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市场合同管理年终工作总结第2页
精力进行监管,但成效始终不明显,成为制约监管执法职能全面到位的瓶颈问题,从12月以来,我们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省工商局《关于建立实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市场分类监管为突破口,努力实现监管领域由低端向高端,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监管方法,由突击治理向日常规范,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的四个转变。
(一)全面推行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
按照省市工商局的工作部署在推广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中,做到领导重视,培训落实,全面推行,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全县各市场全面推行信用分类监管,落实了巡查、监管、信息录入三到位,形成了长效监管机制,较好完成了此项工作任务。
(二)建立各完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数据体系,构筑规范市场信息新平台
对市场信用分类进行界别和认定,认真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指标》,对市场开办单位,场内经营者等多项指标进行细化,分为a、b、c、d四类。全县30个商品交易市场评定a类2个、b类23个、c类2个、d类3个。
1、是充分掌握市场主体信息,准确界定市场信用类别。
在开展日常的市场巡查工作中,注重调查研究,摸清辖区商品交易市场基本状况掌握第一手材料,从市场开办者到场内经营者的市场准入,经营状况,市场退出和市场内经营秩序,食品安全,消费维权,严格执行标准,把数据采集、整理、分析、录入等工作,做到客观、准确、及时,市场分类监管工作,因地制宜,切合实际,使市场主体信息为分类监管奠定基础。
2、是完善市场制度建设,明确各级管理责任。在工作中,十分注重市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市场开办者监督管理》、《市场食品进货查验》、《市场食品索证索票》、《市场食品购销挂钩》、《市场食品质量巡查监管》、《市场食品质量信息公示》、《市场不合格食品退市》等七项制度。县工商局与各工商所签订市场监管工作责任书,各工商所与市场开办者签订市场监督管理责任书,市场开办者与相关厂(场)签订厂场挂购商品质量责任书,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人员全面实施的责任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长效监管机制。
3、是以点带面,全面铺开。通过抓城月工商所和洋青工所商推行实施网格化监管工作试点,认真总结经验,不断积累和总结城月工商所和洋青工商所试点工作的做法,在全县全面推广市场信用分类,实施网络化监管。
4、是搭建市场信息平台,实施信息化监管。在建立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过程中,全程实施电子数字化,做到市场巡查人员人手一台电脑,工商所的巡查执法组还配备一台手提电脑,充分运用省工商局市场监管软件,落实巡查、监管、录入等一步到位,做到市场巡查每天有录入,检查考核有记录。
(二)强化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执法体系,全面实施网格化监管
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核心是监管领域、方式方法和手段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尽可能使有效的执法管理得到优化配置,达到最好行政效能,就是我们工作的第一目标。
1、划分网格,定格定人定责任。以工商所监管辖区域为界划框,以界内道路或城镇乡村为线织网,将监管区域划分为若干网格,相邻两个以上网格为一个监管区,多个网格形式,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区域网,在每个监管区域内有一名监管负责人,也就是监管组长(片长)和若干名监管人员,大所与小所有量的区别,每个网格内又有一名监管责任人,千斤重担众人挑,实现了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担。
2、严格分类,定类定型定等级。对市场内经营户按照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级管理办法,确定a、b、c、d四个类型的信用等级,对商品交易市场按照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实施办法,综合评价认定市场信用等级。
3、日常巡查,到点到位到市场。工商所各监管组对每一类市场按照类别规定的标准进行巡查监管。对巡查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及时处理。对有违法经营者,实施“一教育,二警示,三处罚,四规范”的方式,全面提升市场巡查监管工作水平。
4、分类监管,按星巡查促规范。按照《经营户星级评定及管理办法》,在对经营者信用状况,规范经营情况和违法违章行为记录的综合考评后,评定相应的星级,星级越多,代表该经营户的诚信度越高。反而有违法违章等不良行为的经营户就星级较低,甚至无星级,列入黑名单,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是实施有效监管的试金石。通过实施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全面推行网络化,收到了一定效果,特别是通过抓城月工商所网格化工作试点的基础上,在今年初,我局10个工商所全面推行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实施网络化监管工作。
