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报告
关于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情况
和工作安排的报告
(3月10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受市总工会第四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经费审查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对市总工会财务工作报告的审查意见
市总工会财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总、省总财务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市工会第三届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积极组织全市各级工会广泛开展财务工作达标竞赛,在收好、管好、用好经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较好地体现了为职工和基层工会服务的指导思想,从物质上保证了全市工运事业的健康科学发展,推动了全市工会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一是工会经费收缴逐年增长。市总工会本级经费总收入15926.08万元,上解省总7705.10万元,按规定留成经费8220.90万元,拨交经费平均每年增长18%,市总工会本级工会经费收入由1550.1万元,增长到3888.6万元。
二是工会经费使用合理。本着压缩行政费,增加职工活动费的原则,工会财务工作,围绕全市工会工作大局,积极为基层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以来市总用于基层活动和补助下级支出的经费占总支出的41.4%,市总的行政费开支始终控制在经费总支出的13.2%以内,比前五年下降7%。
三是工会财务工作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坚持财务改革,严格预算管理,健全财务制度,不断加大财务监督检查力度,提高了工会财务工作管理水平,为工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
市总工会第四届经费审查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市总工会财务工作报告,一致认为,过去一年全市工会财务工作是稳步发展的一年,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全市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全市工会的财务工作成绩和经验,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今年工会财务工作的主要任务,对进一步加强全市工会财务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二、以来工会经费审查工作的回顾与总结
市总工会经审委和全市各级经审组织及广大经审干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工会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积极推进经审工作基础性建设,不断加大经费审查监督力度,广泛开展工会经审计拨审查,不断拓展审计监督范围,使我市经审工作的整体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较好地履行了经审委的审查监督职能,在工会全局工作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市总工会连续几年获全省经审工作一等奖单位。
(一)对本级经费的审查监督不断加强
对本级工会经费的收管用进行有效监督是各级经审组织的重要职责。以来,全市各级经审组织认真履行对本级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职责,坚持每年召开经审委员会全体会议,认真审查本级工会上年度的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审议本年度收支预算安排方案,不仅对本级经费的预算、决算编制提出建设性意见,还就全市工会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以及工会企事业的发展、经审工作的各方面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有力地促进了工会财产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保证了工会经费依法正确的使用方向。
(二)对工会经费审查审计力度不断加大
经费审查审计是各级工会经审组织的首要任务。一年来,市总工会经审委按照上级工会要求和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组织开展了各项实务审查审计。一是每年组织一次全市工会经费计拨情况审查,各区县、委、局、公司工会分别成立审查审计小组,对所属单位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市总工会组成审查审计小组,对市属企事业单位进行抽查。二是每年在全市组织开展对上年度基层工会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对部分县(市)区进行了审查审计。三是市总工会经审委及各级经审组织每年还开展了对重点单位及获得荣誉称号单位的专项计拨审查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各级各单位工会经费拨缴和上解。
(三)实务审计范围不断拓展,效果显著
一是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按照国家审计署和省总工会的要求,市总工会经审委对全市帮扶专项资金和劳模“三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查。通过检查,纠正了存在的问题,确保了专项资金的安全和正确使用。二是对工会干部离任采取委托和自审相结合的方法,坚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会同省总经审办先后对市及县(市)区工会领导干部共6人次实施了离任审计。在实务审计工作中,各级经审组织严格程序,认真审查,及时形成审计报告和出具审计意见书。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市总工会经审委及时跟踪检查落实整改情况,为保证工会资产和各项资金的正确使用发挥了监督作用。
