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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产局产权交易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2

市房产局产权交易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市房产局产权交易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目前,房地产业已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呼市房产局作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近几年来不断加强市场监管工作,在建立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为我市的房地产业健康、快速、有序发展保驾护航,为首府经济建设发展做出了自己的努力。

一、加强法规建设,完善法制环境

呼市房产局十分重视房地产产权交易市场法规建设工作,9月1日,呼市房产局重新修订起草的《呼和浩特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经自治区人大批准,正式颁布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全面规范呼和浩特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依据,成为呼和浩特市房地产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

二、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市场秩序

呼市房产局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和预售合同备案的管理。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呼和浩特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把商品房预售许可关,不符合预售条件的,一律不准许预售。

3月,市房产局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建立商品房楼盘表及预售合同网上联机备案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行商品房网上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商品房楼盘表有关事宜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方案和房屋测绘技术的通知》等4份配套文件。我局从5月开始,对全市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一律实行预售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开发企业预售房屋的许可证信息、楼盘签约备案信息均在房产局政务网上进行公示,预售合同必须在房产局政务网站上签订,合同签订后网上自动备案,合同信息进入我局产权市场处微机数据库。购买人还可以在签约时设定查询密码,监督开发企业是否及时备案。通过网上楼盘信息公示,在规范开发企业预售行为的同时,也为社会群众提供透明的房源平台。有效地杜绝了“一房多买”和开发商故意制造稀缺的行为,在增强信息透明度的同时,也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了依据。

三、规范商品房交易行为,保护购房人权益

我局采取以下措施多方保护购房人的权益:

1、要求开发企业使用自治区工商局和建设厅监制的规范合同文本。

2、凡是具备网上签约备案的销售项目,必须进行网上签约,不进行网上签约或者以虚假内容进行签约的,按照规定予以处罚。

3、加强市场监察力度,我局房地产监察大队开展经常性的市场巡查工作,对没有预售许可证而擅自进行销售的行为和销售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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