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中低产林改造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中低产林改造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根据《县中低产林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整改完善中低产林改造工作的通知》(宁中低改办发[]1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当前中低产林改造中需要加强和改造的几个重点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确保我乡中低产林改造工作依法依规稳步推进,乡中低产林改造领导小组对全乡中低产林改造工作进行了认排查。现将排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措施
为使我乡的中低产林改造任务全面完成,乡党委、政府及时成立了以乡党委书纪任组长,乡人们政府乡长、分管副乡长任副组长,实施项目村的工作组长、林业、财政、农经、土地、司法等负责人为成员的乡中低产林改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配合齐心抓,上下联动合力抓”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申报审批程序
中低产林改造报批程序严格执行由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提出书面改造申请,林业站初审,乡人民政府审核上报中低产林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审批下达实施;属集体经营的林地实施中低产林改造,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民主决策同意后上报;属于企业经营的林地,由经营单位直接上报县中低产林改造办公室。同时,建立健全中低产林改造公示制度,完善改造前审批立项的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合理布局,科学规划
我乡始终坚持“按规划搞设计、按设计组织施工”和“适地适树”的原则,合理布局,科学规划,严格控制不把城镇面山、公路沿线、风景林区、水源林等重点林区和不符中低产林评判标准的林地纳入改造范围。同时,在编制作业设计时,根据立地条件和自然条件,科学、合理确定改造方式和改造树种,坚决杜绝改造方式和改造树种单一;更新、更替改造一律实行混交造林,混交比例不低于目的树种的30%,避免改造后出现大面积人工纯林。在树种选择上坚持“长短结合,适地适树”的原则,注重改造与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环境保护相结合。对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不予检查验收。
(四)强化监管,严把质量关
乡林业站严格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中低产林改造用苗生产管理及服务工作,确保种苗100%检验、100%检疫、100%营养袋苗和100%ⅰ、ⅱ级苗上山造林。同时,乡林业站对中低产林改造全过程实行现地指导,跟班作业,跟踪检查,严把质量关,坚决杜绝违规操作和造林质理不合格形成新的低产林。
(五)加强中低产林改造的采伐、运输管理
我乡的中低产林改造的采伐严格按照《伐区调查规化设计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生产作业,禁止采伐非规化采伐的树种和界线、禁止采伐保护带和保留木及国家、省保护名录的树种,今年我乡竹山村马鹿塘组、回弄河组中低产林改造地块属病虫害疫区,在采伐过程中始终按作业设计规程和县林检站的要求进行操作,对可利用木经乡林业站防治点进行消毒、打药后才能运出伐区,不可利用木进行就地烧毁的方法来实施。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开据乡林业站的运输单,禁止出现无证运输,凡出现违法违规的交林业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完善档案管理
我乡中低产林改造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年度计划,合同文本、作业设计及批复文件和项目施工情况),切实把中低产林改造档案建成管理规范、记载详实、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档案”。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乡中低产林改造任务数是5000亩,结全我乡林分质量、资源分布现状和林权所有者提出的“中低改”申请情况,经乡“中低改”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安排在非天保工程区的上寺村、黄寨村、竹山村实施,因林木采伐指标下达相对较晚,采伐作业规化设计未能及时进行和雨季较早的特殊天气情况,有部份中低产林改造地块未完全采伐清理完,部份地块未及时进行烧除,导致全乡的“中低改”进度缓慢,根据乡“中低改”领导小组工作人员检查统计,目前尚有1300亩的改造面积未采伐清理结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全县中低产林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中低产林改造文件精神。
(二)加强中低产林改造监督管理,跟踪检查、服务,扎实推进中低产林改造进度。
(三)继续加强中低产林改造业务培训,加大中低产林改造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