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管理中心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报告
我市住房公积金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实施办法〉市级各部门任务分工表的通知》(绵委办发[]46号)和《关于加快推进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构建和目标任务落实的意见》(绵惩防体系办〔〕3号),紧紧围绕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实际,结合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察局的工作部署,认真自查了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制
1、市中心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一起部署,要求各管理处、分中心主任做到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一手抓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党组书记、主任黄远东同志亲自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做到逢会必讲。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放在重要位置。
2、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今年六月,在市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黄远东同志同各管理处、分中心、各科室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履行党风廉政、惩防体系建设责任与年度考核、评选“优秀管理处、分中心”相结合,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责任一票否决。
3、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市中心将班子成员按工作分工包干,既抓机关也抓好管理处、分中心的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市中心纪检组具体抓落实,各管理处、分中心各负其责,形成了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为主要形式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同住房公积金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
4、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台账、按任务分类,每年做好台账登记,把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同住房公积金管理有机结合,推进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全面发展。
二、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1、根据市纪委的安排,深入宣传动员,在住房公积金系统大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一是市中心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由黄远东同志任组长,相关人员参加,市中心纪检组负责具体实施。二是印发《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按时间和分阶段落实。
2、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实际,按步骤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宣传动员和学习相关文件,并进行廉政风险大讨论,采取自己查、科室找、党组定,认真查找各类风险点,一是查找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五类风险”,全中心共查找出25个风险点,并印发风险点参考表。二是构筑“三道防线”,以科室为单位,在查找出的风险点情况下,提醒身处风险环节中的工作人员,超前处置廉政风险。
3、开展住房公积金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大检查,要求全市各管理处、分中心、市中心各科室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排查风险点,做到超前预防,为今后阶段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三、做好惩防工作,重点解决存在的问题
1、一是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改善服务环境,认真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管理处、分中心主任授权负责制,科(股)长问责制。二是推进政务服务环境的建设,住房公积金事务性的办理工作进入政务服务管理局后,既要按政务服务管理局的要求办理,市中心派一位党组成员、副主任现场办公,同时增派一名副调研员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市中心纪检组进行监督。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内部稽核力度,对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2、大力开展行风政风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在党政网、政务网开通住房公积金信息专栏、开通查询电话,同时设立住房公积金监督电话、快捷办理书记市长信箱、**局交办事宜并在网上公布,今年九月份由黄远东同志带队参加政风行风热线,既解答了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又宣传了住房公积金知识。
3、市中心纪检组按照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紧紧围绕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大预防力度。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教育纳入议事日程,做好纪检监察信息收集通报工作,在市中心网站及时通报市中心机关、各管理处、分中心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二是加强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监督和教育。三是做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四是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要求选拔任用干部。
四、做好纠风和住房公积金专项检查工作
1、今年10月,由市政协副主席丁山同志牵头,组织政协委员对市住房公积金工作进行调研,极大地推进了市住房公积金的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丁主席深入市中心机关、政务服务窗口、部分管理处、分中心进行调研,并形成了调研报告,推动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2、根据纠风工作任务分工,市中心认真做好纠风和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一是精心组织,自查自纠,要求各管理处、分中心按规定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协调财政、审计、纠风、人民银行、银监分局派专人组成检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档案、查开户、查账户,进行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按照市中心下达的目标任务,督促相关科室和管理处、分中心紧贴目标任务,增添措施。一是督促各管理处、分中心报当地政府批准提高缴存比例,逐步使县(市、区)达到全市统一缴存比例。二是督促各管理处、分中心协调各方,加大住房公积金缴存匹配力度,对过去匹配的欠账,督促各区(县)按政府承诺兑现,逐年匹配到位,避免空挂额度。三是加大贷款逾期催收力度,确保贷款逾期率控制在5‰以内目标的实现。
4、11月12日,国家建设部检查组到市中心进行检查,并抽查了安县、北川管理处,检查组对市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和纠风工作表示满意,并进行了肯定。
五、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1、市中心坚持每月用半天时间学习纪检监察、党风廉政、惩防体系建设有关文件,充分利用党组会(支部会)、办公会、职工大会的时间,一把手讲反腐倡廉课,把党风廉政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规范从政行为,廉洁从政,教育全体职工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办事。
2、认真执行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要求选拔任用干部,按干部的管理权限加强干部管理,凡新任用的干部要进行廉政谈话,加强廉洁从政意识教育,提高为民执政能力。
3、加大住房公积金管理各环节的纪律监察工作,坚决落实住房公积金系统《业务工作纪律八条》,严格执行四方对帐制度,市中心、各管理处、分中心按规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营运情况面向社会进行年度公报,接受社会监督。
4、在全系统开展领导干部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教育,一是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严禁领导干部参与赌博;二是切实纠正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三是切实解决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四是严禁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职务升迁、新居乔迁等事宜敛财;五是坚决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它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六是坚决纠正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及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六、认真开展“三项建设”活动
1、认真开展“能力素质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活动,着力提高纪检干部队伍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敢想敢干敢拼搏、创新创优创一流”队伍,为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按照《实施意见》的安排,分步实施并进行落实。
2、建立“三项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由黄远东同志担任组长,各管理处、分中心一把手负责,纪检组具体组织实施,同时对“三项建设”活动进行总结表彰。
3、召开纪检专职干部工作座谈会,结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通过学习和“三项建设”活动,提高纪检干部素质,把纪检干部队伍打造成钢班子、铁队伍,为住房公积金工作服好务。
七、住房公积金管理取得的成绩
1、截止10月,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78.87亿元,其中1—10月归集14.05亿元,占今年目标任务104%。市本级6.78亿元,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让更多职工群众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优惠政策。
2、截止10月,全市累计发放职工个人贷款38815户47.59亿元,其中1—10月发放职工贷款3479户5.75亿元,市本级3亿元。解决了中低收入职工购房困难,促进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3、截止10月,全市累计支取24.16亿元,市本级支取12亿元;其中1—10月支取6.36亿元,市本级支取2.82亿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