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中共汉阴县纪委 汉阴县监察局
关于报送《纪检监察工作总结》的
报 告
县委、县政府:
现将《纪检监察工作总结》随文报来,请审阅。
中共汉阴县纪委
汉阴县监察局
12月 日
报送:市纪委、市监察局
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县纪检监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中省市纪委三次全会和县第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建设绿色经济强县、加快小康进程充分发挥保驾护航作用统揽工作全局,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深入推进反腐败三项工作,使我县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工作做法及成效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稳步推进
年初,全县各级各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同经济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狠抓了责任制的落实。一是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县廉责办下发了《汉阴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一览表》,各乡镇、各部门也结合实际制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全年目标任务逐项细化分解,落实了牵头单位和责任领导,全县各级党政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五个一”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培育典型,示范引导。我们在巩固去年10个示范点的基础上又培育了10个新的示范点,由创建单位申报、县廉责初核、半年检查、年终考核、县委表彰,实行挂牌示范、动态管理。三是完善考核办法。在总结去年经验的基础上,今年修订完善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四是加强检查指导。7月下旬,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抽调24人,由县委常委带队,对全县18个乡镇和43个县直部门进行半年检查。五是强化年度考核。12月上旬,县廉责办牵头组织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员单位,由县委常委带队对全县各乡镇各县直部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深入
今年以来,按照中纪委三次全会的要求,我们采取有效措施,以狠刹“四股歪风”为重点,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下大力气狠刹“四股歪风”。1、关于狠刹领导干部收受钱款工作。县廉责办在县工商银行开设了廉政帐户,公布了廉政帐号,县纪委对领导干部收受钱物情况进行了摸底登记,各乡镇各部门都设立了举报箱和政务公开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检查,没有发现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现象。2、关于狠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违规从业工作。县上将此项工作纳入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内容,加大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凡进必考”制度,对新增补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一律由县人劳局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考。3、关于狠刹领导干部跑官买官歪风工作。全县各级党委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用干部实行民主推荐制度、实地考察制度、考察预告制度、公示制度、廉政鉴定制度。对县直部门、乡镇主要领导实行了票决制,增强了任用干部的透明度。4、狠刹赌博歪风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县上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正副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并抽调专人办公,各乡镇各部门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县上出台了《实施方案》和《纪律规定》,召开了集中整治活动动员大会,各乡镇、各部门也迅速召开班子成员会,站办所负责人和全体干部动员会。同时,狠抓学习宣传。全县各级各部门组织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有关文件资料,观看了警示电教片。整个活动期间,共在各类新闻媒体发稿40余篇(条),办学习园地214期,刷写标语108幅,向科级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讯4000余条。二是强化措施,集中整治。县集中整治办抽调专人组成检查组和暗访组,对全县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督查和暗访,先后深入到18个乡镇、34个县直部门、10个中省驻汉单位和35个公共棋牌娱乐室进行明查暗访。县委召开了禁赌民主生活会,县委班子和县纪委班子率先向全县人民发出了廉政承诺书,各乡镇、部门领导班子按照要求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向本单位做出了廉政承诺,并将承诺书在政务公开栏进行了公示。三是建章立制,务求实效。我们坚持从完善制度入手,积极探索出一条禁止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活动制度化、规范化的新路子。一方面,建立完善了规章制度,出台了禁赌纪律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宣传、文化、教育、工会等部门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营造积极向上、文明健康的良好氛围。
积极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年初县委办、政府办出台了《汉阴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车辆购置管理办法(试行)》,各乡镇各部门对违规购买和乘坐超标进行了认真清理登记,现有车辆均按审批程序购买;在去年清理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的基础上,今年又清缴领导干部欠款18.1万元,累计清收领导干部欠款31.5万元;在清理党政机关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商业保险中,发现1件159人,金额2.9万元,现正在处理之中;在专项清理中,没有发现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现象。