(四)经审工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加强了各级经审工作的组织建设。各级工会组织高度重视经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做到了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工会委员会同时选举、同时报批,在组织程序和管理体制上保证了各级工会经审委的组织建设。二是不断加强经审干部配备,充实经审工作力量。市总工会在配备专职经审委主任的同时,落实了经审委办公室机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各县市区积极按照省、市总工会要求配备副科级专职经审委主任,夯实了全市经审工作的组织基础。三是不断健全和完善经审工作制度。市总工会经审委在抓好原有经审工作规章制度落实的同时,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工作需要,及时出台了《市各级工会领导干部和财务负责人离任审计暂行办法》、《市工会经审工作考核办法》、《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有效地促进了经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四是注重经审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市总工会经审委一方面坚持全委会学习和议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委员们对上级工会领导的讲话以及经审工作的政策、规章、法规等进行学习,大力提倡学中干、干中学,在工作实践中不断丰富自我。另一方面及时组织经审工作人员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各类经审工作培训班,为进一步增强经审干部的工作信心、提高业务能力创造了条件。五是市总工会经审委注重加强对下级经审工作的指导,出台考核办法,坚持每年对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进行考核,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提高了基层经审工作的水平和业务技能。六是加强对经审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积极探索解决的途径和办法,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促进了我市工会经审工作的全面提升。
在总结经验、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市工会经审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有的基层工会对经审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重视程度还不够,特别是对本级工会财务的审计,积极性主动性不够;二是有的单位不能按规定按比例及时足额计提上解工会经费,导致全市工会经费收缴率偏低;三是在工会经费日常管理使用中,个别单位存在超预算开支、内控制度不完善、工会财务账目不独立、大量库存现金、报销票据不符合规定等问题;四是经审干部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上述问题必须引起各级工会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纠正和改进。
三、经费审查工作的建议
今年,全市工会经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总工会经审工作会议和市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的要求,依法履行审查监督职责,在不断加强体制建设、队伍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审查审计质量,全面提升经审工作水平,在工会全局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一)进一步提高对经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经审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工会经审工作,是贯彻实施《工会法》,坚持依法治会和工会经费独立原则的客观要求;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措施;是强化工会自身监督、民主监督、拒腐防变、搞好自身建设的有效途径。各级工会组织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切实提高对经审工作的认识,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各级经审组织机构,配齐配强经审干部,支持工会经审组织依法开展工作。要把经审工作纳入工会工作的总体布局,定期听取经审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和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工会经审工作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广大经审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经审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依法审计、服务基层的理念,把审计监督与指导服务、查找问题与促进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经审工作在工会全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强化审查监督工作力度,健全完善审查监督制约机制
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进一步强化以审计为基础的经费审查监督。要认真做好同级工会经费预决算的审查工作,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严肃性,促进工会经费使用向工会重点工作倾斜、向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倾斜;要积极搞好每年的工会经费计拨审查工作,督促行政方面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督促各级工会组织按比例及时、足额上解工会经费,促进经费收缴;要进一步加强对工会基本建设项目、各类专项资金的审查监督,做好跟踪审计,把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审计结合起来,实行全过程的审查监督;要认真落实对专项资金的监督工作,确保各级专项资金的及时、安全使用;要加强对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和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力度,确保工会资产安全、合理和科学地使用。各级经审组织和经审干部要严格执行审计监督的各项制度,对审查出的问题,要真实反映,认真对待,做到一事一议,逐级负责,抓好整改落实。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有问题不查处,查出问题隐瞒不上报的,要追究责任。
(三)进一步加强经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会经审工作的整体水平
首先,要加强经审组织建设。在抓好市总工会经审委办事机构和人员配备的同时,按照省总工会要求,重点抓好县市区、专兼职驻会副科级经审会主任的配备工作,大企业和市属集团工会的经审会建设要参照对区县经审会建设的要求,做好调整、充实工作。新建企业工会要在逐步完善和规范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健全工会经审组织,以适应工作需要。其次,要加强制度建设。一方面要根据工作需要继续抓好已有经审工作、实务审计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和充实完善,另一方面要逐步建立起科学、完整的工会经审工作的体制体系,使经审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第三,要加强经审工作的调查研究。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工会经审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加强经审工作的理论创新,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