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近期,福建、广东、江苏等地学校、幼儿园连续发生恶性刑事案件,令世人震惊。不可预知的安全事故正在挑战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极限。为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学校应急速度,确保意外事件发生后能够统一指挥、有条不紊地展开救援工作,切实维护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校产安全,使各类损失降低
到最低限度,根据玉门市委、政法委《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结合《中小学安全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实际,特制订《花海学区学校安全应急预案》。
一、成立学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组 长: 联系电话:
副组长: 联系电话:
成 员:中学中层领导、各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负责办公室工作。办公室电话:
职责:(1)具体负责全学区的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2)组织落实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检查指导各学校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3)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及教育局做出灾情汇报。
二、各校及幼儿园成立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小组,指挥和组织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内设四个组:
1、综合协调指挥组
职责:(1)全面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2)组织落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现场处置组
职责:(1)迅速查明事故的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制定救援方案;(2)具体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3)统一组织施救队伍开展具体工作。
3、后勤保障组
职责:(1)统一指挥后勤保障队伍;(2)筹措调集应急工作所需的物资和资金;(3)做好事故紧急善后处理工作。
4、宣传报道组
职责:负责宣传报道和材料的整理与上报工作。根据安全应急事故的要求,应急领导小组的全体成员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各老师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三、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包括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火灾安全事故,用电安全事故,教育教学活动安全事故,交通、行路安全事故,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校园内严重踩踏事故,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寄宿生住宿安全事故。
四、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报告制度实行校长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知情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学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组织现场人员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报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学校第一责任人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校内报告程序:事发当事人或目击者→班主任→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校长→学区办公室→市教育局。
5、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责任。
五、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自然灾害安全事故
1、学校要加强对校舍、周边排水渠道等的检查和维护。在灌溉期内实行学生路队值班制度。
2、及时掌握气象信息和灾情信息,如有沙尘暴和雨雪、冰雹等恶劣天气,直接要求家长接送,必要时报请放假。
(二)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学校、班级、领导、班主任、教师要经常教育学生无论在校内或校外不带火,不玩火,不随便生火,以免引起火灾。
2、一旦发生火灾,要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3、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哨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指派专人组织疏散,迅速有序地将师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带。
4、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在安全的状态下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向镇派处所、镇卫生院报告,请求援助。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用电安全事故
1、教室内用电及电器安全由总务处组织人员每周检查一次,教学设施“谁主管,谁负责”,每月检查一次。
2、若因用电等原因引起火灾,总务处立即切断电源,组织人员开启楼内灭火器和消防拴进行扑救。学校领导分楼层指挥,班主任教师迅速进班组织学生按规定楼梯口下楼疏散。
(四)教育教学活动安全事故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应重视并进行安全教育,关注学生的学习行为,按程序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确保学习、体育活动的安全。
2、发生教育教学安全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送医院治疗,任课教师并向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小组汇报,与家长取得联
系。
3、学生有病有事须请假,无故不到者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教导处。若查实学生离家出走或被坏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学校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交通、行路安全事故
1、学校经常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要坚持上下学路队制度,禁止不满12岁学生骑自行车,禁止学生骑摩托车。严格执行寄宿生专车接送制度,接送时住宿管理员跟车接送。
2、如发生事故,学校要指挥学生紧急疏散到安全地段,拨打122报告电话,并及时向镇派处所、镇卫生院报告,请求援助。
3、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
4、保护好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