严格压缩会议及招待费用。全年控制招待次数375次,减少会议32次,节约资金78万元。
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县纪委领导同下级主要负责人谈话16人,任前廉政谈话71人,诫勉谈话5人。为63名评优树模干部做了廉政鉴定,为2名新提拔副县级领导干部作了任前廉政鉴定。
警示训诫工作成效显著。今年,我县被市纪委确定为建立警示训诫防线试点县。面对新的工作要求和重大的工作责任,我们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关口前移”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不断健全挽救教育干部的预警机制,取得了初步成效。止目前,全县共实施警示训诫38人,其中,警示提醒5人(科级1人),诫勉督导4人(科级2人),责令纠错29人(科级4人)。
(三)查办案件工作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以有案必查、标本兼治的方针指导查办案件工作。截止11月底,全县共受理各类**举报96件,初核65件,立案27件,结案25件,已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免予处分2人,其中委局机关初核案件22件,立案6件,结案4件,处分科级干部2人。涉及违纪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案件9件11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一是坚持有案必查,定期排查案件线索。在办案工作中,千方百计拓宽**渠道,整合**资源,采取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制度,开通网上举报等措施,切实加强基层**举报工作。通过排查,发现大案和有影响的案件线索4件,并及时进行查处。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坚持县级领导联案、纪委领导包案、纪委常委包片、包抓基层办案责任制,充分发挥公、检、法机关和审计部门职能作用,与纪检监察机关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办案合力。先后查处了县农机局乱收费、私设小金库及局长李建省贪污案、铁佛粮站给退耕还林农户兑付霉变玉米坑农案件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截止11月底,共立案调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12件,占立案总数的44%。三是坚持标本兼治,注重社会效果。根据市纪委要求,我们对所查办的大、要案件,在提交调查报告的同时均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治本报告,根据案件发生的特点,深入分析案发的主客观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发案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认真落实,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堵塞漏洞,防止违法违纪案件的再次发生。四是实行乡查县审,提高基层案件质量。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县纪委下发了《关于违纪案件实行“乡查县审”的实施方案(试行)》,6月份全面推行。截止11月底,全县共计审理审结乡镇纪委报送的案件7件。通过乡查县审,乡镇纪委办案工作进一步规范,程序意识得到加强,案件质量明显提高。
(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取得新成效
重点围绕治理整顿投资环境和中小学乱收费不断加大纠风工作力度,使纠风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加大了投资环境整治力度。结合贯彻《行政许可法》,共清理出171项,废止56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文件。全县设立企业负担监测点8个,聘请监测员11人。处理纠正影响投资环境事件3起,处理企业周边环境纠纷1起。二是开展了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7月中旬县纠风办牵头组织县减负办、财政局、物价局、国土资源局开展了中央关于调减农业税、取消特产税政策落实情况督促检查,仅此一项共减轻农民负担591万元。农民负担专项检查,对检查出来的9类28个问题向6个乡镇和4个部门局发出整改通知书10份,各乡镇和部门在整改期限内向县纠风办、减负办报告了整改情况。三是治理中小学教育乱收费。春秋季开学之际,由县纠风办牵头先后4次组织财政、物价、教育等部门深入32所中小学检查,共查处纠正违规乱收费学校15所,涉及金额11·47万元,清退违规收费8·4万元万元,给予有关责任人纪律处分4人,警示训诫谈话8人,通报批评2人。四是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按照上级要求,制发了《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在医疗系统积极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整顿活动”。各医院健全完善相关制度8个,对县纠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查出地21个问题逐项落实了整改,聘请了行风监督员,县医院和县中医院落实集中招投标采购药品200万元,达到药品采购总量82%。五是深入开展行风评议工作。10月份,召开了年初确定的环保、旅游、城建、工商四部门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大会。11月底,组织开展了对30个政风行风建设部门和行业的问卷调查活动。六是进一步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和报刊治滥治散成果。全年组织检查7次,对2起不规范行为现场进行了纠正;对群众投诉举报的一起违规行为进行了及时查处纠正。结合报刊发行工作特点,我县于11月初重申了治理报刊散乱的各项纪律,通过打招呼、事前制止,今年我县未出现报刊散滥现象。
(五)源头治腐工作逐步深入
围绕管好“权、钱、事、人”四个方面,我们从强化管理和监督入手,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一是推行“阳光行政”,强化权力制约。在第二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中,共保留行政审批项目222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56项,取消率达20.1%。建立了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备案审查制度、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申诉检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