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认识,努力探索非本市户籍人员普法的新路子
提高认识,努力探索非本市户籍人员普法新路子
==街位于经济繁荣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区的中心地带,经济活动频繁,劳动力需求大,非本市户籍人员较多。我街现有非本市户籍人员三万余人与户籍人员基本持平,是一个庞大的特殊群体,她是我街经济发展不得或缺的力量,也是社会的一个不稳定因素,这给我街普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他们的法律教育及时与否、到位与否、成功与否,都直接会影响到我街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一年来,我们充分认识到开展非本市户籍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努力探索对非本市户籍人员普法的新路子,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从非本市户籍人员的社会作用,提高对他们进行普法教育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
非本市户籍人员是一个数量庞大、总体素质不高、流动性强、工资待遇普遍较低的社会群体。这类人群在心理上容易陷入失衡状态,又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识,极易做出不符合社会道德和法律的越轨行为。所以,我们从多角度分析和解剖了非本市户籍人员的特征后,就能意识到开展针对非本市户籍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的必要性:
1、非本市户籍人员数量大,是我街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难点,对他们的普法教育工作的成功与否,对南岗街的社会稳定有直接、根本的影响,甚至是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倘若对这样一个庞大的特殊群体疏于普法教育,或者进行普法教育不及时、不到位,比较容易发生越级、集体上访及治安案件、甚至是刑事案件的发生,引起社会的不稳定。我街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农民为主,他们主要集中在一些劳动密集型的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也有是建筑施工、货物运输,也有是酒店、餐饮、服装等服务行业。而在九个社区中,以沙步、南岗转制社区招商引资的企业中非本市户籍人员居多。
2、非本市户籍人员流动性强,对他们进行普法教育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区、依法治街的基本内容。我街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绝大部分是以谋生为目的,工作待遇是决定他们去留的主要因素,他们在一个单位工作的时间普遍是一到两年,因此他们的流动性是比较大的。既然非本市户籍人员的流动性强,为什么还必须对他们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呢?从全区、全市的大局来看,是很有必要的。我们对某个非本市户籍人员进行了普法教育,以后不管他们到哪里去做工,能遵纪守法,那么全区、全市就会减少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社会就稳定了。
3、 非本市户籍人员普遍素质不高,缺乏很基本的法律常识。我街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平均文化程度普遍是初中文化,他们法律意识淡薄、并且缺乏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的观念。文化知识的局限直接导致了他们中的一些人不懂法、不知法,因此就谈不上守法和用法,更多时候他们对违法和犯罪的法律知识了解不多,往往自身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甚至是触犯了刑律却一无所知。因此,非本市户籍人员成为社会稳定中的重要因素也是普法教育的重点。采用活泼生动、深入浅出、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对他们进行普法教育极其必要的。
4 、我街违法犯罪案件的实施主体约四分之三是非本市户籍人员。据有关数据显示,全年我街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中约有四分之三是有非本市户籍人员实施的,这一点引起了我们的足够的重视。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勿庸置疑,不懂法、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是主要的原因之一,通过全面的法制宣传及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非本市户籍人员的这种现象才出现较好的好转。从这点来看,对非本市户籍人员进行普法教育,用法律知识“武装”他们的头脑,让他们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对维护这个社会的稳定和谐和正确保护他们自身合法权益是极有必要的。
5、 非本市户籍人员是我街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发展的重要力量通过普法学习,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很有必要。三万余人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约占我街总人口的50%多,他们为我街的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从大局和长期的眼光看,用法律去引导他们更好地发挥聪明才智、切实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我街的经济可持续性发展和现代法制化建设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6、非本市户籍人员大部分是重体力低收入阶层,对其进行普法教育是政府关心扶助其的一种表现,有助于缓解平衡心理。社会学理论指出,利益被相对剥夺的群体可能对剥夺他们的群体怀有敌视或仇恨心理。当弱势群体将自己的不如意境遇归结为获益群体的剥夺时,社会中就潜伏着冲突的危险,甚至他们的敌视和仇视指向也可能扩散。犹如经济学上的“水桶效应”,水流的外溢取决于水桶上最短的一块木板,社会风险最容易在承受力最低的社会群体身上爆发,从而构成危及社会稳定、影响社会发展的一个巨大社会隐患。因此,帮助非本市户籍人员这些社会弱势群体减轻来自经济、社会和心理的巨大压力,应是各级政府部门的责任,而对他们采取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从保护他们切实利益出发普及法律常识无疑能让他们感到政府的温暖和关怀,能缓解他们的失衡心理,防止做出他们非理智行为。
