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10年人才发展规划第3页
的职称评审办法,逐步推进职称评审的社会化。对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受评审条件限制,实行特别评审。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全面推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高技能人才重在同行认可,逐步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农村实用人才重在市场和群众认可,按照农村实用人才的不同类别、生产规模和经济效益,制定评价标准,完善评价方法。(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1、深化机关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探索实施差额推荐、考察、酝酿、票决的选任制度。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加大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力度,逐步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加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力度,对于工作需要而又特别优秀的人才可以破格或越级提拔,开辟优秀人才成长的“快车道”。选择部分职位,积极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和聘任制的试点工作。依法加强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加强公务员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坚持“凡进必考”,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和调任制度,完善以突出绩效为核心的考核办法。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和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建立正常的流动、退出和淘汰机制,增强党政人才队伍活力。
稳步推进政府雇员制。根据公务员队伍建设和政府部门实际工作的需要,对部分专业性较强、层次要求高的职位,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专门人才,特聘为政府雇员,对特聘雇员采取合同形式进行管理,根据职位类别和层次确定相关待遇。
2、深化企业选人用人制度改革。按照企业经营管理者市场化、职业化的建设目标,加快培育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市场准入制度。打破职务终身制,改革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选拔任用方式,推行企业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出资人决定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董事会选聘经营管理者和管理者行使用人权的现代企业用人制度。
3、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在全市事业单位建立分类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大力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逐步实现“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大力引入竞争机制,采取聘任、选任、委任等多种形式选拔任用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推进领导干部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逐步实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制度,保证新进人员质量,优化队伍素质;加快人才服务社会化进程,实现新进人员人事代理向全员人事代理的转变;紧密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岗位设置、合同管理、聘期考核、人员分流、争议仲裁等相关政策,实现由单项改革向综合配套改革转变。通过全方位改革,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新型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四、完善激励保障机制,激发各类人才创造潜能
(一)大力推进分配制度改革。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根据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的不同类型和特点,进一步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工作绩效为核心的分配激励机制,鼓励人才创新创造。
强化以岗位工资为主体的基本工资制度,按岗位定酬、按业绩定酬,将收入分配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拉开收入分配差距。鼓励设立特聘岗位,收入分配向特聘岗位倾斜。建立人才资本产权制度,通过技术作价入股、人才资本入股等方式,促进人才资本及科研成果的有偿转移。加快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以管理、知识、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单位收益分配。用人单位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可实行股权、期权激励。单位转化职务科技成果、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应从净收入中分别按不低于25%或35%比例提取奖金,一次性奖给科技成果拥有者或转化实施者。在企事业单位高层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中试行年薪制,大力推行岗位绩效工资、结构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和职务工资等多元化分配形式。探索对党政机关的特殊专门人才实行特殊的职称、工资、津贴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建立和完善国家调控下的地区津贴制度,把住房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地方性补贴等纳入工资收入,保持工资水平的合理增长。
(二)建立健全优秀人才奖励制度。制定优秀人才表彰奖励办法,规范奖励名称、评选条件和选拔程序。设立市有突出贡献人才、模范公务员、优秀经营管理人才、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优秀高技能人才、优秀农村人才等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逐步建立以政府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坚持物质激励、成就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使人才充分享有实现自身价值的自豪感,贡献社会的成就感,得到社会承认和尊重的荣誉感。
(三)健全社会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建立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各类人才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单位之间流动的社会保险衔接办法。建立健全优秀人才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
五、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提高人才服务质量
要通过不断地发展事业,增强人才的感召力,通过营造良好环境,增强人才的吸引力,通过优化人才服务,增强人才的凝聚力。
(一)搭建广阔的创业平台。紧紧抓住最佳发展机遇期,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为各类人才施展才华提供更加广阔的舞台和空间,特别是要通过加快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和创业园区建设,形成产业链和企业族群,并以此为载体和平台,吸引、聚集、培育人才,形成水电、化工、旅游、食品、建材、生物工程等主导产业人才群体,真正实现经济增长、城市发展、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联动、同步推进。
(二)构筑配套适用的政策法规体系。紧紧围绕人才工作的三个关键环节,根据五支人才队伍建设的不同特点,逐步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保障等六大人才政策法规体系。重点研究、制定以下政策法规:深化党政干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办法,各类人才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人才柔性流动办法,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党政领导班子人才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高层次人才工程实施意见,机关事业单位雇员制管理办法,优秀人才表彰奖励办法,人才市场管理实施细则,重点人才保护办法等。加大政策落实和执法检查力度,为各类人才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加大对人才工作的资金投入。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人才投资体系。各级政府要设立人才资源开发资金,列入地方年度财政预算,主要用于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培养、引进、资助、奖励等工作。市级人才开发专项资金达到500万元,并随着经济增长水平逐年递增。各类企事业单位应加大人才开发资金投入,改变投入偏低的状况。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为人才资源开发捐赠资金,数额大的可设立专项资金,以捐资单位或者个人冠名。
(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人才工作宣传活动,让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思想观念深入人心。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优势作用,大力宣传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意义,宣传中央和省市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优秀人才的典型事迹,宣传人才工作的先进经验,在全社会形成尊重人才、爱护人才和人人争相成才、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非公经济组织的人才服务网络。市非公经济的快速发展,要求人才工作及时跟进服务。针对为非公经济组织人才服务的薄弱环节,要成立相应的服务组织,建立服务网络,开辟人才人事公共服务的绿色通道,在制定人才政策、提供人才服务、运用人才公共资源等方面统筹考虑,平等对待,改善创业环境,提供优质服务,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
第四章组织保障
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健全工作格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各级党委(组)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组织领导、统筹规划、政策研究、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和督促检查的作用,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
二、实施“一把手”工程,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把人才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并定期进行考核,对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加强沟通,建立人才联系制度。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对各类优秀企业家、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有特殊专长的高技能人才实行全程跟踪服务。继续坚持各级领导干部联系优秀专家制度,经常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他们工作、生活和健康状况,加强沟通,增进理解,尽心尽力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建立分类分级咨询、重大决策咨询、定期咨询相结合的专家咨询制度,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四、各司其职,狠抓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强宏观指导,搞好任务分解和督促检查,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实现全市人才发展规划的各项任务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