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县法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11年县人民法院综治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推进和谐平安建设,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具体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一)全面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坚决落实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制、责任追究制以及综治考评丢分问责制等制度。(二)开展综治“六进”工作即综治工作进村庄、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进市场。(三)加强综治委专门工作小组及办公室建设,配齐配强综治工作人员,提高综治工作保障水平。健全综治组织,确保综治工作有人抓、能落实。(四)健全完善综治例会、重大事项报告、通报讲评制度等工作制度,规范综治工作资料台帐。二、完善和规范矛盾纠纷排调机制(五)认真组织法官进村入户做好综治、**工作,明确职责任务,严格工作要求。 (六)全面推进和规范“三调联动”工作,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整体效能作用,加强与村委会、办事处、司法局、公安派出所等调处部门的沟通,加强联络,互通信息,共同做好民调工作。(七)加大矛盾易激化纠纷的调处。认真做好庭前、庭中、庭后的调解工作,化解民间积怨、缓和社会矛盾、平息案件纠纷,积极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高度重视刑事大要案和民事群体诉讼案件的审理,切实做好讲法释理和教育疏导工作,努力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有效避免产生新的重大不稳定事件。(八)认真做好涉法涉诉重信重访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健全**工作的长效机制,成立处置**协调工作小组,制定涉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九)继续开展执行**集中清理活动,推行执行和解的工作理念,注重执行方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三、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十)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斗争,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不断提升公众安全感。(十一)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贯彻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预防、遏制和减少犯罪。(十二)严密内部治安防范管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升防范科技含量,组建护院队,提高法院治安防控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十三)按照“和谐平安”创建工作要求,开展和谐平安创建活动。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十四)通过以院党组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科级领导干部专题培训、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十五)坚持“三个至上”,开展干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积极落实“人民法官为人民”。(十六)加大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力度,举办审判理论研讨会和案例分析会,鼓励干警参加省、市法院组织的各种培训班,着力强化干警的业务素质。(十七)加快法院新审判大楼建设,不断改善法院干警的工作条件,增加审判工作的科技含量,为审判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五、加强司法宣传,从法律角度巩固治安防范体系(十八)强化宣传机构与宣传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宣传工作制度,密切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综治工作宣传。(十九)结合“平安建设年”主题宣传,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和法制宣讲进乡村活动,认真做好综治工作信息报送工作。结合重大活动和节庆假日开展法制宣传,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提升法院的司法权威和良好形象。(二十)做好《中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鉴》和《长安》杂志的征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