针对以上非本市户籍人员的特点,我们从思想上有了根本转变,从过去上级“要我抓”,为现在的“我要抓”,把非本市户籍人员的普法工作作为综治工作、司法行政工作及街道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主动出击,真抓实干,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出文明的法制环境。
二、真抓实干,努力探索非本市户籍人员的普法新路子。
我们在开展非本市户籍人员的普法工作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及区七届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街道的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坚持采取形式活泼多样、喜闻乐见的形式,抓住“龙头”,由“点”到“面”、从“上”到“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首先对企业法人代表、工厂负责人、个体商铺负责人、建筑承包人等这个“龙头”进行普法教育。从非本市户籍人员主要集中地的企业、工厂、个体商铺、建筑工地等负责人这个“龙头”开始,带动我街非本市户籍人员全面进行普法的学习。对企业法人代表、工厂负责人、个体商铺负责人、建筑承包人等进行普法教育是对非本市户籍人员普法教育的切入点和入手点,把他们的普法工作做好了,对非本市户籍人员进行普法教育更显得顺理成章和游刃有余。11月份开始我们组织了辖区内企业法人代表、工厂负责人、个体商铺负责人、建筑承包人共200余人举办了法律培训班3场次,主要讲授了《劳动法》、《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条例》、《民法》、《刑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法规,然后把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开展了“法律服务进民营企业”工作向他们作了介绍,承诺“及时、主动、准确、效益、信誉”的服务宗旨,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他们的支持,取消了他们的顾虑,并且我们反复强调司法所干警可以义务地到其所在企业进行法律宣传活动,主要讲授有关维护社会稳定(治安管理、刑法及消防等)、保护企业财产及经营方面的法律法规,讲这些法律法规要求非本市户籍人员遵纪守法对企业的管理有好处,使“龙头”们思想上发生转变,从而配合我们普法工作的开展。
2、由“点”到“面”,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到非本市户籍人员集中的企业开展普法工作。对企业法人代表、工厂负责人、个体商铺负责人、建筑承包人等进行普法教育后,大力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分批、分层次辖区内的企业对非本市户籍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在企业老板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共举办学习培训班10多次,受教育人数达3000余人,主要是每个企业的管理人员居多,通过“面”上的班长、组长等骨干分子的普法教育,提高了他们的法律素质,影响了大部分“点”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学法的热情,我们将他们关心的法律法规及有关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因工受伤赔偿、医疗事故赔偿、劳动合同纠纷、解除婚姻关系、国家赔偿等进行宣传,达到了很好的效果。
3、利用宣传阵地,对非本市户籍人员进行长期的普法教育。一是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栏》的宣传阵地,在非本市户籍人员集中的地点设置法制宣传栏,并且对出版法制宣传栏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法制宣传栏》检查评比,提高社区居委的法制宣传栏的出版水平,更好的利用法制宣传阵地开展非本市户籍人员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二是播放法制宣传录像和电影,用生动活泼的形式潜移默化地对非本市户籍人员进行普法教育,一年来,共出版法制宣传栏141期,开展法制宣传栏检查评比活动2次,放电影、录像8场次,受教育5000人次,举办出版法制宣传栏人员培训班一次,20多人参加培训,通过这次培训,提高了调解主任及负责出版法制宣传栏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有效地解决了出版法制宣传栏无从下手的问题,使出版宣传栏从传统简单写上两张纸或贴上宣传画、报纸的宣传方式转变能让非本市户籍人员喜欢的,并且美观、大方、好看的法制宣传栏,达到让非本市户籍人员普法的目的。
4、及时将相关法制宣传资料送到非本市户籍人员手中。一年来,我们将司法局印发的小册子及根据南岗实际印发的有关宣传资料及时地发给非本市户籍人员,从而达到了普法的效果。主要宣传资料有《法律服务进企业》、《法律服务进社区》、《远离毒品、关爱未来》、《黄埔区“四五”普法学习资料(三)》、《黄埔区出租屋消防安全法律知识必读》、《黄埔区集贸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法律知识必读》、《集会游行示威、**法律知识读本》、《集会游行示威、**法律知识读本》、《交通安全法制宣传资料》、《社团登记管理法律知识读本》、《法律援助指南》、《给全区集贸市场经营及管理人员的公开信》、《有关集会游行示威法律知识》等法制宣传资料30多种共6万多份。这些法律知识读本从方便他们的工作、生活,维护他们的切身利益出发,并且又能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让他们了解当前的社会形势。通过发放这些宣传资料,解决了学法无从下手及没有书籍的问题,实现了送法到非本市户籍人员手中的目的,也切实地营造了一种学法的氛围,以法律书籍占领了他们的思想阵地。
5、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义务咨询等活动及通过法律咨询热线,解答非本市户籍人员的法律咨询,对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