“民心工程”。
(五)是继续深化队伍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