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民政所工作总结
一年来,乡民政所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政局的关心支持下,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服务,切实增强服务村民,服务社会能力。因此,新时期乡民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
随着政府职能转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工作加强,乡民政工作任务一年比一年增多,规范管理工作要求也相应提高,特别是乡民政所基础薄弱,人少事多的问题更加突出,已成为严重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因素。那么,要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乡民政工作主要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政工作,民政工作是“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决定了一起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党和政府的爱民之心,惠民之举,利民之策从很大程度上来说是通过民政工作来体现的,而乡民政所是最直接的执行者。因此,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政工作,把民政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投入力度,保障我乡民政工作顺利开展,促进我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了条件。
一、农村低保工作
县农村低保从7月1日开始实施,我乡低保人数为2390人,分档为20元、30元、40元的标准全部发放到低保户手中,由于党和政府关心,低保人数一年比一年增加,直到6月止,我乡低保人数为2823人:其中:宝华289户,480人(至6月)共发放资金592391元;安庆180户,350人,共发放431491元;朝阳247户,483人,共发放590885元;嘎他246户,503人,共发放615213元;俄垤258户,507人,共发放618365元;期垤296户,500人,共发放612849元。实行了信用卡来发放。
二、城市低保工作
县城市低保从1995年5月开始实施。我乡城市低
保人员有66人,每人每月按214元,299元,304元,全部足额发放到城市低保对象中,从1月开始实行信用卡来发放。每月发放资金20518元。
三、五保孤儿供养工作
县五保供养从1月开始实施农村五保供养,
我乡老、弱、病、残供养对象有180人,从每人每月104元,全部发放到五保人员手中,并发给供养证。孤儿有46人,每人每月575元,共发放资金317400元。
四、优抚工作
根据国家规定,优抚对象是指享受国家抚恤群众优待的
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革命伤残人士,按规定符合享受的有以下几户:
1、革命烈士1户,共发放生活补助3588元。
2、伤残军人1人,共发放生活补助7868元;伤残民兵
1人,共发放生活补助12194元;老复员军人1人,共发放生活补助5540元;参加过援越抗美,七九中越的有15人,共发放生活补助58080元;参加过七九中越支前民兵民工有120人,共发放生活补助86400元;60周岁的退伍军人有21人,共发放生活补助13440元。以上人员的抚恤和优待标准,按国家规定数额每人每月足额发放。
五、救灾救济工作
把党和政府的爱民之心,惠民之举及时送到人民群众手中,一年来,全乡共有救灾救济户17户,共救济5元,发放救灾大米8吨,384户,1551人。
六、婚姻登记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1980年9月10日修改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实行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男女自愿,符合法定婚龄,证件齐全的男女青年登记办理结婚手续90对,共收工本费1080元,已上交县民政局。
七、加大养老服务稳步发展
我乡是一个老龄化程度较高的乡,到底,全乡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2217人。占全乡常住总人口的9.5%。随着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和社会福利服务事业的发展,人口老龄化,全乡80岁至89岁的高龄老人达233人,共发放资金84760元,90岁至99岁43人,共发放资金15540元。100岁以上的1人,共发放1005元。一年来,我乡把发展养老服务业作为对老龄化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八、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一)党委、政府重视是关键
乡民政工作使我们深刻认识到,没有州、县民政局领导的关心支持,没有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乡民政工作人员辛勤努力,良好办公条件,各项民政工作就无法正常开展。
(二)规范管理是核心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乡民政所人少事多,要想干好工作,必须有一套完善健全的管理制度,只有如此,才能激发民政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才能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协调运转,使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发挥职能是根本
成立民政所,城乡低保管理站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均在
于服务特殊困难群众,使民政工作起到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当中树立良好形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被人民群众称赞和拥护。
总之,我乡民政工作从基、台账、规范管理等工作虽然取得了有点成绩和经验,但离上级民政部门及党委、政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措施,与时俱进,服务社会,以创新求突破,全面做好各项民政工作,为促进宝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