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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农产品价格监管年终总结

年终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1/1/5

物价局农产品价格监管年终总结

按照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要求和省发改委、市政府的紧急安排部署,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农产品价格等炒作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我市于2010年6月,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全市农产品市场价格进行了重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在接到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等部委局《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川发改委〔2010〕35号)后,我局十分重视,立即会同市商务局、市工商局统一部署了全市农产品市场监管工作。要求县区政府务必高度重视农产品市场监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和工作目标,成立由政府负责人牵头,价格、商务、工商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市场监管领导小组,要精心组织,分工协作、齐抓共管,认真组织好农产品市场监管,以确保农产品市场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为加强农产品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农产品正常市场秩序,市物价局于6月21日分别在攀枝花日报、攀枝花晚报发布了《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价格监管确保价格基本稳定的通告》,另外,各县区物价部门还印发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栏,以此来提醒、告诫各生产经营者要保持农产品价格的基本稳定,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牟取暴利。检查期间,我市还安排专人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12312商务投诉电话和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确保举报和投诉电话畅通,各部门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利益。那一世范文网

三、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炒作农产品等违法行为

截止6月18日,全市共组成检查组7个,开展市场检查和巡查29次,出动检查车辆37车次,出动检查人员138人次,检查各类农产品卖场58个。6月下旬,按照市政府的会议安排,市物价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等部门还对各县区政府开展此项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这次农产品市场监管,着重检查了各商家是否存在下列行为:少数经营者利用一些地区发生自然灾害,少数农产品生产和价格出现波动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的行为;市场旺销情况下,多进少售、只进不售或者囤积拒售,加剧市场供应紧张的囤积居奇行为;生产成本和经营成本没有明显变化,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以及垄断货源、阻断流通渠道,造成市场脱销断档的行为。从全市检查的情况来看,我市农产品价格水平总体平稳,市场交易秩序良好,市场货源充足,前期涨幅较大的,如绿豆、黄豆、红小豆等品种价格均有所回落;大米、食用价格变化不大,蔬菜价格因其上市量的多少有涨有跌。我市价格环境、价格秩序及价格水平均呈良好的态势,市民心态平稳,人心安定。

四、建议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因农产品的价格属市场调节价范围,经营者又多是个体经营,无财务账目、无原始交易记录、票据,即使有也以遗失为借口不予提供,导致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证据难以获取。另外,现有的价格法律体系又明显跟不上经济发展多元化和价格违法形式多样化的步伐,对放开价格领域内的各种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法律规定,可操作性差,实施起来效果不理想。如:《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没有设定具体的暴利认定标准,在实施十五年以来一直是利剑高悬,缺乏可操作性,《规定》第五条中关于市场平均价格和合理幅度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要想测定每一种商品的社会平均价格和合理幅度难度较大,要想做到随市场的变化而及时调整就更加困难,而且按要求,社会平均价格和幅度应事先向社会公布才有法律效力,事后测定无效。因此,建议国家有关部门重新修定和细化《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使其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以便有力地打击牟取暴利的价格违法行为。

为防止社会游资对农产品的投机炒作,扰乱市场秩序,我市各级价格部门将继续加强对农产品价格的监测,完善价格监测应急处理机制,形成渠道畅通、反应灵敏、数据准确、决策及时的监测机制;要继续强化市场的日常管理,加大对集贸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农产品价格炒作行为,坚决维护维护正常市场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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