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类产品专项整治情况汇报材料
为全力保障好我区粮食类产品安全,确保广大人民吃上放心粮食,根据《长沙市粮食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按照市食安委整治行动方案,10月15日至11月15日,在区食安委各相关部门、及全区各街道(乡、镇)的密切配合下,按照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层层动员部署,精心组织整治,边整治、边建立完善监管制度和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对全区粮食类收购、储存企业;粮食类加工企业;粮食类批发、零售市场的经销企业。进行逐一摸底排查,共检查400余家粮食类产品收购、储存、经营单位、20多家加工作坊,粮食类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专题部署行动方案根据市食安委专项整治步署会精神,接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发的《粮食类专项整治方案》后,区食安办第一时间向区主要领导做了全面汇报,区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区食安委常务副主任夏文斌为组长,区食安办主任吴运国为副组长,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区卫生局、区农林水利局、交通局、公安分局,及全区所有街道、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岳麓区粮食类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食安办,主任由吴运国同志谦任。 根据我区的具体情况,区食安委召集区有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召开会议,周密制定了《岳麓区粮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方案制定后, 及时召开全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全区所有街道、乡(镇)的分管领导和专干参加的粮食类专项整治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实施方案。二、明确责任,分工合作,切实抓好整治工作的落实 1、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粮食安全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针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充分达到宣传效果,我区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广泛宣传活动,极大地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粮食类产品安全意识。一是要求各街道、乡(镇)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将整治粮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充分传达到全区的所有广大居民及相关经营户,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在辖区内深入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宣传中,充分利用标语、宣传栏等途径进行广泛宣传,共出动宣传车25台次。标语200多条,宣传栏15栏。营造了人人关注粮食安全、人人重视粮食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2、底数清才能目标明,各单位展开拉网式调查摸底。为做到有的放矢,切实搞好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整治的范围和内容,按照分工合作的原则。组织各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粮食经营、加工单位进行了认真调查摸底。各街道、乡(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专门人员和发动食品安全监管员深入到各街、社区(村)及农贸市场,对粮食收购点、储存点及经营户,进行拉网式逐一摸底。全区共有粮食收购储存企业5家,粮食类加工企业20多家,粮食经销单位400余家。对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主要负责人、经营情况等情况进行了登记。为把握整治重点,明确整治目标和检查整治对象,打下了坚实基础。在做好全面调查摸底的同时,各单位进行边整治、边建立完善监管制度和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摸排整治重点下达整改通知,督促及时整改。3、整治措施到位,整治效果明显 我区在全面开展粮食专项整治行动中,按照分工,全区5家粮食类收购企业由区农林水利局负责,10月底,在李宏兵副局长的带领下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几家收购、储存企业基本符合粮食类收购、储存的要求。按照统一部署,10月15日-11月15日,区工商所开展了对流通环节粮食市场的集中整治工作,以集贸市场、食品经营户、大中型超市为重点整治对象,在11月中旬由夏文斌同志亲自带队,开展对粮食市场的集中整治的统一行动。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89人次,检查集贸市场18个、超市68家共计粮食经营户321户,对15批次粮食进行了快速检测。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区粮食市场总的情况较好,未发现不合格粮食,主要问题是一些小的粮食品牌存在短斤少两现象,现已下架。在对望城坡某超市检查中,发现假冒2代“金龙鱼”食用油35箱140桶依法予以销毁;并罚款30000元,上交国库。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粮食安全和利益。在粮食加工环节的检查方面,区质监分局详细制定了《粮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区内8家从事湿米粉、面条生产企业及两家从事大米加工的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本次整治行动抽样检测米粉(面)、大米6批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其中邓记米粉加工厂生产的湿米粉(生产批次1104)二氧化硫残留超标,区质监分局已责令其停产整顿,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处理中。在专项整治行动上中针对辖区内粮食加工企业、小作坊责令整改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积极回访,对逾期没有改正其违法行为的吉祥米粉厂、曾湘华米粉加工厂全部立案予以查处。在区卫生局冯正竹副局长带领下,区卫生监督所对全区所有的宾馆、酒楼的粮食类的储存进行了检查:主要从检查粮食仓储设施,仓房储存粮食是否安全、可靠、无污染,超过储存年限的粮食是否出库,检查储粮药剂的使用情况,检查是否进行经常性检查和监管,杜绝虫害、霉变等现象发生,是粮油出库是否向对方提供检验报告。从检查的情况来看除了二家酒楼的大米超过储存年限外(全部出库,对其进行了处理)基本符合以上储存标准。通过此次整治行动的检查,我们具体做到“三个到位”: 一是组织指挥到位。区领导夏文斌直接参与整治工作,在整治工作中,工作人员深入到市场、超市及粮食加工经营单位等现场检查。二是排查摸底到位。对辖区内的粮食经营加工单位等重点整治单位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充分掌握第一手详细资料,为整治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整治到位,在粮食类的各个环节方面,各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合作原则,都基本整治到位。通过此次对我区400多家粮食类收购、储存、加工、销售单位的检查和整治,有效地净化了我区的粮食市场。同时,我们也发现了如下的一些问题:一是农村的流动打米厂管理还不规范;二是粮食类加工小作坊管理还有待加强。下一步,我们将在此方面投入更大的精力,让广大群众能吃上放心的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