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工作工作要点及规划
今年省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拉动内需、加快民生工程建设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机遇,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强化卫生全行业管理,统筹做好各项卫生工作,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为民办实事,推动全省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即将下发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今-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做好各项制度、政策之间的配套和衔接,着力抓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选择并指导试点城市制定改革试点方案,加大政府投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维护公益性质,改革内部人事和分配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探索建立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进行释疑解惑并广泛宣传,正确引导舆论,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确保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我省顺利推进。
二、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各级卫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以完善管理制度、保证基金安全、规范医疗行为、提高群众受益水平为重点,强化监督管理,努力实现全省新农合住院费用平均补偿率达到40%,三分之一以上县市区开展门诊统筹的目标任务,启动省市级医院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即付即补”工作,促进我省新农合制度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探索符合农民意愿、简便、易行的个人筹资方式。继续调整优化新农合补偿政策,努力提高基金运行效益。切实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控制,完善指标控制体系,落实监测分析制度和医疗信息发布制度,力争省直医院和以市州为单位实现人均住院费用零增长。积极稳妥推进门诊统筹试点工作,完善门诊统筹实施和监管办法,为全省门诊统筹工作的全面推进积累经验。严格基金财政专户和支出户管理,规范基金会计核算和拨付程序,严格基金封闭运行。进一步规范落实“三级”公示和年度审计制度,加大对弄虚作假、套取基金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新农合基金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对基金专户的实时监管。加强新农合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管理和经办能力。
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大力改善民生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政府投资,继续开展农村卫生机构建设。启动20所县医院标准化建设,切实发挥县医院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龙头作用。落实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任务,完成300所国债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按照“政府统筹、多方筹资,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总体思路,在100个乡镇卫生院开展职工小户型公转住房建设试点。完成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对290个国债村卫生室建设项目进行全面验收。为部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配置基本医疗设备。以“改善管理,优化服务”为主题,深入开展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强化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其所属医疗卫生单位在管理年活动中的指导、服务、管理和督办责任,帮助乡镇卫生院健全工作机制、服务规范和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村卫生室管理,重点做好乡村医生再注册、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换发工作,以及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劳务补助发放工作,启动乡村医生考核机制。围绕引进、准入、稳定、教育、培训等关键环节,探索农村卫生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协调有关部门明确乡镇卫生院公益事业单位性质,制定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农村卫生人才免费定向培养制度,启动农村卫生人员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开展对没有正规学历的农村卫生人员进行中等医学学历教育,对没有执业资格的农村卫生人员进行助理医师考试培训。探索乡镇卫生院收支两条线管理。继续做好卫生扶贫工作,促进农村卫生协调发展。继续落实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作项目,安排二级医疗机构对口支援20个国扶县乡镇卫生院工作;扩大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的实施范围;进一步落实城市医务人员在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服务半年到一年的制度和医卫特派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制度。
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今年继续加强61个国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项目建设,启动全省社区卫生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加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培训和专项技术培训,完成预防接种人员、保健人员、康复人员相关专业技术的培训工作,开展社区常见病、多发病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不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启动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完成社区诊断、预防接种、妇女保健、儿童系统管理、老年保健、社区康复以及糖尿病和高血压慢性病管理等重点工作任务。实行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免费。制定和推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规范。建立社区责任医师制度,推行主动上门服务模式,开展社区居民家庭建档、健康教育、健康干预与管理。会同省机构编制、财政部门完成我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的核定工作;会同省医保部门将家庭病床、大病门诊纳入城镇职工和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范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100种常用药品零差率销售。继续抓好湘潭市国务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重点联系城市试点和岳阳楼区社区卫生收支两条线管理试点工作。
四、加强公共卫生工作,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切实加强卫生应急工作。制定《省省应对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编制《省省卫生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开展对现有卫生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健全应急值守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与报告制度、信息公布制度、应急处理制度、应急工作评估制度等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完成省级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和省化学中毒与核辐射救治基地建设,启动市级指挥平台建设和省级培训基地建设。健全省、市、县卫生应急工作管理体系。加强省级应急队伍装备,启动市州应急装备建设。开展县级以上卫生应急管理干部培训。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和管理,抓好鼠疫、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急性传染病的防范和应对;做好中毒、核辐射损伤等事件的医疗救援、反恐卫生应急、自然灾害卫生应急以及重大活动的卫生应急保障。坚持平急并重,加强部门间的交流合作,不断提高卫生应急工作总体水平。
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疾控机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能力建设,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启动绩效考核。进一步抓好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与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确保全省乡镇卫生院疫情网络直报率达到90%以上,全面推行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逐步实现儿童预防接种信息联网共享。认真做好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加强扩大免疫规划疫苗的采购、分发与管理工作,做好冷链设备的配备、更新与管理,加强预防接种单位管理,科学合理设置预防接种单位,大力推广村卫生室预防接种模式,落实乡镇(社区)预防接种门诊定点与上门巡回接种服务措施。按照《省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的要求,规范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诊断、鉴定和补偿工作。继续实施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行动计划和消除麻疹行动计划,认真做好麻疹强化免疫工作。
进一步做好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继续加强艾滋病防治的宣传,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抓好流动人口、娱乐场所和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综合防治策略,在抓好高危人群防治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普通人群艾滋病的防治。组织好新一轮综合防治示范区的申报和启动工作,提高抗病毒治疗等工作的可及性和规范化程度,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防治工作。开展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工作考评,规范治疗管理。加强对14个市州确认实验室的质量考评。继续做好中央财政、省级专项经费、全球基金、中英艾滋病策略支持等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工作。落实结核病综合防控措施,做好世界银行贷款/英国赠款结核病控制项目工作,认真实施全球基金省省结核病控制项目和医防合作定点医院试点、tb/hiv双重感染及耐药结核病的项目实施工作。加强结核病人的报告、转诊、追踪,落实归口管理和村级督导管理措施。继续抓好乡镇卫生院查痰点建设,加强乡镇卫生院痰检、放射诊断和临床诊疗人员培训,提高乡镇卫生院结防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落实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血防综合防治措施,重点抓好君山、沅江以围栏封洲和安全牧场为重点的防治血吸虫病综合示范区建设,全面完成渔船民集中停靠点和码头公共厕所的建设工作,加强人畜粪便管理。坚持广覆盖、优服务、低费用的原则,搞好晚血病人救治工作。继续抓好人畜同步化疗、查螺灭螺,巩固我省疫情达标成果。加强急血防控,有效应对血吸虫病紧急疫情、螺情,确保全省无重大突发疫情。做好鼠疫监测及疫源地调查工作,加强重点地区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防控,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狂犬病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力度。加强地方病防治,落实地氟改灶项目,做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项目调整和扩点工作,做好我省精神卫生机构建设方案的制订,科学合理配置资源。加强慢病监测、推广应用慢病管理工作,继续做好乳腺癌、子宫颈癌早诊早治项目工作。理顺麻风病防治体系建设,完成4所麻风村的建设与病人归并工作,做好麻风病人的发现、治疗和管理。
进一步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广泛深入开展。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城市卫生、县城卫生检查评比活动。继续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县城(镇)、卫生村和文明卫生单位活动,推动城市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促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完成健康教育和烟草控制项目任务。落实卫生系统健康教育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