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四个到位 搞好五五普法
通过去年的“四五”普法总结验收,我们欣喜地看到:经过二十年持续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进一步提高。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随着我县经济地不断深入发展,普法教育中存在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相应地产生,这些都是我们在“五五”普法中要高度重视的。今后的五年中,如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全面推进我县“工业强县、农业富县、旅游名县、和谐兴县”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结合几年来的工作实践,我认为,搞好“五五”普法,要在狠抓“四个到位”上下功夫。
一、思想重视,认识到位
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性工程,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化国家建设进程的重要保证,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社会进步、科技发展都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保障。我县实施“四大战略”的目标对法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法治的呼唤也更为迫切。只有广大群众都知法、守法、依法办事,并善于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治理才有广泛、坚实的社会基础。按照依法治理的要求,全县各项管理工作都要纳入法治化轨道,这就客观而迫切地要求广大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执法人员要努力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以适应依法治理的迫切要求。因此,基层党政领导一定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来认识普法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普法工作真正列入到我县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中去。法制宣传教育不仅仅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各部门、各单位要齐抓共管、通力合作,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杜绝法制宣传教育的盲区和死角。
二、完善制度,职责到位
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着“软指标”的问题,有认识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是缺少规范的、过硬的制度作保证。制度建设是根本性建设,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长久之策。虽然经过了长期普法,但仍有相当数量的领导干部法制观念不强,“以权代法”的现象仍然很突出,普法与执法脱节的问题在不少地方尚未很好解决。由于广大群众应有的合法权益不能很好地得到维护,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法律在群众心中的权威地位。领导干部是社会管理的决策者,他们的法律素质和学法质量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和一个单位的学法热情,关系到所属地区和部门的法治化建设水平。因此,在“五五”普法中,要把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制度作为重中之重突出出来。在此基础上,还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大力推行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另外,为保障基层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可试行建立法制宣传教育联系点制度,安排有关领导各负责一个联系点,定期到联系点调查研究、检查指导,督促联系点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定期对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凡不按要求落实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与年度综合评比挂钩。只有这样,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才能落到实处。
三、突出重点,教育到位
要做到以人为本,了解广大群众在不同时期思考什么、关注什么、需要什么,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分类施教。一是瞄准教育对象,加强针对性。针对行政执法人员,要集中搞普法培训班,重点进述《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国家赔偿法》,提高其依法行政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从源头上预防和堵住普法教育在实施者层面上的漏洞。针对农民群众的普法教育,要继续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利用农村集市,对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法律咨询,提高广大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针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要在中小学开展“法进校园”活动,由普法工作人员担任法制教员,结合青少年的心理、生理特点,重点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促使其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二是选准教育内容,突出关联性。要把那些事关公民权利义务、事关社会发展稳定和与人民群众日常工作、生活联系紧密的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内容深入宣传,抓出成效。这两年,由于国家取消了农业税,减轻了农民的负担,老百姓对种地的热情重新高涨了起来,随之而来的各种矛盾纠纷也应运而生,到县政府上访的次数也多了起来,这极大地影响了县政府的正常办公秩序。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要及时向农民群众宣传《土地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让老百姓意识到,无论做什么事都要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依法办事”。
四、形式多样,宣传到位
要拓展普法思路,创新普法手段,灵活运用多种形式和方法,充实普法内容,以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每年年初要层层召开动员会,同时利用县乡村三级干部普法培训班,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部署当年工作,广泛宣传“五五”普法的重大意义。二是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同时利用重大节日和“3·15”维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时机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三是通过广播、板报、橱窗、宣传栏、标语等有效手段,同时采取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让群众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增强法律知识,感受法律威严,养成守法品格。四是坚持长期开展“法进社区”、“法进校园”等活动,发放普法资料、现场调解矛盾纠纷,同时还要结合典型事例进行现场、现身法制宣传,营造法制氛围,提高宣传效果。五是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我县“三个文明”建设之中,特别是要与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紧密结合,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有血有肉,扎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