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镇坚持贯彻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方针,严格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以人为本,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做好建设和谐社会的工作目标和要求,下大力气进行本镇的法制建设、软环境治理,加强治安管理、净化社会环境,使依法行政工作在我镇得到了有效落实,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充分认识贯彻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
依法行政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镇党委、政府领导带头学习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深刻理解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实质,认真做好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工作,保证依法行政工作在本镇得到全面、正确的实施,并以此促进镇政府和下属各部门严格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责任制(即镇长责任制),各副镇长是其分管工作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形成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镇属各部门认真按照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做好本部门各项贯彻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认真抓好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依法行政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镇领导干部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提高对依法治国重要意义的认识,带头学习好法律,准确理解、正确把握、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转变不适应依法行政精神的思想观念。全镇各部门人员深入学习、全面掌握行政许可法及其它法律的基本精神,正确运用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规定,强化对政府行政活动的监督检查,保障各项行政行为的正确实施。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使广大村干部和群众提高学习法律的热情,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的对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组织所有镇机关干部参加了区法制办组织的行政许可法培训学习,使他们具体地掌握了依法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方法。今年,我镇派出两名同志参加区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证培训,均通过了考试,拿到了执法证。
三、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快行政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
人民政府的根本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镇政府始终牢记政府的权力是人民给的,人民把权力交给政府是要政府拿它保护人民,为人民谋利益。镇政府在工作中遵循效能与便民、合法与合理、监督与责任的原则,对各种行政许可的设定作出严格限制的同时,对行政许可的实施作了规范。规定了一个窗口对外、联合办理以及公布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等一系列的便民措施,对镇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许可权力、提高办事效率提出了明确要求,强化了对当事人权利的保障和对镇机关的监督,并对行政执法法律责任作出了严格规定。制作了民政、计生、水利、农业等各项事务的公开栏,增强办事透明度、缩小自由裁量权、防止行政审批中权力“变样”,从源头上、制度上治理腐败。改变原有的行政管理模式,实现政府职能的重新定位,从计划经济下的虚化政府责任,向市场经济下的法制政府、责任政府和诚信政府转变。逐步从社会资源的垄断者和分配者转变为资源合理、有效利用的监督者和保护者,管理职能逐步从微观的、直接的控制向宏观的、间接的调控过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改进管理方式,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镇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今年,我镇在村进行土地征用工作当中,由于部分群众出于对征地政策不理解、对土地赔偿标准有异议或其它原因,阻止征地工作的正常进行,我镇在派出工作组深入各村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动员工作,在履行了全体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全体村民大会、发布通告等所有正规的法律程序后,仍然无法将土地正常征用上来。9月22日,按照上级的统一布置,我镇依法对村规划区内土地进行了强制执行措施,充分体现了依法行政工作在镇政府中得到了很好的贯彻和落实。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依法行政提供力量保障。
依法行政,必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首先,加强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镇党委、政府教育全镇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要爱岗敬业,要有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把执法队伍的形象看得重于生命。为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镇党委、政府一直注重加强干部在岗培训,促使全体镇干部更新观念,更新知识,提高执法水平。定期对干部进行考核,实行优胜劣汰,使人人有危机感,紧迫感,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为严格执法打下坚实的基础。
明年工作打算:
1、全面加强镇机关建设,为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提供保障。通过开展创建学习型、廉政型、和谐型、严谨型、进取型、服务型、规范化、亲情化机关活动,充分调动全镇机关干部的主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努力营造一个充分发挥潜能的良好环境,以适应新形势下基层政府工作的需要。
2、继续做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强行政审批管理管理体制改革,规范政府行政行为。
3、抓住贯彻实施《纲要》这一契机,加速建设法治政府进程。建设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