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矫正 真情感化
依法矫正 真情感化----来自市社区矫正工作第一线的的报告
我市作为省、市第一批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县(市),自正式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严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省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规定》、《省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工作规定》、《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计分办法》,实施依法矫正,严格管理,真情感化,使我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规范有序,监管得力,帮教到位,成效显著。 特别是对矫正对象谭力午的管理、教育、感化,收到了良好效果。
谭是大坝办事处汉江社区矫正对象,他于3月被判处缓刑,同其父母一起到农村种植木耳。我们结合实际,因人制宜,对谭力午制订了矫正方案,采取严格监管、注重帮教、重点帮扶、温情感化的工作措施,在短短的半年时间里,将一个服刑犯改造成为一个社会有用之人。
一、依法矫正,严格管理
谭,男,生于1981年3月,服刑前是我市某宾馆职工。在宾馆工作期间,由于种种原因谭对单位领导不满,产生了报复心理。1月30日凌晨,他翻墙钻窗进入宾馆洗衣房内,从操作台下拿出一把锤子和一把起子,将洗衣机和干洗机的门玻璃砸破,又撬开办公桌抽屉,拿走现金21元,并拿走衣架上的一套伟志牌西装,而后点燃地上的床单、被罩等物后离开现场,致使价值4864元的物品被毁。3月4日,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谭力午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12月我们接手矫正后,首先向谭宣布社区矫正的法律规定以及有关政策,向其发放了社区矫正告知书,要求其服从司法行政机关的矫正管理。法不明而易违法,不知法威而不惧法,犯法不惧法,则难以监管。为此,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省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规定》、《省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工作规定》、《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计分办法》,收录了26个问题,采取问答形式,编印成《社区矫正对象应遵守规定汇编》发放给谭力午,让他认真学习,使他尽快全面了解社区矫正的法律、政策、规定,明确社区矫正的法律性和严肃性,从而安心接受、服从矫正管理。在矫正工作中我们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各项规定,坚持执行一周一个电话,一月一次见面、一次思想汇报,一月参加12个小时公益劳动的规定。坚持这些规定,既是我们管理的需要,又使让矫正对象明白自己是一名服刑改造的犯人,时刻警告自己,加强改正。
二、真情帮教,温情感化
我们在工作中,注重对矫正对象内心深处的了解,掌握其思想的真实想法,找准思想教育的切入点,根据个人情况结合其家庭状况,实行真诚帮教,以真情温暖感化,切实体现社区矫正对罪犯教育改造独特的方式、方法所显现的优势与改造的高质量。
谭和其父母生活在一起,其父母由于是在企业单位退休,工资不高,其父亲身患多病,又因谭犯罪而赔偿了一大笔费用,全家生活比较困难,加之没有工作,全家都很焦虑,思想不稳定。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工作人员及时与谭及其家人进行思想交流,加强沟通,指出困难是暂时的,只要坦然面对,以积极的心态对待,一切都是可以变好的。大坝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与他们思想交流中了解到,谭的父亲打算带谭回老家牛河林业管理区五谷庙村四组种植木耳(谭的爷爷还住在那里种地),谭也愿意和父母一同去那里种植木耳这一情况时,所长王雪峰立即将谭家的想法向市矫正办汇报,我们极力赞成并支持他们到农村去创业,当时正值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意见》的出台,我们认为在城市就业困难的情况下,城里人到农村创业,不但自己有收入,还能推动农村的经济发展,而且还能促进农村群众的生产经营观念的转变,带动农村经营的多样性,这正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道亮丽风景。
