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社会治安暨平安建设工作总结
市教育局社会治安暨平安建设工作总结
市综治委: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综治委的指导下,我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从认真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把综治工作、创建“平安校园”和安全稳定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作为教育系统体现执政为民要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常抓不懈,狠抓落实,为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一、组织领导健全
1、健全组织机构。今年1—4月份,我局下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要点》、《关于做好开学前和“两会”期间**排查工作的通知》、《市教育局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创建目标责任书》和《护路目标责任书》,各校根据文件精神建立和充实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教育局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并做到“四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制度建设到位、责任履行到位、整改措施到位。
2、强化责任落实。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领导把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来抓,将“确保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作为教育工作的重点目标,强化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种特、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今年3月份,市教育局与学校签订了《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创建目标责任书》和《护路目标责任书》,明确学校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为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各校要确定一名校(园)级领导具体负责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要根据新的形势进一步充实学校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内容,细化要求,分解任务,将岗位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一个人,使全体教职工都自觉承担起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
二、措施保障有力
1、加大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教育力度。我们要求把安全教育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学校的工作计划,与学校其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实施、一起考评。
①结合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安全教育周与今年3月31日第十三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6月份“安全生产月”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校安全教育活动。各校根据实际,开展了创建平安校园“五个一”活动(举办一次综治、安全知识讲座、召开一次主题班队会、举行一次平安在我心中读书、征文、书法比赛、提一条建议或一个点子、表彰一批先进典型)。
②通过校会、班会、团队活动、讲座、挂图、竞赛、校园广播、黑板报等形式开展生动活泼的安全宣传教育。
③邀请综治副校长、民警、交警、司法、卫生等部门的同志到校指导开展法律知识、交通安全知识、自我安全防范和卫生知识讲座,有力地增强了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举办家庭教育研讨会,共商育人大计,努力营造平安、和谐校园。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成立校园巡逻队、文明劝导队、小交警队,加大三面红旗(纪律、卫生、仪容仪表)评比力度。开展社会实践调查活动,让学生通过各种渠道搜集一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典型安全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④各校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学校创安工作的一个抓手,创设“悄悄话信箱”、“舒心屋”等心理教育活动形式,指派有经验的教师开展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咨询活动,促进青少年良好心理的形成,提高青少年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举办各种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讲座近50场次,受教育师生数1万多人次。
2、认真落实综治、平安工作部署。把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列入本年度工作计划,教育局今年召开2次会议部署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对各学校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进行较大规模的检查和督促2次。教育局和各学校领导把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来抓,将“确保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作为教育工作的重点目标,强化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种特、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3、积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建立有整套齐全的单位日常管理制度,包括内部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单位日常值班制度和特殊时期值班制度,安排人员按制度进行值班工作等。下半年针对5月份开展的全市各学校安全大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现货出台了《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格尔木市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教育系统进一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关于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调度和报送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通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机制》、《关于印发市“十一五”学校安全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建立学校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的通知》、《学校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机关干部挂钩学校总之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即奖惩暂行办法》等,启动《应急预案》并对预案进行修订、充实,确保我市各学校教学工作有雪进行。各校按教育局要求,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针对节假日期间学生回家返校、外出活动以及我市交通、气候状况等实际,着重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游泳安全、防火安全、饮食卫生安全、防自然灾害、遇险自救以及治安安全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并采取措施,一是严禁学生私自下河游泳,二是严禁学生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的农用车、三轮,三是严禁学生购买不卫生的“三无”食品,四是严禁学生进入“三厅两室两吧”等青少年学生不宜的场所。利用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或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广大学生家长宣传安全工作,教育学生远离赌博、拒绝**,要求和督促学生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共同做好节假日期间学生的安全工作,严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4、加大学校安全整治力度。,我局继续把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强化督查检查,认真落实整改,提高整治效果。一年以来具体进行以下几次的督促检查:
①开展安全专项督查行动。教育局于4月20日起展开了学校安全督查专项行动,积极协调公安、建设、卫生等相关部门,对全市中小学校内的消防、建筑、食品卫生等各种隐患进行了地毯式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进行处理,进一步增大了安全保障系数。这次督查行动共检查各级各类学校35所,其中中学18所,职业技术学校1所,小学10所,公、民办幼儿园3所、农民工子弟学校3所。
②开展防控手足口病的专项督查行动。5月7日开始,配合市卫生局疾病防控中心,对全市各幼儿园和托幼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的防控手足口病的专项督查行动。检查各幼儿园和托幼机构对于防控手足口病的宣传教育、消毒预防、晨检工作、缺课原因跟踪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③开展交通安全整治。一是及时向各校通报今年1-6月,全市学校非正常死亡统计情况,二是加强寄宿生在校、学生集体活动、外出审批的管理工作。三是聘请交警等部门人员进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等讲座,提高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增强师生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四是积极推广“学生绿色通道”等有利于提高学生交通安全系数的管理模式,五是与有关部门联系,严格整治校车,减少交通事故对学生的伤害,严防学生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发生。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与接送车车主的安全意识和学生的安全意识有直接关系,为此,交警中队、学校联合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定期对车主、学生等进行交通知识培训,并对停车、上下车等提出了严格的规定与要求,对有关道口安装了减速装置;学校配足值日值周教师在校门口、马路上维持秩序。
④开展学校校舍抗震安全专项排查工作。6月10日开始,对全市校舍抗震安全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登记统计造册。6月18日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建设局和教育局在市教育局召开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工作协调会,确定全市30幢校舍为第一轮重点排查对象,并于6月19日深入各校实地调查。
4、保障综治、平安建设经费到位。教育局及各学校都把综治、平安建设日常工作经费及人防、物防、技防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安排,并及时落实到位。
三、**工作机制进一步得到强化
1、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防控有力。建立敌对势力、“法论功”**组织及非法**的发现防范、打击和教育转化工作制度。教育系统内没有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没有发现工作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参加敌对组织、“**功”**组织及有害气功组织、非法**组织;没有发生“**功”练习者参与社会滋事活动。
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措施到位。建立健全单位及系统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没有发生非法游行、集会、闹事等重大事件。
3、情报信息工作得到加强。建立维护稳定的社会治安情报信息收集、分析、报送制度,半年来没有出现迟报、错报、漏报紧急信息。
4、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机制健全。制定了“格尔木市教育局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预案内容具体,操作性强。一年来,本单位没有发生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四、充分发挥单位职能作用
1、积极履行工作职责。结合本系统工作职能,制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要点》,对本系统的平安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工作;本系统内没有因为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当而引起社会群众强烈不满引发集体上访或群众性事件。
2、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一年来,我局能及时完成市综治委部署的有关工作任务和上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能深入基层挂钩村帮助解决综治、平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支持挂钩村开展平安村建设。
五、大力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教育。
1、扎实开展道德法制教育。建立干部职工道德法制教育经常性制度,积极开展道德法制、纪律作风和廉洁自律教育活动,组织教育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水平。一年来,本系统内无出现干部职工违法犯罪行为。
2、进一步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