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港口事务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港口事务局上半年度工作总结
根据园区管委会年初的工作部署,我局紧紧围绕实现“千亿园区”和打造“半亿吨”大港的目标,按园区领导提出的“抢占制高点、攻克薄弱点、打造新亮点”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创新服务理念。上半年,我们采取了各项措施,开展积极有效的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确保港口运量,货物港务费征收顺利
今年1—6月份园区预计完成货物吞吐量750万吨,其中外贸运量完成50万吨,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5%和28%。到港各类船舶3700艘次,其中外轮160艘次,新船出口26艘。在货物港务费方面,我局正抓紧落实与相关沿江企业签订港口经营管理协议,目前已经完成7家码头的签订。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局共征收货物港务费357820元,预计上半年收缴近50万元。
(二)细化工作职责,全面提升港口管理能力
新年伊始,我局根据前一年的工作管理经验,针对园区港口管理的特点对港口管理事项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并对科室和职能重新划分,把靖江市港口局增派的5名港口执法的同志分派到各个科室,落实职责,明确分工,并建立了一套较为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对于新调整的科室人员,需要重新学习很多的专业知识,包括行政执法、工程建设、港口审批、口岸管理等,为此,我们把提高业务技能作为学习重点,并有针对性地对各科室开展定期的业务学习,并把学习的内容充分应用到平时的工作中去。经过半年时间的磨合,各个科室的职责已经充分落实到位。
(三)完善港口体系,全面提升港口管控能力
为完善港口管理体系,做好园区港口事务工作。一方面,我局加强了外部联系工作,特别是与港口局,我们积极开展了争取权限的工作,同时,为取得了靖江港口局的理解和支持,我们与靖江港口局建立定期的联席会议制度,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们直接与港口局建立了密切的业务联系,在《港口经营许可证》的申领、安全管理、建设审批等其他的行政审批工作中,我们实现与港口局直接对接,极大地提高了行政审批的速度和质量,提高了工作效率,也得到园区有关港口企业和施工单位的好评。另一方面,在港口管理体系的建设中,我局以换发新版《港口经营许可证》为契机,对辖区内所有的港口企业进行了深入的梳理和整合,对企业的码头作业和港口工作进一步的规范,建立了一整套联系机制和港口工作机制。
(四)配套查验设施,确保口岸单位顺利进驻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去年“12.29”、靖江两市联动开发第六次会议精神,按照园区领导关于加快口岸查验配套设施落实的要求。第一,我们密切联系相关口岸查验单位,配合园区其他部门共同做好联检大楼、三中队营房以及海事巡逻艇基地的建设工作。第二,针对园区口岸的远程监控系统,我们多次针对远程监控所需的过江光缆、联检大楼监控中心、边防三中队分控中心以及沿江企业码头监控设施的设置等与查验部门、大桥、广电、网通、码头企业及方案设计单位进行了沟通和探讨,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维护及设备的质量、采购、价格等一一进行了比对和筛选,经管委会领导批准后最终选定了建设的方案,下一步,该项目即将进入施工阶段。第三,在口岸查验部门的机构争取中,我们主动联系各口岸查验单位,取得各个部门的支持,特别是江苏国检局,省局王局长亲自到园区对机构设立问题进行了专项调研,并对在园区设立分支机构表现出积极的态度。
(五)做好口岸协调,全力为企业保驾护航
今年的经济形势与去年相比,趋于稳定,这给园区外向型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特别是三家造船厂,今年出口船舶数量增多,给船厂出口新船带来了新的挑战,扬子江船厂由于开放泊位只有一个,且由于自身查验设施建设未到位等问题,自开放到今年一季度仍然沿用一船一报的制度,给企业办理出口船舶手续带来了很大的难度。针对这个状况,我局主动与口岸查验部门联系,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新船出口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先后为3家造船企业29艘新船办理了出口审批手续。于今年4月份正式明确按开放程序办理新船出口手续,并通过多方协调和企业自身查验设施的逐步到位,使扬子江造船终于摆脱了新船出口一船一报的困局。
另外,在码头开放工作上,我们主动服务,多次邀请口岸联检部门到园区现场办公,指导帮助长强、长博、华澄等企业办理相关码头开放手续。
(六)加强岸线巡查,确保港口生产安全有序
今年,是港口安全工作重要的一年,为确保“上海世博会”顺利召开,交通运输部及省、市各港口主管部门先后发文并召开会议,专门就上海世博会期间如何做好各港口与上海港的交通运输及水上安全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布置。要求各港口主管部门要保证世博会期间本港不发生安全事故,也不把安全隐患转嫁到其他港口,特别是上海港。坚持每日两次巡查和假期值班巡查制度,风雨无阻,并及时做好相关巡查台帐和相关证据的收集工作,确保对重点监控企业不放松。经过大力度的巡查和整治工作,今年以来,各港口企业未出现新的违章,码头作业面未出现大的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