得到我们的支持后,谭家父子立刻动身到随州市海斌菌种厂进行了学习考察。回来后,他们到老家做好了种植木耳的各项准备工作,申报了菌杆的计划。今年2月份,谭一家三口正式进村开始了种植木耳的经营,他们勤扒苦作,排起了1根木耳杆子。在此期间,谭除了每月回来参加一次公益劳动之外,一直在木耳基地劳作。
为了鼓励支持谭安心经营木耳,我们在对他进行集中学习、教育时,尽量向他提供方便。如有一次要举行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会议,大坝办事处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派车派人将谭接回来参加学习。
今年5月24日,我市矫正办主任带领工作人员,购买了慰问品深入到牛河林业管理区五谷庙村四组,对谭一家进行慰问,对他们种植木耳的经营状况及谭的表现进行考察。在去慰问的途中,忽然下起了大雨,谭一家看到我们冒雨赶到,非常感动。我们听了谭父亲介绍木耳的种植情况,看到1根木耳杆子长势喜人,得知今年有30000余元的纯利润,我们都非常高兴。雨越下越大,我们决定要走时,他们一家人硬拉住不让走,由于有一截20多里土路,雨水长时间浸泡后,车子将困在山里无法行使,最终我们还是决定出发了。此时此刻,我们看到了谭一家人露出了未能留下我们吃饭而失望表情,也看到了谭一家人始终洋溢着其乐融融的气氛,我们心里感到很欣慰。
为了让谭多掌握一门技术,我们又积极与劳动局联系、协调,劳动部门答应让谭免费参加职业技术培训,同时决定,家庭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都可以免费参加职业技术培训。谭接到我们给他的免费参加职业技术培训的介绍信时,非常感动的说:“你们这样热心周到,我一定要认真参加培训,学好技术,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由于我们在严格依法矫正的同时,注重人性帮教,真情感化,坚持帮助走在前,教育走在先,感化在始终,通过对谭进行半年多的矫正,使他变化很大。一是虽然交通不便,但他能积极按时参加每月12个小时的公益劳动;二是能积极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做到随叫随到;三是思想认识深刻,他说:“我作为罪犯,不但社会、政府没有歧视我,还处处关心我,我一定要好好接受教育改造。”
三、安心经营,带动群众
谭一家在农村种植木耳,促进了当地农民生产经营观念的转变,对当地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五谷庙村是牛河林业管理区的偏远村,山大人稀,交通不便,全村大部分年轻人外出打工,在家里基本上都是老人、妇女和儿童。但有一个很大优势就是山、水、林资源丰富,气候条件非常适合木耳的种植。由于缺乏技术,当地没有一家进行木耳的种植。谭一家种植木耳初见成效后,当地村民以及邻村群众纷纷前往参观,看了以后,很多村民表示要学习这门技术,也纷纷表示要种植木耳。该村支部书记观看以后,打算明年先少量经营,等技术学好后大干一场。
四、改造出色,得到表扬
通过我们依法矫正,真情帮教,谭转变的非常好,在家里非常孝敬父母;在木耳种植上安心经营;在改造表现上,服从管理,遵纪守法。在一次参加公益劳动之后,他说:“我认为你们的教育方式亲切、和蔼,容易接受,我一定要好好改造,为社会做一些贡献。”
由于谭在接受矫正期间表现较好,根据《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规定,大坝社区矫正办公室在征求了帮教责任人、志愿者、管教民警的意见后,研究决定给予谭进行表扬的行政奖励,这也是我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第一次也是第一个得到表扬奖励的矫正对象。
从对谭的矫正工作所取得的效果来看,我们认为社区矫正这一刑罚执行方式是一种非常好司法改革措施。
一是改造质量高。我们在矫正工作中,始终与矫正对象平等沟通,真诚地与他们交流思想,因此,矫正对象很容易袒露心扉,为我们进行思想教育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使矫正对象能很快地融入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中。
二是行刑成本低。与监狱矫正比较,社区矫正的行刑成本显然要低得多。
三是社会效果好。由于社区矫正对象是在监狱外、在社会上服刑,他们始终没有脱离社会,因此刑满解矫后能很快地融入社会当中,过上正常生活。
四是消除了对立情绪。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过程中,始终受到政府和社会人性化的关爱,他们对社会、对党和政府不仅没有对立情绪,反而有感激之情。
五是群众受到教育。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每名矫正对象都明确了一名甚至多名亲戚作为帮教责任人和一名社会志愿者,他们在对矫正对象的帮教过程中,又或多或少地向自己家人、亲戚和周围群众宣传了有关法律知识,使广大公民也受到了很好地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