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工作规划与主要措施
一、造林绿化工作
(一)、工作目标:
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林业生产任务,其中:“三北”四期造林0.8万亩,荒山造林0.7万亩,任务完成率达到100%以上。
2、3个苏木乡镇林业站晋级十强林业站。
3、在抓好林业建设的同时,开展各种法律、业务、文化知识培训。使林业站人员能够独立完成规划设计,技术指导、检查验收、档案建设管理、林政资源等各项业务工作。
4、加强行风建设,提升服务理念、创人民满意的服务单位,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二)、主要措施:
1、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制定基层林业站考勤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工作学习制度,执行星期五学习制度,每月累计学习4次,目标化管理责任制度、廉政建设责任等相关制度。
2、加强人员培训,组织开展林业相关法律法规,业务培训3一6次/年,提高业务素质,充分发挥林业站的职能作用。
二、资源和林政工作
(一)、重点工作:
制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抓好公益林管护和验收;林木采伐控制在限额之内;对征占用林地提前做好服务,避免出现违法使用林地现象的发生;林权证发放争取随到随办,遗留的残次林林权证和退耕证权属清楚后将争取全部换发和发放完毕,全力保证146.5万亩公益林管护工作。
(二)、主要措施:
1、签订责任状和合同,按照条款逐级分解和落实,落实到人头和地块。
2、林木采伐、征占用林地必须现地核实。
3、要求各乡苏木镇(场)、办事处做好本辖区内的监督工作,发现毁坏森林资源及时报告。
4、对工作中有问题或发生违法现象,要求限期整改,对没有整改的停止下年度审批。
三、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一)、工作目标:
全旗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将继续深入推行和全面落实各级防火责任,举全旗之力,采取各项预防措施,实现不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草原火控制在3‰,森林火控制在0.3‰,有效的保护国家资源和人民财产的安全,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二)、重点工作:
1、解决三岔防火站开设各类火道生产所用的机械设备陈旧老化问题。保证52公里国境防火道和236公里盟界防火道开设任务圆满完成,急待解决两台大型机械。
2、解决全旗各地的防火指挥车和防火运兵车短缺和老化问题。我旗现有防火指挥车3台,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使防扑火车辆增加至9台。
3、解决防火专用电台老化问题,提高防火通讯质量。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使防火专用电台数量由目前的 35部增加至60部。
4、增加风力灭火机数量,解决扑火力量薄弱问题。现有200台,增加到300台。
(三)、主要措施。1、强化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2、明确制度,严格火源管理。3、做好防火值班和火情监测及信息反馈工作。4、作好防火的协调工作。
四、森林执法工作
(一)、工作目标:
1、 积极发展青年民警加入党组织,每年保证培养2名以上积极分子,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模范作用。
2、 分局和基层派出所保证每月上报两期简报,及时将分局和基层派出所的各项工作反馈上级公安机关。
3、 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在旗县级刊物上确保5篇以上,电视台、电台播稿确保5次以上。在盟旗刊物上确保发表稿件3篇以上,电台、电视台确保5次以上。
5、分局和基层派出所有独立的办公用房,人均办公用房面积要达到12平方米以上,要配齐值班室、审讯室、档案室和车库,“五小工程”将达到标准化。
8、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规范。一图、九表、八本内容规范齐全,及时上报各项森林案件,做到及时准确。
9、及时查处各类涉林案件。森林案件查处率要达到90%以上,野生动物案件查处率要达到85%以上,森林火案查处率要达到60%以上。
10、每年开展二次以上岗位大练兵活动,强化民警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积极参加上级森林公安机关举办的各项活动。
(二)、主要措施:
1、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宿的工作制度。做到有警必接,有案必查,执行脱岗责任追究制度。
2、为调动基层派出所所长的工作积极性,对基层派出所实行年度考核,连续2年排在末位的派出所免去所长职务,民警实行交流。
3、建立健全情报信息网络。建立一定数量的治安信息员和治安耳目,建立完整的耳目和信息员档案,耳目和信息员发挥作用达到80%以上,提高案件查处率。
五、标准化林场建设工作
(一)、工作目标。
1、乌兰大坝林场600亩文冠果基地建设,野猪养殖。
2、大青山林场的生态旅游业。
3、察尔森林场国家森林公园的生态民族风情旅游业。
4、兴隆林场计划新建场部600平方米。
(二)、主要措施。国有林场将结合自身优势,积极争取林业产业化项目资金来激活林场经济。
六、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认真执行“预防为主、科学防空、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防治工作方针,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成灾率控制在0.6%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0%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8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5%以上。力争把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控制在盟下达的“四率”指标之内。
(二)、主要措施:
继续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为指导,严格执行《预测预报管理办法》、《森林植物检疫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加强监测预报检疫力度,促进我旗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七、森林公园建设规划
(一)、造林绿化工作。为进一步改善森林公园的整体环境,打造突出生态主题,将结合春季义务植树和秋季造林对森林公园进行定点绿化。1、环山水泥路两侧植树,2、旗政府北侧与殡仪馆之间造林,使其最终连成一片形成林带。整个绿化工作。计划栽植各类苗木共计15万株,其中,乔木10万株,灌木5万株,计划投入资金400万元。
(二)、征地工作。为全面开发森林公园,计划将公园内2200亩耕地全部征完,预计征地费用将达到万元。
(三)、墓地和管护房拆迁工作。为改善森林公园环境,计划将公园内墓地和管护房进行搬迁。
(四)、修建主出入口门楼及广场。门楼是公园的标志性建筑。为进一步扩大公园的影响力,计划修建森林公园出入口门楼及广场,其中,门楼高7—8米,宽8—10米,计划投入资金50万元。广场建设面积6.5万平方米,计划投入资金450万元,整个工程计划投入资金500万元。
(五)、入口北侧石头坑回填和植被恢复工作。为进一步改善公园的生态环境,计划对入口北侧石头坑进行回填和植被恢复,预计回填土石方1.2万立方米,该工程计划投资15万元。
(六)、低水高调工程。按照公园设计方案将联系水务局对低水高调工程进行实施。预计整个工程投资700万元。