四、创新执法手段,积极推行行政指导制度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局做到“一教二警三处罚四规范五回访”,不下达办案指标,不为罚没而执法,对一般违法行为,做到对法律负责和对行政相对人负责相统一,本着与企业共克时艰的理念去执法,既要依法行政,又要讲求社会效果。同时创新执法手段,在执法中引入批评教育、行政建议、劝诫、引导和预警等柔性手段。今年来,我局先后印发了《行政执法办案工作指导意见》和《工商行政指导工作手册》,着力从四个方面逐步完善行政指导制度:一是在服务发展方面推行助导制。公开登记注册信息,供行政相对人投资创业参考;对行政相对人即将到期的登记事项、许可证照等,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给予提醒;充分利用登记注册、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等职能,指导企业走科学发展之路,做强做大。二是在执法办案方面推行疏导制。对各种违法行为,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教育,让行政相对人知晓相关法律规定,认清利害关系,自觉纠正违法行为;通过案后回访,督促行政相对人加强自律。三是在巡查监管方面推行劝导制。对有违法苗头的行政相对人给予预警,防患于未然;对有轻微违法行为但未造成社会危害的行政相对人,及时给予劝诫;指导行政相对人建立健全规范的经营管理制度,避免出现违法行为。四是在依法维权方面推行引导制。引导消费者和经营者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维权能力;引导消费者和经营者通过协商、申诉举报、诉讼等途径正确维权。今年来,我局共发出行政指导书多份,立案235宗,查处了78宗,其中涉农案件42宗,罚款36万元,由于较好地坚持刚性执法与柔性指导有机结合,做到了“零投诉”。
五、创新市场(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
在开展市场食品快速检测工作中,提高透明度,把检测活动地点放在市场,让群众进一步走近工商、了解工商、支持工商,制度化检测活动受到了社会群众的一致肯定。一是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利用宣传栏,横额标语等多种形式展开宣传,扩大社会影响,争取社会对食品检测工作的支持。二是让群众参与受认可。邀请在市场里买菜的群众来指定检测品种,并邀请他们在现场全程观看,根据群众要求和平时发现问题较多的小白菜、芥菜、苦瓜、包心菜等品种农药残留问题比较多的进行重点抽样检测,让群众放心购买。三是制度化移动检测。我们坚持每天抽样回所检测,三天(即圩日)在市场上公开检测一次,制作移动检测台逢圩日在市场中心开展流动检测,让群众知情和监督。四是市场(农产品)快速检测结果公开公示。制作市场(农产品)快速检测结果公示栏,每日检测结果即时公示,每月编发检测专报。如岭北工商所通过工商红盾网和岭北镇政府农村信息化网站进行公示,建立市场快速检测信息录入、信息更新、信息调用等功能电子自动化。群众只要鼠标轻轻一按,就可详细地查阅市场食品快速检测情况,此举措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县农村信息化建设办公室的充分肯定。
六、市场合同股的其它几项业务工作
1、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公示工作,这项工作得到局领导和局机关相关股室的大力支持,由于宣传发动工作做得细致,使企业明白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是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企业知名度都有十分重要作用,是工商部门为企业服务的一件实事好事,因此得到广大企业的积极参与,经过组织评审,粤华糖业有限公司等77家企业被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2、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工作,今年6月举办动产抵押登记新规定业务培训一期,参加培训人员300人。1—11月份,全县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29宗;抵押物价值115792.67万元,银行抵押贷款73483.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0236.3万元,增长13.9%;;为支持企业发展生产,促进地方经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3、商品展销会登记管理工作,今年全县办理商品展销会登记发证5场,为丰富活跃城乡商品交易市场起到积极作用。
4、拍卖行监管工作,今年共办理拍卖会监管备案7宗,派员现场监管拍卖会7场(次),拍卖会成交额5372万元。
5、市场协会工作,我县现有市场会员单位76个,今年已完成部分会员单位教育培训工作,并开展了文明会员单位评选工作,使协会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在会员发展登记和会费征缴工作中,多次得到市市场协会的表彰,我们的工作做法被市工商局作为政务信息在全市推广。
6、积极支持协助县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的各时期中心工作,如城乡清洁工程、县城迎接省市卫生镇检查整治、市场消防安全、市场农产品标识、文化市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生猪屠宰、镇村交通卫生铁序等多项工作,我们都积极给予配合,并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颇得到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的好评。
七、主要存在问题及明年工作
1、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探索农村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还十分缺乏有效管理办法。
2、市场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滞后,快速、准确、预防食品安全工作有待加强,在市场商品质量检测、市场农产品标识管理等方面都有待不断加强。
3、市场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等方面有待加强,特别在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存在比较薄弱环节。
4、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在制度建设、工作站建设等方面要继续抓紧,在农资市场监管,按照省局要求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化监管等有待加强。
5、市场合同管理工作经验总结、宣传报道、信息交流等方面工作还比较欠缺。市场合同管理业务培训开展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